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燕:周作人总把鲁迅的草木“坐实”
/一/
周氏诸兄弟的名字,本都与木有关,长兄鲁迅原名樟寿,仲兄周作人原名槐寿,三弟周建人原名松寿,以及早夭的四弟,原名椿寿,且鲁迅、周作人与周建人三兄弟终生保持着对草木的喜爱。不必谈后来成为生物学家的周建人,便是文坛上以周氏兄弟合称的鲁迅与周作人,他们二人对于草木的喜爱,在同代作家中也算很突出的。
鲁迅少年时喜欢的书籍,如《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花镜》《毛诗品物图考》等等,都与草木相关;戊戌年在南京时,所写《戛剑生杂记》《莳花杂志》都言及草木;留日归国后,鲁迅执教于绍兴,于辛亥前后纂集、校勘了《岭表录异》,且在授课之暇,偕三弟周建人往绍兴四周诸山采集植物;鲁迅归国后开始抄古书、古碑,所抄的古书,据周作人回忆所能及的,便有《南方草木状》《岭表录异》《桂海虞衡志》这类与草木有关的;后来鲁迅还译过《药用植物》等书,而留心草木则化成一种习惯,如《野草·腊叶》中写到他将枫叶夹在《雁门集》中的事。鲁迅购书记录中,更能看到鲁迅这方面的爱好,其中既有美术图画册,如《金冬心花果册》《马扶曦花鸟草虫册》《马江香花卉草虫册》《陈白阳花鸟真迹》,还有一些传统的草木名物类书籍,如《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竹谱》《野草博录》等。
周作人对于自然诸物的喜欢,实在不下于乃兄。周作人的博览算是他杂学的体现,而这博览于草木者,实在也不少,如《毛诗品物图考》《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南方草木状》《岭表录异》《本草纲目》《本草图》《本草备要》《花镜》《兰蕙同心录》《月季花谱》《植物图说》《足民蔬》《竹谱》《说橙》《随园食单》《酉阳杂俎》《野菜谱》等等。之所以说周作人对于草木的喜欢不下于乃兄,更坚实的依据还是他的文章,仅就篇目来看,实在比鲁迅多不少。
/二/
周氏兄弟同是喜欢草木的君子,然而草木在它们笔下却全然是不同的面目。
鲁迅作品以草木命名的,最著名的便是《朝花夕拾》,然而它原来的书名却是《旧事重提》,可见这“朝花”其实是“旧事”。鲁迅的散文诗集《野草》也以草命名,然而这野草是具体的某种草吗?——不是。鲁迅说:“生命的泥委弃在地面上,不生乔木,只生野草,这是我的罪过。”又说:“我以这一丛野草,在明与暗,生与死,过去与未来之际,献于友与仇,人与兽,爱者与不爱者之前作证。”鲁迅全不关心笔下是某种野草,而只以野草象征那沉默而坚韧地战斗着的卑微的生命。这一点还表现在《秋叶》一文中:
我不知道那些花草真叫什么名字,人们叫他们什么名字。我记得有一种开过极细小的粉红花,现在还开着,但是更极细小了,她在冷的夜气中,瑟缩地做梦,梦见春的到来,梦见秋的到来,梦见瘦的诗人将眼泪擦在她最末的花瓣上,告诉她秋虽然来,冬虽然来,而此后接着还是春,胡蝶乱飞,蜜蜂都唱起春词来了。她于是一笑,虽然颜色冻得红惨惨地,仍然瑟缩着。
花草的真名不是鲁迅所关心的,文中的“花草”“粉红花”更不是具体的某种花,植物本身的特性和现实功用在鲁迅那里是不重要的。这样的例子在鲁迅文中比比皆是,如野草、乔木、花、野花、暗中的花、冷绿的杂草径用通名,甚至不用草木通名的,如枣树、猩红的栀子、宝珠山茶、单瓣梅花、蜡梅花、山桃、杨柳、乌桕、新禾、野百合、野蔷薇、曼陀罗、枫树、枫叶、白杨的嫩叶、榆叶梅、野蓟、无花的蔷薇等,用意也不在强调这种草木的自在性。
鲁迅笔下,草木大多具有象征意义,所以言在此而意在彼也。
周作人笔下的草木全然与鲁迅不同。在《记海错》中他说道:
但我对于纪风物的一点特别觉得有趣味。小时候读《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与《花镜》等,所以后来成为一种习气,喜欢这类的东西。可是中国学者虽然常说格物,动植物终于没有成为一门学问,直到二十世纪这还是附属于经学,即《诗经》与《尔雅》的一部分,其次是医家类的《本草》,地志上的物产亦是其一。
这里更道出了周作人喜欢草木的原因,他是希望由“一种习气”而进于“一门学问”,而要成为一种学问,像鲁迅“我不知道那些花草真叫什么名字”的态度便不能有。正因为有这样的希望,他笔下的植物往往力求得其本来面目。周作人以草木命名的集子,如《瓜豆集》《泽泻集》《苦茶随笔》等,又如以草木命名的篇章,如《菱角》《芡与莲》《杨梅》《杨花》《蚊虫药》《炒栗子》《野草的俗名》《落花生》《<阿Q正传>里的萝卜》《故乡的野菜》等等,所写草木多矣,不仅绝少用树、木、草、花这类抽象通名的例子,且所写无一不是实写其物。在《故乡的野菜》一文中,周作人心怀乡思,回忆了越中野菜,如荠菜、鼠曲草、紫云英等等,其写鼠曲草:
黄花麦果通称鼠曲草,系菊科植物,叶小微圆互生,表面有白毛,花黄色,簇生梢头。春天采嫩叶,捣烂去汁,和粉作糕,称黄花麦果糕。小孩们有歌赞美之云:
黄花麦果韧结结,
关得大门自要吃,
半块拿弗出,
一块自要吃。
文中鼠曲草的性状和功用写得十分清楚,并且这也不妨草木中有人间味道,同时这一点人间味道也没有取代草木本身,不像在鲁迅笔下的那些草木,它们总被作者强势的情绪“喧宾夺主”了。如果说鲁迅笔下所写草木是“言在此而意在彼”,那么周作人笔下则“言草则草在,言木则木在”,这是周氏兄弟文章中草木的不同面目。
/三/
那么同样写草木,何以情形会如此其异呢?我认为在这一点上,周氏兄弟正好体现了古代文学中草木运用的两个传统。这两个传统即《诗经》和《楚辞》。
《诗经》的传统早为孔子道出,他说:“小子何莫学夫诗……多识草木鸟兽之名。”《诗经》中有130余种植物,实在是一部植物学的入门书。《诗经》中的草木,多为五谷、菜蔬或野菜,虽在诗中而不失其用,以至于它们的本来面目虽千载以下犹凿凿可见。如《豳风·七月》:
六月食郁及薁,七月亨葵及菽。八月剥枣,十月獲稻。为此春酒,以介眉寿。七月食瓜,八月断壶,九月叔苴,采荼薪樗,食我农夫。九月筑场圃,十月纳禾稼。黍稷重穋,禾麻菽麦。嗟我农夫,我稼既同,上入执宫功。昼尔于茅,宵尔索綯,亟其乘屋,其始播百谷。
这一段出现了“郁”(郁李)、“薁”(婴奥,即野葡萄)、“葵”(冬葵)、“菽”(豆)、“枣”、“稻”、“瓜”、“壶”(葫芦)、苴(麻)、荼(苦菜)、樗(臭椿)、黍(小米)、稷(高粱)、“重”与“穋”(谷子,前者早种晚熟,后者晚种早熟)、“禾”、“麻”、“麦”、“茅”、“百谷”等16种草木。经由这些草木勾连出壮阔的远古田野风光与先民生活史,其中人情味的传达正离不开这些可采可摘可用可食的草木。
而这正是周作人所继承的传统。如《丙戌岁暮杂诗·梅子》一诗:
文人爱梅花,诗画极普遍。
亦有风雅客,踏雪骑驴看。
独不画梅子,未免是缺恨。
诗词咏景物,时或一二见。
我意同儿童,果饵所最羡。
梅干与梅酱,佳品出蜜饯。
更有大青梅,酸味齿牙溅。
儿拳一下击,生脆倏迸绽。
称曰青榔头,乡语可怀念。
恨不遇曹公,醋浸送一担。
此处曹公为曹操,诗用其望梅止渴之典。古代咏梅之作泛滥着抒怀倾向,周作人极敏锐地看到这点,而且对梅与生活日用密切相关的一面难见于诗表示出遗憾。在阅读了大量咏梅抒怀之作后,再看到周作人笔下的梅子,实在有耳目一新之感。这耳目一新之感甚至要上溯到《诗经》才能再得。《诗经》中多次写到梅,如《召南·摽有梅》《秦风·终南》《陈风·墓门》等篇,或写果,或写树,绝少象征用法,保留了草木的本来面目,如《摽有梅》一篇:摽有梅,其实七兮。求我庶士,迨其吉兮。摽有梅,其实三兮。求我庶士,迨其今兮。摽有梅,顷筐塈之。求我庶士,迨其谓之。
这一篇写爱情,同时也写出梅子熟落的情形,这梅子就很有些生活气息。周作人接续的正是这种传统。周作人文章中的草木,很少象征的运用,比如《泽泻集》的命名,他说道:
至于书名泽泻,那也别无深意,——并不一定用《楚辞》的“筐泽泻以豹鞹兮”的意思,不过因为喜欢这种草,所以用作书名罢了。
周作人此处本有一近《楚辞》而赋予泽泻以象征意味的机会,然而他似乎本能地放弃了,这种态度下写出的草木不会失去草木的自然之趣。这例子在周作人笔下很不少,如“买的乌皮香扑鼻,蒲瓜松脆亦堪夸”一句写瓜,如“新鲜酒醉皆佳品,不及寻常煮大菱”一句写菱角,再如“荸荠甘蔗一筐盛,梅子樱桃赤间青。更有杨梅夸紫艳,输它娇美水红菱”,四句中写出六种果品。
如果周作人笔下的草木用陈子昂“草木有本心,何求美人折”做注脚,草木有其自在的一面,不全被作者的立场取代,那么鲁迅笔下的草木则可用屈原“惟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做注脚,草木只是美人身上的配饰,虽写草木,其意却在美人。鲁迅所继承的正是《楚辞》的传统。
《楚辞》中的草木也不下百种,而其中与日用饮食相关的粮食、蔬菜、野菜却不多,多依据气味好恶来分,由此而有香草、香木与恶草、恶木,无疑这区分在人,香恶并非草木的本来面目。如《离骚》中:
“扈江离与辟芷兮,纫秋兰以为佩”“惟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荃不察余之中情兮,反信谗而齌怒”“虽萎绝其亦何伤兮?哀众芳之芜秽”“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
“江离”(蘼芜)、“芷”(白芷)、“秋兰”(泽兰)、“荃”(菖蒲)、“木兰”、“秋菊”等都为草木,而“草木”“众芳”则只用了通名。这些草木都被纳入诗人的主观情感中,成为情感本身的一部分,它们与《诗经》中草木的运用有很大的区别。
鲁迅便继承这一传统。如《自题小像》中“寄意寒星荃不察”一句,“荃”为菖蒲,在鲁迅的诗中,完全与菖蒲无关,其意思非知道屈原“荃不察余之中情兮”不能解。又如《无题》中“无奈终输萧艾密”,艾为艾蒿。《荆楚岁时记》载:“五月五日,四民并蹋百草,又有斗百草之戏。采艾以为人,悬门户上,以禳毒气。”可见楚人对于艾草是很敬畏的,如今端午悬艾已成为南北习俗,艾草也被视为重要的野菜。然而鲁迅笔下却萧艾并举以指小人,这与屈原“何昔日之芳草兮,今直为此萧艾也”的用意是相同的。这样的例子在鲁迅笔下比比皆是,如“世味秋荼苦”,“洞庭木落楚天高”“万家墨面没蒿莱”“芳荃零落无余春”“椒焚桂折佳人老”“血沃中原肥劲草,寒凝大地华春华”,“所恨芳林寥落甚,春兰秋菊不同时”等等,皆是。
同样是写梅,鲁迅笔下也有多处,几乎无一例外全写梅花,如《在酒楼上》:
几株老梅竟斗雪开着满树的繁花,仿佛毫不以深冬为意;倒塌的亭子边还有一株山茶树,从暗绿的密叶里显出十几朵红花来,赫赫的在雪中明得如火,愤怒而且傲慢,如蔑视游人的甘心于远行。
此处写梅花斗雪开放,所欲彰显的是一种人格,比之周作人,差异是极分明的。
/四/
周氏兄弟同在百草园里度过了童年,二人在文章中都回忆过这幽僻的一隅,且也都写到园中的木莲藤与何首乌。鲁迅《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写道:
何首乌藤和木莲藤缠络着,木莲有莲房一般的果实,何首乌有臃肿的根。有人说,何首乌根是有像人形的,吃了便可以成仙,我于是常常拔它起来,牵连不断地拔起来,也曾因此弄坏了泥墙,却从来没有见过有一块根像人样。
周作人在《鲁迅的故家·园里的植物》中写道:
木莲藤缠绕上树,长得很高,结的莲房似的果实,可以用井水揉搓,做成凉粉一类的东西,叫做木莲豆腐,不过容易坏肚,所以不大有人敢吃。何首乌……据医书上说,有一个姓何的老人因为常吃这一种根块,头发不白而黑,因此就称为何首乌,当初不一定要像人形的,《野菜博录》中说它可以救荒,以竹刀切作片,米泔浸经宿,换水煮去苦味,大抵也只当土豆吃罢了。
鲁迅写木莲藤、何首乌,描绘出一幅鲁迅少年时活泼的生活画卷,若结合创作《朝花夕拾》的背景,便能品出画面后隐藏的苦味,便明白这文字里还有一股孤独的气息。这活泼、苦味与孤独的气息便是文字所要传达的主要内容。周作人写木莲藤、何首乌,将生活趣味与知识一并表达出来,甚至是更重后者。钱理群在《周作人传》中将周氏兄弟的这种差异归为“诗人”与“爱智者”的区别,这只是直观把握,其实“诗人”与“爱智者”的划分并不依据同一个标准。周氏兄弟文章中草木的区别,正与《诗经》《楚辞》中草木的区别相同,这是二人的区别。
曾有一个鲁迅研究的学者颇为不满地说:“周作人总试图把鲁迅的文章坐实。”这个见解很算得洞见。——若换个视角,周作人文章的魅力,不也得益于“坐實”吗?若从周氏兄弟的草木情怀来看,或许看得更清晰:周作人重“实”,是看到了自然与人生物理之实在;鲁迅总难于被“坐实”,乃是鲁迅明白人生之难于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