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桩基施工不合格!签了12万勘察合同的勘察单位倒赔70余万!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岩土新鲜事
重点总结:
完整判决书如下
建设单位诉讼请求
桩基检测单位答辩
勘察单位答辩
监理单位答辩
设计单位答辩
法庭判决
2010年6月15日,核西勘、福州一建、福州一建乐山分公司、鸿嘉监理公司、创想博世公司、省地勘院、昶星公司对公园一号A区1栋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预应力管桩基础)质量进行验收,分别作出了“满足设计要求”、“质量合格”、“质量合格,同意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同意验收”的肯定性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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