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爻生旺墓绝十二神
生旺墓绝十二神:(长生,沐浴,冠带,临官,帝旺,衰,病,死,墓,绝,胎,养)
五行生旺:
木:生于亥,旺于卯,墓与未。
火:生于寅,旺于午,墓于戌。
金:生于巳,旺于酉,墓于丑。
水:生于申,旺于子,墓于辰。
2)旺、相、休、囚:
春:木旺,火相,水休,金囚,土死。
夏:火旺,土相,木休,水囚,金死。
秋:金旺,水相,土休,火囚,木死。
冬:水旺,木相,金休,土囚,火死,。
比和者旺,我生者相,生我者休,克我者囚,我克者死。
某季起卦,旺相为吉,死为凶。
3.爻生、克:(相生者有资生、相救、共存之意; 相克这为相害、相欺、相损之意,为不利之象)
得生者为 得利,我生者为泄气,耗失。
相克这为相害、相欺、相损之意,为不利之象。
用神、元神宜被生:月、日生,动爻生,化回头生。
忌神宜受克,日克、月克、动克、化克得一克即为吉。
用神遇克(见忌神)而忌神受日月、动爻制住;或忌神动化合、生则因其贪合(贪生)忘克而用神得救。
用、元神逢一克,无生扶者为凶;得生扶者为克处逢生。
用、元神生重克轻为吉,克重生轻为凶。(忌神反论之)
多爻克用而有一旺相之爻来生,为克处逢生。
4.爻旬空
逢空,吉凶亦为虚象。凶空吉,吉空凶。
空为陷,待出空填实。
用空凶,忌空吉。
爻空不能生克它爻。(出空见效)
爻空遇伤为避祸,(出空当凶)待冲去伤爻之日则免其伤。
空临月不为空;动不为空,旺不为空,休囚为真空。
旺相出空有用,空又被日月克,终无用。
凶逢空为有救。(出空为祸)
久病逢空人不久。
动逢冲事可散,绝逢冲事可成。
世空本人无诚意,应空对方不合作。
男空不利远行,女空近日有凶。
财空无福,官空无贵,子空少儿,父空家长、产业衰,兄空不得力。
春土、夏金、秋木、冬火为真空。
爻静而无助,又旬空休囚无气,反遭日、月、动爻克害者为真空。
5.爻月破: (爻被月建冲为月破)
爻临日辰不为破。
出月不破。填实之日不破。合日不破。
6.爻六冲: (子午冲、卯酉冲、寅申冲、巳亥冲、辰戌冲、丑未冲)
冲法有六:
1. 日月冲爻。
2. 爻与爻冲。
3. 爻动变冲。
4. 六合变六冲。(先好后坏,先合后散)(用旺相,则始吉终凶,事虽成而有 始无终)
5. 六冲变六冲。
6. 卦逢六冲。(乾、坎、艮、震、巽、离、坤、兑、无妄、大壮,共十卦)
爻被月冲为月破。旺、静爻被日冲(爻冲)为暗动。
爻休囚被日冲为日破。
动爻化回头冲如遇仇敌。爻与爻冲为相击。
日冲动爻为散;日冲休囚爻为日破。
动爻冲动爻为散,旺相、有气则冲而不散,休囚者冲之易散。
忌神宜冲,凶事宜冲。
用神旺相,冲而不破,用世休囚,凶而更凶。
近病逢冲即愈,久病逢唇即死。
7.爻六合
甲己合化土,乙庚合化金,
子丑合、寅亥合、卯戌合、辰酉合、午未合、巳申合。
合法有六:
1. 日月合爻。(休囚之爻得旺相)
2. 爻动化合。(为化生扶)(合而绊住)
3. 爻动合爻。(须一一对合;而一合二、二合一为媾合,为不牢之合)
爻(世)动合日,必绊而不能动。
4. 卦逢六合。
5. 六冲卦变六合卦。(离而复合)
6. 六合卦变六合卦。
爻静遇合谓合起(爻囚亦有旺意),动遇合为合绊,爻与爻合谓合好,动化合谓化扶。
忌神贪合可忘克,元神贪合可忘生。
讼事遇合,则案难解,疾病逢合,难医难治。
爻逢和为和好;动化合为化扶。
静爻逢合而起;休囚被日月合起即旺;动遇合为拌住。
合化:
子丑合化土(申酉、亥子月合化水)。午未合化土(巳午、寅卯月合化火)
寅亥合化木,卯戌合化火,辰酉呵护金,巳申合化水。
8.三合局
申子辰合化水局,巳酉丑合化金局,寅午戌合化火局,亥卯未合化木局。
三爻中有一爻不动(不成局),须待后补凑成局,谓虚一待用。(暗动亦为动)
三爻中有一爻空破者,待填实之日月成之,一爻入墓者待冲开之日成之。
居中旺支(中间一位:子、午、卯、酉)被克、泄月,合局不成。
世、用旺而得合吉,在局内为美。
占财遇财局生世用吉,子局生财吉。
占出行,用在局内则被合而留。占行人,在局内被合不回。
得合则诸占为吉,且有始有终。吉事逢合,事必就;凶事逢合,事必结。
9.三刑
子刑卯,卯刑子,为无理之刑。
巳刑申,申刑寅,寅刑巳,为持势之刑。
丑刑戌,戌刑未,未刑丑,为无恩之刑。
辰午酉亥自刑。
相刑为刑害之事,主疾病、伤害、牢狱之灾。
三刑可由日、月、爻构成,也可由爻与爻与变爻构成,要三元俱全方成三刑。
三子可刑一卯,一卯可刑三子;一子二卯,一卯二子不相刑。
二元缺一,补凑三齐而成刑。
贪合可忘刑,贪生可忘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