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或法律内容的问题,机动车提示音相关标准的意见

与机动车噪声有关的标准有:喇叭噪声、车辆右转弯提示音、车辆倒车提示音等,其中汽车喇叭噪声要求达到105-118分贝之间,提示音声响要求67-92分贝之间,其中喇叭噪声为强制标准。

而国家强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规定了不同环境的几种噪声限定,比如居民商业区白天不得超过60分贝,夜间不得超过50分贝,而机动车相关噪声标准的规定,已远远超过环境噪声标准,我国标准法规定,推荐标准等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标准,且应广泛听取大家的意见。

法律大于标准,标准的内容制定不能违法,希望标准相关制定、主管部门,听取社会意见,尽快修改相关标准,网上搜索:倒车请注意扰民,可以看看多少人受害,应尽快明令禁止车辆使用人声提示声响到相关法律、标准中,提示音会加剧城市环境噪声污染,个别汽车倒车发出哔哔间断声响,可以勉强接受,但车辆转弯提示音非常频繁,影响较大。

道路交通安全主要依靠人们用眼观察,以及合理使用车辆本身的喇叭,不应再增加提示音喇叭,制造噪声扰民,且增设提示音喇叭会绕过违法改装喇叭的规定,还能破坏城市区域禁止鸣笛的规定,因为提示音声响与喇叭噪声相当,以后除了禁止鸣笛,还得禁止发出提示音才行。

标准法,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三十三条,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标准制定、实施过程中出现争议的,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协商;协商不成的,由国务院标准化(标准管理委员会)协调机制解决。

大家有什么意见,应踊跃向标准的相关部门反映,噪声侵扰着个人生活安宁,违反民法典隐私权,噪声就算没有超标,只要能证明违反了相关标准或法律,其制造噪声的行为不对的,一样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害。环境污染方面的意见除了向相关执法部门反映,还可以向环保局反映,访问官网,互动交流,部长信箱,提交后需要等待一会儿即可完成。

比如可以反映:一些机动车提示音要求推荐标准,车辆右转弯提示音要求或倒车提示音,规定发出的声响大小为67-92分贝,这已经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的规定,标准法第二十一条:推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提示音标准还允许使用人声提示音也不妥,犹如广告叫喊一般严重扰民,网上搜索:倒车请注意扰民,就可以看到全国各地很多人遭受着提示音的侵扰,这存在全国范围噪声扰民的广泛情况,希望环保部门尽快解决车辆噪声污染问题,治理好城市生活环境。

民法典第七编,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车辆提示音推荐标准虽然不妥,但规定了提示音应使用蜂鸣声响或与人声组合提示,且在车辆右转弯时候发出,但现实中,全是单纯的人声提示音,且左转弯也会发出,都可以认定违反推荐标准,标准法27条规定,企业执行的标准,就必须严格执行,个人没有严格执行推荐标准,虽然不违法,而一旦被起诉,违反推荐标准就是一种过错行为,败诉几率大。

汽车喇叭噪声污染本来就严重,却还要增设一个提示音喇叭,随转弯或倒车方向灯打开而发出,这会加剧环境噪声污染,可向标准管理委员会或标准的主管部门邮寄信访意见书,任选一,不要重复反映,EMS可上门取件,部委可能不方便收其它快递,最好选邮政,官网有地址和邮编。

行政部门科室较多,应注明信访室收,网上有信访书样板,写清楚信访原因、事实和理由、信访建议等内容,文末手写签字并按手印。可建议在相关标准中,或访问审查建议受理平台,建议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禁止车辆发出外放转弯或倒车提示音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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