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责任篇》第五十八讲:创新的真正意义
在《管理:责任篇》的最后一章,德鲁克集中火力开谈创新,当然,相比于1984年那本《创新与企业家精神》,这本1973年的作品并没有完整呈现德鲁克关于创新的所有观点,但却具有提纲挈领的意义。加之如今市场上关于创新的观点、思维、方法、工具也在不断增加,那么我们就有必要来了解一下关于创新的基本观点,唯有建立在“道”的基础之上,“术”才有自己的用武之地。所以接下来我们用十一讲的篇幅来讲解一下德鲁克的观点。
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问题是,什么是创新?
创新型组织知道“创新”的意义。它们知道创新并不是科学或技术,而是“价值”。它们知道创新并不是发生于组织内部的东西,而是外部的改变。创新的衡量,要看它对环境冲击的程度为何。因此,一个企业体的创新,必须永远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导向的创新也许会产生“技术上的奇迹”,其结果终将令人失望。
世界各大药厂的杰出创新者,它们的目标,都是为了发现足以改变医药实务及病人健康的新药。他们不把创新视为研发,而视为医药实务。同样的,贝尔实验室的科学家也一直在思考:“什么东西可以使电话‘服务’有所不同?”然而,正如意料中的,这些市场导向的创新者,正是在技术上或在科学领域带来重大突破者。例如贝尔实验室创造了电晶体,产生了资料理论的基本数学,而且在若干电脑基础理论的发现上亦居功厥伟。
所以,以顾客需要的某种重大变革为着眼点,常常是界定新科学、新知识及新技术最直接的途径,也是有目的、有组织地动员人力、物力、财力从事基础研究最直接的方法。
青年导师李开复先生曾经讲述了一件他自己的经历,最好的说明了上面的观点:“我曾经在SGI公司领导200余人的团队研发一套世界最先进的三维漫步技术。这套技术能在10年前的硬件上营造出美丽的三维效果。但在做这个项目时,我们完全没有考虑用户和市场的需要,开发出来的三维体验并没有针对某一个特定的客户群,而是想解决所有客户的问题。结果,最终的产品无法利用SGI现有的营销渠道,产品对硬件及网络的要求也超出了普通用户的承受能力,我们这个项目最终被取消,技术被公司出售。”
这件事对李开复先生的打击非常大“因为我手下的200余人都需要寻找新的出路,有的人甚至因此而失业。我的内心深感愧疚。但另一方面,我也从惨痛的教训中吸取了足够的经验,这让我深深懂得:创新固然重要,但有用的创新更重要。”而有用的创新,一定是以市场为导向的。
这一观点在“创新教父”克里斯坦森教授的《创新者的窘境》中得到延伸,基于顾客(包括非顾客)需求的挖掘正是颠覆式创新的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