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永:秦“收天下之兵”新解
一
征诸秦甫统一后的国内形势,稳定时局、消解内外反抗力量蔚为当务之急。按此,贾谊与司马迁皆言秦遍“收天下兵,聚之咸阳,销以为钟鐻,金人十二,重各千石,置廷宫中。”对此,古今学者看法不一。
赞同始皇“收天下之兵”者认为,彼时有着合理的收兵契机,“农民虽已退伍,但大部分的农民还保有武器,尤其使新政府感到不安”,因此,学者谓之为新帝国建立后的首要措施。经此销兵后,一方面,民间铜兵器数量急剧减少。南朝江淹言秦销兵加速了铁器时代的来临,“铸铜既难,求铁甚易,是故铜兵转少,铁兵转多。年甚一年,岁甚一岁,渐染流迁,遂成风俗。”另一方面,在专制君权的强力整肃下,帝国民间力量式微。颜师古言“往者秦销兵刃,陈涉起时但用鉏耰及戈戟之以相攻战也。”马端临亦说秦“聚天下兵器于咸阳,铸为钟鐻,讲武之礼,罢为角抵。”体育学界即是以马端临此说为据,形成了秦收兵以在民间禁武的共识:秦“为了防止六国贵族再起和人民的反抗,销毁民间兵器,以禁执兵习武”,这种命令是“将散落在民间的兵器收集起来,全部销毁”,目的是“在民间实行禁武的方针”。8始皇“收天下之兵”似有理有据,可作定论。
但也有学者从秦代民间发达的私营冶炼业、秦人的尚武风尚以及始皇的经济思想等处剖析,说明秦人没有必要遍“收天下之兵”。而且,在中国古代武术史的相关论著中,关于民间禁武的论断也缺乏严谨的论证。更为重要的是,我们遍览《史记》后可以发现,民间持有兵器似是一种社会常态。譬如,在《留侯世家》中,张良所得的力士“为铁椎重百二十斤”,这似乎没有引起地方官府的注意,不然其也不会轻易就埋伏在博浪沙中。对此,元人陈孚曾疑惑说:“如何十二金人外,犹有民间铁未销?”。同样,韩信少时一直“好带刀剑”,但“市人”似乎对此见惯不怪,只嘲笑他胆怯,不能御胯下之辱。还有,项羽少时可自由选择学书或是习剑,且其常“阴以兵法部勒宾客及子弟”。这里有一个重要的细节,吴中贤士大夫以及官府似乎对黔首持兵的现象习以为常,不然项梁去见郡守时,项羽也不能“持剑居外待”,而后一言不合,又“拔剑斩守头”。对此,泷川资言提出了一种调和性的看法,“始皇销兵,学周武放牛马也,铸十二金人,效夏禹铸九鼎也。”也就是说,始皇“收天下之兵”只是一种象征性的举措,并未厉行。因为收兵的牵涉面很广,民间兵器的范畴也很难界定。万历幼冲,尚知“始皇甚愚,木棍岂不能伤人乎?何以销兵为也?”据此,秦“收天下之兵”一说,似乎又难成立。
二
文献自身的这种抵牾,令学界至今仍对秦人收兵事看法不一。按司马迁的秦“收天下之兵”说,乃是源自贾谊。但细考《秦始皇本纪》与《过秦论》就会发现,司马迁虽采用了贾谊的说法,但却省略掉了一处文本上的细节。《史记·秦始皇本纪》云:
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更名民曰“黔首”。大酺。收天下兵,聚之咸阳,销以为钟鐻,金人十二,重各千石,置廷宫中。
又贾谊《新书·过秦》曰:
于是废先王之道,焚百家之言,以愚黔首。堕名城,杀豪杰,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销锋镝,铸以为金人十二,以弱天下之民。贾谊在叙述收兵事件时,前面衔接的是“堕名城”事。但司马迁在转述贾谊的收兵观点时,却将之省略掉。这个细节很重要,它提醒我们,“收天下兵”是不是与“堕名城”有什么关联呢?如果有,司马迁又何以会将两者割离呢?
事实上,司马迁不独纳贾谊的收兵观点。在《史记》它篇中,有多处关于秦廷收兵事的记载。案《史记·李斯列传》云:
秦王乃除逐客之令,复李斯官,卒用其计谋。官至廷尉。二十余年,竟并天下,尊主为皇帝,以斯为丞相。夷郡县城,销其兵刃,示不复用。
又《史记·叔孙通列传》:
叔孙通者,薛人也。秦时以文学征,待诏博士。数岁,陈胜起山东,使者以闻,二世召博士诸儒生问曰:“楚戍卒攻蕲入陈,于公如何?”……叔孙通前曰:“诸生言皆非也。夫天下合为一家,毁郡县城,铄其兵,示天下不复用。且明主在其上,法令具于下,使人人奉职,四方辐辏,安敢有反者!”
司马迁在《李斯列传》中说收兵事是“夷郡县城,销其兵刃,示不复用”,这与叔孙通面陈秦二世的说辞如出一口。这个细节很重要,内涵也十分丰富:第一,毁城铄兵显然为一并发生的事件;第二,此处被铄兵的对象,明确指向“其”所代表的“郡县城”;第三,如泷川氏所言那般,铄兵的目的是“示天下不复用”;最后,秦人铄兵时一并夷平的郡县城,包不包括秦国本土?如果不包括,贾谊与司马迁所言的“天下”又做何解呢?
叔孙通较贾谊古,其言亦比之可信。但考察其面陈秦二世时的历史环境,乃是“几不脱于虎口”的凶险境地,他难免会“言之谀也”。及至汉代,在一派“罪秦”的历史基调中,这种说法也经常出现:“及至秦王,蚕食天下,并吞战国,称号曰皇帝,主海内之政,坏诸侯之城,销其兵,铸以为钟虡,示不复用。”这则材料来自于元朔元年(前128年)严安上书汉武帝时的陈词。同叔孙通一样,他也将坏城与销兵视为一事,销兵的目的同是“示不复用”。但严安比叔孙通更进一步,他明确指出被“销”的兵出自于“其”所代表的“诸侯之城”,与秦本土郡县毫不相关。即便后汉的班固,他也认为“堕城销刃”是與“焚书坑儒”地位对等的一件事情,“(秦)于是削去五等,堕城销刃,箝语烧书,内锄雄俊,外攘胡粤,用壹威权,为万世安。”如此,这个问题一下子豁然开朗起来了,千年聚讼遂涣然冰释。毁城与铄兵实际上是一并进行的事件,两者切切不可分割。因为此处被铄兵的定语,并不是贾谊、司马迁所说的“天下”,它明确是指“其”所代表的“郡县城”,也就是秦军在毁城时一并收回或销毁城中的武库。这些武库多处在控扼形胜地势的“诸侯名城”,自然不包括秦国本土郡县。那么,我们不免会疑惑,司马迁在叙述同一件事情时,何以会出现了这种割裂现象?
事实上,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秦始皇本纪》在叙述收兵事件时受到贾谊《过秦论》的影响。司马迁评论秦政时,尤为重视贾谊的过秦论,并择取其中一部分置于《秦始皇本纪》中。但贾谊在收兵事的叙述上出现了一个严重的隐患:他虽然在收兵事前面提到了“堕名城”,但之后却将收兵的定语由明确指代郡县城的“其”扩展成了带有模糊对象性且广义的“天下”。这个问题十分严重:
其一,它将秦帝国整肃东方郡县武库的常规举措描绘成秦廷全面整肃帝国社会(包括秦本土)的“收天下之兵”,钱穆谓之为“寝兵政策之实施”。但就目前的出土文献显示,秦帝国在战后的武器调动明显与战后息兵的历史需要有很大出入,“廿七年二月丙子朔庚寅……洞庭兵输内史,及巴、南郡、苍梧,输甲兵当传者多。”
对此,以往便有学者困惑说:“秦统一六国后,内陆战事减少,士卒、军粮在迁陵县及其附近地区的大规模输送也相应变少,但兵器的运输似乎并未受太大影响。”这种反差即是缘于我们对收兵事的误读引起的。实际上,秦虽统一了六国,但战后的局势并未达到可以“寝兵”的地步。刚刚臣服于秦的新黔首旋即带着武器亡荡深山的情景在秦简中处处可见,“利乡反,新黔首往击,去北当捕者多,皆未得。”秦在东方新地的治安也并不和宁,“闻新地城多空不实者,且令故民有违不如令者实……新地人盗,衷唯毋方行新地,急急急。”如此,出于对东方基本的武力震慑需要,秦人也不会自毁本土武库。且秦制以“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秦人注重在战场上尚武获爵而耻于私斗,那收“天下之兵”又何以会施于全民皆兵、耕战一体的秦本土呢?
其二,在文意上,堕城与收兵变成了相互独立的并列事件,而非不可分割的一件事。贾谊虽在形式上保留了堕城与销兵一并书写的特点,但貌合神离,收兵既然是针对“天下”推行,那自然与堕城没有了前后因果关系。司马迁正因于此,才在文本造作的过程中正式将两者的关系彻底割裂。本来这层意思并不难读出,但古今学者深受贾谊、司马迁“收天下之兵”说的影响,形成了对秦始皇销兵事的定向解读,从未走出“天下”的桎梏,从而将本来应该为一的事情割裂开来,加深并延续了对文意的误读。吕思勉先生曾隐约注意到了这个现象,“夷城郭实与销锋镝并重”,何以“《始皇本纪》但言销兵?”但他最终没有揭开其中的曲妙。
三
造成误读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学者没有认识到始皇夷城销兵的背后,实际隐伏着新帝国借此消解东方武库系统、重构帝国防御体系的深刻意图。对于先秦秦汉的武库系统设置,学界已有专文探明,笔者无意于过多复述:大抵而言,春秋以降,诸侯与强卿在国都及地方私邑广建武库,控扼险要之地。如鲁都有诸多“大库”,郑都有“襄库”,楚、越有“高库”,晋都有军府,地方诸邑如鲁地高鱼、齐地东阿以及赵氏经营的晋阳也都有县库或私库。及至战国,武库更为精细化。三晋、中山武库多冠以上、下、左、右方位,郡县两级武库体系已具规模,“在列国国内可说基本上都形成了以国都武库群为中心,以郡县武库为支属的多层次、广分布的较为完备的武库系统。”而在春秋时代的政治军事较量中,地方武库成为贵族组织军事力量的基础。三家分晋前,赵襄子就已积极经略私邑,其曰:“吾城郭已治,守备已具,钱粟已足,甲兵有余。”即便是设在国都中的武库,也常常是反叛卿大夫的首犯之地。譬如,鲁国南遗之乱时,其“使国人助竖牛以攻诸大库之庭”;郑大夫伯有为乱,也是靠着马师颉用“襄库”的皮甲得以装备士兵,然后再攻打旧北门;楚国白公作乱,叶公直接“发太府之货予众,出高库之兵以赋民”,动乱方才平息。
有鉴于此,春秋时期出现了“家不藏甲”之论。这里的“家”便是诸国宗贵私邑中的武库。而能让“家不藏甲”的方式,就是“堕城”:
郈叔孙氏所食邑,费季氏所食邑,二大夫宰吏数叛,患之,以问孔子,孔子曰:陪臣执国命,采长数叛者,坐邑有城池之固,家有甲兵之藏故也,季氏说其言而堕之。故君子时然后言,人不厌其言。书者,善定公任大圣,复古制弱臣势也,不书去甲者,举堕城为重。
又《史记·鲁周公世家》曰:“十二年,使仲由毁三桓城,收其甲兵。孟氏不肯堕城,伐之,不克而止。”显而易见,堕城与销兵甲之间紧密相关。即便是在郡县时代,君主也对地方兵甲时刻警惕。宋廷为了结束五代乱势,也是令“江淮诸郡毁城隍、收兵甲、彻武备者,二十余年。”这种销兵,实则是毁城之时销武库之兵,即“祥符锡祚,武库永销兵。”被汉高祖封在河东郡绛县的周勃因“自畏恐诛,常被甲,令家人持兵以见之。”后虽幸免,但其子条侯周亚夫还是因“甲楯五百”的借口被杀,因甲而国除岂非堕城销兵之非常态的表现形式耶?
无独有偶,秦帝国建立后的形势并不比鲁、汉及宋时好。在东方,六王虽然被灭,但其国都、郡县以及要塞中的武库依然完存,盘踞在那里宗贵豪杰也不比往时弱。司马迁言三河之地“人民矜懻忮,好气,任侠为奸”,天下人也视秦为“仇雠之国”,楚人直言“我倚名族,亡秦必矣”。因此,消解东方武库系统实乃必要之举。除此之外,秦在东方新地上毁城销兵还事关帝国战后防御体系的重构问题。在王国时期,秦人的战略重心是大步东进,剪灭关东有生力量。及至帝国时代,拓边之事被提上了日程。事实上,早在秦征服六国前夕,就曾试图一并解决岭南问题,但囿于地形问题,被越人“伏尸流血数十万”。彼时,赢秦为了维系大步东进的事业重心,对北境胡患采取了“筑长城以据”的内守态势。“当是之时,冠带战国七,而三国边于匈奴”,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秦人抗胡的壓力。但随着秦统一战争的结束,原先属于燕赵抗胡前线的诸郡一并落入秦舆,边疆形势愈发紧张了起来。
基于帝国内外战略的这种时代转向,其防御体系建设逐渐由王国时期的“稳定边境、全力东进”转型为“本边并重、控扼东方”。这种战略重心的转向,使得新秦地从战争前线转变为战略后方。因此,秦廷必须尽可能地稳定东方,消弭掉潜在的反抗势力及可供其使用的军工资源,从而求成秦本土对新秦地绝对的战略优势,以便整合全境资源,鼎持外部战略的最终展开。基于此,秦廷对东方镇戍系统进行了一系列调整:
其一,线状拆解,意思是政府着重拆解六国故地上原有的御秦防线,收毁其中庞大的武库系统。彼时秦与六国对抗,山东所建诸城,皆是倚靠形胜,防止外敌侵占而置。统一后,六国故民对秦人的敌视并未消弭,若当地民众据城反叛,后果将十分严重。因此,秦人开始在新秦地上“夷郡县城”、“毁郡县城”、“堕坏名城”、“坏诸侯之城”、“夷其城郭”以及“堕坏城郭”。里耶秦简中所见的洞庭郡治新武陵,便是相对原先的旧武陵城而言的。秦人谓此毁城的目标是“决通堤防”、“决通川防”、“夷去险阻”,实际上,这里需要被“决通”或“夷去”的“堤防”、“川防”以及“险阻”,便是六国以其重要城塞武库为核心建构起来的御外防线,秦廷对此进行了较大规模地拆解。
其二,点状控驭,即重新打造出大批管控东方的军事据点。统一战争时期,秦人为了节省人力资源,就已形成了据点型的军事管控网络,出土秦兵铭中频见的地名流转现象即因于此。贾谊言秦并兼山东之后,“缮津关,据险塞,修甲兵而守之。”这里被秦军修缮、占据的津关险塞,其实就是管控东方的新据点。之后,秦的“良将劲弩,而守要害之处,信臣精卒,陈利兵而谁何”。里耶简中,也可见战后秦廷对东方进行了庞大规模的疆理调适:
其旁郡县与椄(接)界者毋下二县,以□为审,即令卒史主者操图诣御史,御史案雔更并,定为舆地图。有不雔、非实者,自守以下主者。
这段材料出自三片缀合的里耶简。从简文中的“更并”一词可以看出,秦廷对东方故地进行着大规模的调整,想必秦人秉持的是一种犬牙相制的划疆规则。在这个过程中,秦人需要利用形胜险要之地重新打造出一大批能够管控东方的军事基地。事实上,这种疆理重整还是取得了切实的成果,不然等到汉王西入咸阳时,萧何也不会弃金帛而独取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藏之。刘邦后来之所以具知“天下阸塞,户口多少,强弱之处,民所疾苦者”也是因于此。
其三,全面维稳,即接收六国境内的地方武库,以便全面管控基层社会。诸侯设置武库的目的,不单是为了抗击外敌所需,内部震慑也十分重要。与秦国不同,六国没有经历过商鞅改制的深刻洗礼,其地方豪强大族连亘乡里,阻挠秦制在东方展开的现象并不鲜见。所以,秦人继承六国原有的震慑设施,也在情理当中。以往学者困惑于“秦代是否象汉代一样在每郡都设有武库”,事实上,秦人只是拆解或收毁了六国抗秦防线中的武库之兵,这是一种“抗外”性质的武器储备。而对于六国故地上原有的带有“驭内”性质的地方武库,秦官府则是在整合后为己所用。不然,陈胜、周文以及刘邦等人也不会在东方诸多郡县顺利地“行收兵”。而且,目前所见的战国兵铭中,出现多种文字风格或它国信息的情形并不鲜见,“秦不仅得他国兵器加刻用地,他国铜器入秦官府后也加刻铭刻,特别是容器钟鼎等与容量有关者,要由工师按秦制度重新较量。”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秦人虽然在新秦地上保留了颇具规模的地方武库,但却剥夺了其武器铸造权,即“产用分离”。一切武器生产以及供应改由秦本地负责,新地武库只储兵而不能铸兵。而且,秦对东方民间的冶铁业进行了西迁。如在《货殖列传》中,卓氏、孔氏以及程郑等皆因“用铁治富”、“亦冶铸”以及“用铁冶为业”而被官府内迁。最后,秦廷似乎对东方戍卒推行了“定点取兵”制度,以严防其利用内郡武库中的兵器。譬如,被秦二世遣戍渔阳的九百楚卒在行程中并未携带兵器,以至于吴广斩杀秦尉时,只能“尉剑挺,广起,夺而杀尉。”如此,这批楚卒取兵的地点应是戍地渔阳。秦廷这般整合东方镇戍系统的目的,乃是借此求成以内驭外的军事格局。就目前的出土资料显示,秦帝国的军工生产主要有两处布局:一是集中在京畿腹地,如咸阳、栎阳以及雍地;二是设置在本土与北疆、东域相接的部分郡县,如临楚的汉中郡、蜀郡、临东的河东、临北的上郡。其储量巨大,若“授兵”于民,仅咸阳武库就能迅速武装一支抗衡数十万叛军的军队。而后经由驰道转输,在“东穷燕齐,南极吴楚,江湖之上,濒海之观”的帝国交通线上,秦人管控东方、鼎持南北的战略格局已具雏形。始皇三十二年之后,外部战略的最后一环得以最终展开。这年末,“始皇乃使将军蒙恬发兵三十万人北击胡,略取河南地”,三十三年,又南下“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以适遣戍”。
四
综上所述,秦“收天下之兵”之论的形成有一个文本造作的历史过程。具体来说,分为三个步骤:先是,贾谊在汉代“罪秦”的政治历史语境中,一方面在形式上保留了堕城与收兵相衔的叙述模式。但他將收兵的限定范围由“郡县城”“名城”扩展成了带有模糊对象性且广义的“天下”。如此一来,堕城与收兵仿佛变成了两件相互独立的事件。正是因为这处伏笔,其后司马迁在认可贾谊“过秦”言论的同时,将堕城与销兵之间的关系彻底割裂,形成了秦“收天下之兵”说。最后,古今学者深受此论的影响,延续了对这一割裂文本的定向解读,使得堕城收兵事的真实面貌掩于迷雾至今。事实上,早于贾谊的李斯、叔孙通与早于司马迁的严安,都是将堕城事与销兵事视为一体,一并提及。他们所说的销兵,明确指向“郡县城”、“名城”或“诸侯城”,意思是拆解东方诸侯所构建抗秦防线中的武库。
秦廷为此,表面上是消解东方繁芜的武库系统,进而划一帝国军事调度规制。但其背后实则还隐伏着战后帝国战略重心由东方转向南北的重大问题。为了匹合这种内外战略的时代转向,秦帝国开始由“点”及“线”再至全面地调整其在东方的防御体系。新帝国意图拖此之庇,消弭掉东方潜在的反抗势力及可供其使用的武器资源,求成秦关中本土对新秦地绝对的战略优势,以鼎持外部战略的最后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