三分,一百元

今天变天,有些冷。
下午开车上班的时候,想起上周横穿马路去坐公交的事。
那天下午,我穿过新城花园小区,然后顺着斑马线,走到济南路的路中心,站住。
对面就是交警大队,我站的那条斑马线上,东西两侧都写着黄色大大的“礼让行人”。
在那个位置,我估计在“礼让行人”制度实行的开初,有无数车辆因未礼让行人被扣过分罚过款。
我本人前年就在那个位置被拍过,罚过。
我每次去对面坐公交的时候,只要靠近这条斑马线,过路的车辆刹那便会停下,即使离的还有一段距离,也会变得畏畏缩缩不敢向前。
我便或大摇大摆,或提起裙子快速跑到对面去。
特别有作为行人被礼让的骄傲感。
那天,我像往常一样,被西边的车辆礼让后,走到了路中间,在栅栏处稍一停顿,准备等着东边过来的车礼让。
偏偏就有辆“能豆子”车过来,摁着喇叭,好像在警告我:
闪开,别跟我抢,撞着不该我是的。
我赶紧把伸出的脚缩回来,那辆车加速耀武扬威地驶过。
倒是在它右边车道的车停了下来,司机从驾驶室伸出手来挥手让我通过。
这素质,云泥之别!
我望着那辆“能豆子”车的屁股,心里冷笑:
等着吧,三分,100元。
然后,朝那辆停车的司机嫣然一笑,提起裙子往对面跑去。
那个司机,那一刻应该也在车里,心照不宣地笑了:
三分,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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