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下班后向女领导发不雅视频 被开除后起诉公司

有这样一起案件,男员工在下班后给女同事发 “ 小视频 ”。公司硬辞退了他,男员工不服气将公司告上法庭。

那公司这样做是否合理,男员工能否要求公司赔偿呢?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是怎样认定的。

小美(化名)是开开公司(化名)工作保洁小组的组长,小强(化名)是她的组员。

有一天晚上,小美正在家中休息。“ 叮 ” 的一声,一条微信发了过来。小美拿起手机一看,是小强发来的一段视频。点开查看,视频中赫然播放着一些不可描述的场面,吓得她差点把手机从手中丢了出去——天啊,这是哪里来的 “ 小电影 ” 啊!

小美的老公发现后也十分生气,产生了误解。夫妻二人为此吵得人仰马翻,小美当晚就打了几次电话给小强想质问他,但都被拒接。

接下来的几天,又羞又恼的小美向开开公司提交了投诉书,反映了小强的骚扰行为,同时还向公安机关报了警。翌日,公安机关就对小强进行了询问。

小强:“ 警官,这个视频不是我发的,是我朋友拿我手机玩,不小心发给小美的,真的不管我的事。”

警官:“ 好的,那你朋友联系方式是什么?”

小强:“ 我不知道,别问我。”

警官:“ 你的朋友你不知道联系方式?说出来谁信?”

最终,难以自圆其说的小强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行为并写下了保证书,希望小美原谅。

与此同时,收到小美投诉信的开开公司也展开了调查。在确认小强的行为后,开开公司向小强出具了《惩戒通知书》,认为其侵犯了同事小美的劳动权利,直接影响到了工作情绪、工作状态、工作效果及对小美的家庭也造成了严重影响,导致家庭关系不睦,产生了猜忌和怀疑,依据员工手册相关规定,对小强作出解雇处分。

收到公司的《惩戒通知书》后,小强十分不服气:当时都晚上九点多了,又不是上班时间,公司有什么权力管这件事情!而且警察那边都处理过的,公司还要解雇我是什么意思!

满心不服的小强申请劳动仲裁,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小强正式向法院提出诉讼,认为开开公司是违法解除,要求支付赔偿金及其他费用。

案件立案后,法官对小强行为和公司处置过程进行了细致了解,并结合当事人陈述和证据分析后认为:

小强的行为构成性骚扰。虽然小强仍辩称视频并非其本人发送、系朋友误发,但其陈述前后矛盾,难以自圆其说。结合现有证据,可确认小强向女同事发送视频的事实。另外,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骚扰的,都是性骚扰,如身体接触、出示色情文学图像、网上性骚扰、电话性骚扰等,小强向小美发送 “ 小视频 ” 就属于性骚扰的范畴。

解除劳动关系有依据。开开公司已将《员工手册》向小强进行了公示,小强经培训,未提出异议,该《员工手册》可以作为开开公司处理员工行为的规章制度依据。公司有权根据《员工手册》规定对小强行为进行处置。

保护员工权益和公司秩序有必要。小强虽然是下班后发送的视频,但发送的对象为公司员工,其行为已经对小美心理及家庭生活以及正常工作造成困扰,如不妥善处理有可能导致同事关系恶化、员工行为导向偏差、工作效率下降、工作风气不正等情况,长此以往也会给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企业形象造成不良影响,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开开公司有权进行处置。

故此,法院认为开开公司以小强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关系,事由合理、程序合法,无需向小强支付赔偿金,法院驳回了小强的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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