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地区建置沿革
秦,钦州地区属象郡地。秦末汉初,属南越国地。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至晋末,属合浦郡合浦县(县治在今浦北县旧州),南北朝至隋末,钦州地区大体上分属3个州(郡)。其中:一、越州。南朝宋泰始七年(公元417年)析合浦郡地置,治所在临漳县 (今浦北县坡子坪附近,梁初迁至今浦北县旧州)。隋,依次改称禄州、合州、合浦郡。今浦 北属其地二、安州。南朝梁天监四年(505年)以宋寿、宋广、安京三郡置,治所在宋寿县南 三里(今钦南区久隆镇上东坝西北)。其后依次改称钦州、宁越郡。今钦北、往南区及灵山县 属其地三、黄州。南朝梁大同元年(535年)析宋寿县西南部置,治所在安平县(今防城港市 防城镇附近)。其后依次改称玉州和并入宁越郡。今秋州地区南部沿海属其地。唐,今钦州 地区大体上分属3个州(郡)。其中一、合浦郡于唐武德四年复称越州,其后依次改称廉州、 合浦郡、廉州。今浦北属其地(治所均在今浦北县旧州);二、宁越郡于唐武德五年复称钦州, 其后依次改称宁越郡、钦州(其中曾于唐武德五年增置南亭、玉山二州,与钦州同隶钦州总 管府。武德七年钦州总管府改称钦州都督府。贞观元年废钦州都督府,二年废南亭、玉山二 州,其属县改隶钦州)。今秋州市与灵山县属其地(治所于贞观十年移至今灵山县旧州);三、唐武德五年(622年),以旧玉州地置玉山州,隶钦州总管府,贞观二年州废,属县改隶钦州。上元二年(675年)复置,改称陆州。其后依次改称玉山郡、陆州。今钦州地区南部沿海属其 地。五代,今钦州地区境属南汉,除废陆州保留宁海县外,其政区沿袭唐制。宋至清末,唐时的廉州于宋后依次改称太平军、廉州、廉州路、廉州府、廉州、廉州府。今浦北县属其地 (治所均在廉州镇)。宋初,将前陆州的宁海县并入安京县,隶钦州。其后钦州依次改称钦州 路、钦州府、钦州、钦县、钦州、钦州直隶州;今钦州市、防城港市的防城区、东兴开发区属其地(治所均在今钦州镇)。今灵山县境当时亦称灵山县,其县时属钦州、时局廉州或廉州府。清光绪三十一年(1906年)至民国九年(1920年),在今钦州地区先后设置广东省廉钦 道、钦廉军政府、钦廉绥靖处、钦廉道等,管辖范围包括今浦北、合浦、灵山、防城、钦州、 北海等县市,治所均在今钦州地区钦州镇,民国十年(1921年)至民国末年(1949年),今钦 州地区各市、县均先后隶属广东省、广东南区绥靖公署(驻茂名城)、广东第八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廉州镇)。
解放后,1949年12月至1950年8月,今钦州地区属广东南路专区(驻湛江市)。1950年9月广东省钦廉区专员公署成立,专署驻合浦县北海镇(现北海市),钦廉专区辖钦县、合 浦、灵山、防城4个县。1951年3月,钦廉专区驻地迁驻钦县县城(附城镇),辖区不变。政务院 1951年5月14日批准,将广东省钦廉专区所属的钦县、合浦、灵山、防城4个县委 托广西代管,专署更名为广西省人民政府钦廉区专员公署,专署驻地及辖区不变。1951年10月,广西省人民政府钦廉区专员公署改称广西省人民政府钦州专区专员公署(仍属广西代管)。专署驻地、辖区不变。政务院务于1952年3月28日批准,将广东省钦州专区及北海市划归广西省。1952年5月12日,合浦县析置浦北县。8月,崇左专区的上思县划归钦州 专区。钦州专区辖钦县、合浦、浦北、灵山、防城、上思 6个县。1953年3月上思县改属桂西壮族自治州的邕宁专区。钦州专区辖 5 县。1953年4月,钦州专区专员公署迁驻合浦县城(廉州镇),专署名称仍称钦州专区专员公署,辖区不变。1955年1月,广西省委决定 将北海市委托钦州专区代管。1955年3月,广西省人民政府钦州区专员公署改称广西省钦州专员公署,专署驻地、辖区不变。国务院于1955年5月 31 日批准,将广西省钦州专区所属的钦县、合浦、浦北、灵山、防城5个县和北海市划归广东省,钦州专署隶属广东省人民政府,专署驻地、辖区不变。1956年2月2日,广东省钦州专员公署改称广东省合浦专员公署。1956年6月,北海市改为县级市,划归合浦专区。1957年3月26日,国务院作出设立十万山懂族瑶族自治县,钦北憧族自治县,以防城县、钦县各一部分行政区域为其行政 区域的决定。1957年7月1日,钦北憧族自治县正式成立,1958年5月7日正式宣布。1957年7月1日十万山懂族瑶族自治县正式办公,1958年5月,十万山憧族瑶族自治县改名东兴各族自治县,合浦专区辖钦县、合浦、浦北、灵山、防城5个县和铁北憧族自治县、东兴各族自治县及北海市。1958年11月15日钦县与铁北憧族自治县合并称钦县。1958年12 月1日东兴各族自治县与防城县合并,称东兴各族自治区县。1958年12月31日撤销浦北县,并入合浦县。1958年12月合浦专区仍辖钦县、合浦、浦北、灵山4个县和东兴各族自治县及北海市。1959年1月,撤销合浦专区,将所辖地划归湛江专区。1963年9月14日国务院批准撤销钦县,设立钦州憧族自治县。经国务院1965年6月26日批准,1965年7月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专员公署,专署驻钦州县县城(钦州镇),管辖由广东省划给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合浦、灵山县和钦州僮族自治县、东兴各族自治县、北海市及从南宁专区划出的上思县,同时撤销钦州憧族自治县,改设钦州县。1965年7月19日将合浦分为合浦、浦北2个县,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专区辖钦州、合浦、浦北、灵山、上思和东兴各族自治县及北海市。197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专区改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地区,辖县与驻地不变。1978 年11 月,撤销东兴各族自治县,改置防城各族自治县,1983年10 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钦州县,设立钦州市(1984年3月1日正式宣布)。1983年10月北海市升格为地级 市,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直接领导。1987年7月,合浦县划入北海市,1993年5月防城各族自治县和上思县划入防城港市,钦州地区辖县级钦州市、灵山县和浦北县。
来源:1995年《钦州年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