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

窃贼的偷技一般是由师傅传授而来的。随着窃贼偷盗经验的积累,其技艺会越来越精。具有创造性的盗贼,也会根据自己的实践经验创造出新的偷技来。盗贼的传艺程序,不同于其他行当,不是徒弟找师傅,而是师傅找徒弟。在 旧中国有一种说法,叫“屈死不告状,穷死不做贼”。这就是说,好人谁愿意拜师学偷窃呢?所以,窃贼一般是主动地四处物色徒弟,他们最感兴趣的还是十几岁的小孩。 在旧时,穷困人家的小孩子得不到温饱,家长也没有精力和时间教育孩子,所以一般小孩多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这正给了窃贼可乘之机。窃贼拉拢好人家孩子的手段一般是这样的:       窃贼看好了传艺对象后,就慢慢接近他。等到与小孩混熟之后,就经常带他上饭馆,吃饱喝足之后还带他玩。穷人家的孩子从来也没有这样吃过玩过,自然十分高兴,对窃贼也百依百顺,完全听从和依赖窃贼。这样过了一段时间,窃贼会突然停止带小孩吃喝玩乐。小孩前一时期吃喝玩乐惯了,一下子没吃没喝,十分不适应,忍不住会问窃贼:“你怎么不带我出去玩了呢?”窃贼会说:“你也不小了,总不能老是让我带你出去,你要自己闯一闯才好,你愿意天天都下馆子逛园子吗?”小孩自然会赞同,窃贼就会趁机说:“那好,叔叔传你一门手艺,靠这门手艺你就会有钱吃喝玩乐了。你愿意学吗?”小孩当然会同意,这样窃贼就把小孩拉下了水。收了徒弟以后,盗贼就开始教小孩偷窃的手艺和技巧偷窃的手艺主要分身法(也叫手法)和眼法两部分。手法:主要教练偷窃动作的快捷准确。说是手法,其实主要是靠身法的协调来达到手法的快捷。练的方式多种多样。如最初练习时,抓一大把豆子撒在地上,让徒弟以最快的速度捡起来,反复练习后,徒弟的动作就快捷多了。然后,盗贼在装满米的缸中放入若干铜钱,让徒弟用两个手指去夹,必须每次都夹到而且动作要快,否则就会遭到打骂。经过长期的训练,徒弟的手指就会非常灵活,夹取物品既快而准。此外,还有在滚油锅中夹物的练习,主要也是练速度的极度快捷。据传,许多窃贼高手都有在油锅中夹物而不伤的本领。手法练成,夹物快如风,所以许多盗贼偷窃财物时,常常是在与被偷者接触的瞬间就能把钱物窃到手,等被偷者发现丢了东西时,还完全不知道是何时被偷的。眼法:主要是教练如何一眼就能找到藏钱的部位。窃贼在身上的某个口袋放上钱,从徒弟面前走过,让徒弟指出哪只口袋有钱,哪只口袋没钱。开始,徒弟不一定能看出来。经过不断地调教,说明藏钱不藏钱的口袋有什么特点,不久,徒弟就可以准确地辨认出来。接下来,师傅就带徒弟到大街上去看,让徒弟指出行人中谁身上带了钱,放在什么地方,看得多了,小徒弟也就会练就准确的眼法,一眼就能看出藏钱的地方。窃贼在教了徒弟这些基本功之后,再教偷盗的技术。窃贼中有不少高明的师傅,他们根据自己的实践,总结出一些偷窃技巧。盗贼最常用的偷技有:锦囊偷技       是指窃贼用手指对衣袋里或提兜里的钱物直接盗取,这是盗贼最普通的作案手段。偷窃的主要方位是被偷人的衣袋或置放钱物的包、兜等。手法是用探、开、抠、夹等,特点是轻快如风。其中偷外衣下部口袋或外裤的外兜这些没有防范的位置,黑话叫“白给”。也就是说,如果把钱物放在这样的位置,是“白给”小偷。有的人会有这样一种误解,认为小偷一般偷隐蔽处的钱物,不会想到人会把钱放到明处,越怕偷,越会被偷;不怕偷,小偷才不会来偷。其实这种看法是没有道理的。把钱放在外衣口袋里和外裤兜里,小偷一看就能看出来,怎么不会偷呢?而偷这样位置的钱物对小偷来说可谓轻而易举。不论一般人自以为十分注意,随时防范,但因为放在这样的位置小偷太容易得手,所以小偷常是在碰你一下的刹那间就把钱偷到手,让被偷的人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被偷的。钱放在上衣兜里也一样,自以为衣兜在胸前,目光可随时看到,便于看护;而且两手在胸前,发现小偷也容易抓住。但小偷偷这样的位置也很容易。他只要制造一种特殊情况,分散被偷人的注意力就可办到。比如,路过时挤一下,手就把上衣兜里的扣子弹开,钱就偷到了手。钱藏在隐蔽处,比如把钱藏在西服内侧兜内,兜中又缝了一个兜,两个兜都按了拉锁,形成两道防线,自以为这种“兜中兜”绝对保险,但就是这样防范,同样也会被窃。曾经在一个饭店发生过这样一件事:一个毛毛愣愣的人端了一碗汤走过,不小心把汤溅到另一男人的西服上。那人慌忙拿出手绢来替那男人擦汤渍,又一个劲地道歉,弄得那男人生不起气来。不一会儿,那端汤的人吃完饭从容离去。穿西服的人一直没有发觉自己的兜被掏了,因为他根本没有想到两道防线的兜也会被偷。等到他吃完饭要付钱时,才发现兜是空的。用钱币或刀片割口偷窃,黑话叫“开口儿”,或“剃胡须”。其手法主要是快捷地划开对方的衣兜、提包等放置钱物的部位,像动手术一样。这种划技也是最常见的。主要是在人多热闹场所,盗贼趁人多拥挤之机,用刀片迅速划开衣襟兜口。由于看准了部位,出手极快,所以很容易得手。车站售票处、拥挤的公共汽车和繁华热闹的商店都是小偷们光顾最多的地方。又一门民间手艺的失传扒窃是一门相当古老而且全球通用的手艺一直以来,我们都把扒窃当作一门技术活,而这一行的祖师爷更是大有来头的鼓上蚤时迁,当然也有人说是盗跖,但这厮搞B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抢劫绑票反go-vern-ment样样都来,属于“盗”(这个词是广义,春秋三盗把所有坏人都算进去了)的另一个含义范围,不像前者专司扒窃,所以撇开不论。在后期“盗”和“贼”就有了明确的定义,盗者明火执仗,贼者鼠窃狗偷,盗鄙视贼不敢见光,贼鄙视盗没有技术含量。闲话按下不表,我们说的是扒手,即前文中的贼,由于有时迁这么一个本领高强会飞檐走壁的祖师爷,所以从古到今,入扒手这一行,就一定要苦练基本功甚至能自创特色招数,作案时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更是稀松平常,不足挂齿。古时候段位最高的扒手号曰“调白”,其中又以“上八洞”为上者,其水准完全是神乎其技,不用眼睛看就知道你把钱放在哪,不用近身就能把你的财物“摄走”,当然我们要允许这种史诗般的神化行为,但技艺高超者的确能神不知鬼不觉地从各种重兵把守的库房重地盗走宝物,这是有史可鉴的。在那个以技艺分高下排座次的年代,偷人外衣口袋里的东西完全属于不入流的行为,有一个专属名词叫作“白给”,就是说你把财物放在外衣口袋,尤其是下部(比如现在的牛仔裤裤兜),这就属于白白送给小偷,高段者是不屑于取之的。而且各路窃贼为了炫耀本领,提高业务水平,还经常举办门派间的职业技能大比武,从中评出行业尖子作为榜样。那真是一个清纯的年代。之所以说这么长的引子,是因为一连看到两条新闻,第一条说武汉反扒联盟有位哥们抓到扒手打了几棍子,结果扒手一个月之后死了,其团伙将反扒者告上法庭,第二条说的是一壮士追小偷,小偷情急之下从三楼一跃而下,可惜没有鼓上蚤的本领,截肢了,于是又将壮士送上衙门,衙门判壮士赔了三万多块。果然人心不古,古时候官贼不两立,这是江湖规矩,就没听说过有贼子作案时吃了亏报官的,如果有,想必要被各路门派的同行大为不齿当众除名。而如今贼人竟可以以法律之名无视祖上定下的规矩,如果时迁在世,必定大怒这帮孙子把祖师爷的脸丢光了。目前街上的扒手,都是三五成群,一旦主偷的被发现,马上围上一群威胁事主,动辄拳脚相加,这就类似于民国时期上海滩的所谓“硬扒”,已经是很坏名声的了。现在更有法律保护他们不挨揍不受伤害,想来更是如虎添翼。更有甚者,近年来风行大江南北,遍及神舟内陆的民族产业集团式扒窃(那些光天化下众目睽睽前的一群群民族儿童的特殊动作)已经到了泛滥的地步!!!可悲的是扒窃这个行当,如此下去职业风险就低了一半,以前是官民人人喊打,现在只能靠官府来抓。根据简单的经济规律,职业风险的下降如果不是因为行业生产力大幅提升,而是风险转嫁给他人,那么必然造成行业水准的大踏步后退。现在的小偷还有多少能每天坚持油中取栗这样的高强度训练?明显没有这个必要了嘛。职业风险少了,行业门槛大幅降低了,行业操守丧失了,水准后退了,这个行业也就变味了——由一种高技术含量的特色民间手艺转变为只要不要脸又有一帮人马就都能干的简单劳动,委实让人扼腕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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