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分红税高个税高,节税避税有妙招!
开一个公司,股东分红税负问题值得考虑! 小编提醒,在六种情况下获得的股东红利,税负完全不同! 三种行为视为向自然人股东分红,有20%的纳税风险。
这三种行为将分红给自然人的股东
有20%的纳税风险!
一、自然人股东向被投资企业借款的问题
风险提示
纳税年度结束后,企业生产经营中也未使用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分红分配,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
二、留存收益转化为自然人股本的问题
风险提示
公司留存收益增加资本,可以这样分解为两件事:第一,公司首先以未分配利润分红给自然人股东;第二,股东以取得的红利重新投资企业。 当然,必须代扣代缴“股息、利息、红利所得”的20%税款。
三、资本公积增加自然人股本的问题
风险提示
企业以股票溢价发行以外的资本公积增加注册资本和股东权益的,应当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计入20%的个人所得税!
四、在这两种情况下取得的股东红利
可以把税负降到最低!
单独或合伙企业的股东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后,无需重新征税,没有企业所得税和分红税,所以税负相对最低。
例如,珠海一家商贸有限公司在2021年初收到一笔业务,预计收入将在300万左右。 如果由原公司接管这项业务,则需要支付13%增值税、25%企业所得税、20%股东分红税等。
但是,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承接此项业务时,只需缴纳1%增值税、0.06%附加税、核定过后的0.5%~2.1%个人经营所得税,具体如下:
增值税: 300w/1.01*1%=2.97万元(疫情年后由3%变为1%)
附加税: 2.97w*5%=0.15万元(备注:小规模纳税人可减半征收)
个人经营所得税: 300/1.01*10%*20%-1.05=4.89万元(备注:核定应税所得率为10% )
合计税金: 2.97w+ 0.15w+ 4.89w=8.01万元
经营者在交纳这些税后,剩下的钱可以自由支配,所以不会双重征收分红税。
企业或个人如何享受地区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可以选择地方政府园区,主体公司到园区成立一家或多家业务匹配的个人独资企业,通过分包主体公司部分业务的形式或者转移收入的方式,把利润部分分包到个人独资企业上,个人独资企业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分红税。核定过后综合税率0.5%-3.16%,完税即可自由提取支配账户里的资金,股东分红就只用缴纳几个点的税负就可以自由提出。
总结:股东分红的税负是比较高的,辛苦一年的工资下来纳税就去了差不多一半,但也不要选择一些超越红线的违规操作,可以选择地方政府园区的一些政策合理合规解决。关于园区的详细情况和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请关注——《优惠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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