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家上市公司买了8款理财产品,上市公司频繁布局私募投资基金
参与发起设立私募基金,直接购买私募产品都是上市公司涉足私募基金的重要途径。
| 上市公司布局私募动作频繁
6月22日晚间,上市公司拉芳家化公告称,公司出资4700万元与品观科技、华熙基金共同发起设立的珠海拉芳品观华熙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在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管理人为华熙基金。
而根据此前公告,该基金设立总规模10000万元;首期规模为5000万元,其中拉芳家化拟出资4700万元,占首期规模的比例为94%;品观科技拟出资300万元,剩余出资根据实际情况由华熙基金决定是否募集;基金设立后,根据项目投资实际情况,各合伙人按照上述约定的比例,依华熙基金的缴款指令进行出资。产业基金经营期限为五年,前三年为投资期,其后两年为退出期。
最为偏爱私募基金理财的公司应属法尔胜,今年以来,该公司共购买了8款私募理财,合计金额达到16.3亿元,认购产品全部为“恒天稳金”系列产品。而从产品端看,恒天系产品受到了横叉集团、中原内配、生物股份等6家上市公司的青睐,在诸多私募中数量最多。此外,歌斐资产、暖流资产等老牌“百亿级私募”发行的产品也获得了多家上市公司的认购。
此前,4月25日,格力电器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理财的公告,内容显示,投资理财业务余额最高达190亿元人民币,授权期限一年。
事实上,以上只是近期上市公司频繁布局私募投资基金的一个缩影。
根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有近38家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其(含相关方)参与投资的基金获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此外,公告披露拟参与发起设立私募基金或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上市公司也在40家左右。除此之外,还有5家上市公司公告称旗下子公司(含孙公司等)获得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加之17家认购私募理财的上市公司,年内“试水”私募基金的上市公司数量过百。
由此看来,上市公司携手私募基金、引入专业资产管理团队、加强产融结合等趋势愈加明显。
上市公司参与发起设立的私募基金行业领域覆盖较广,医药、家电、食品、电子、通信等多个行业均有涉及,主要以产业基金、PPP项目基金为主。
| 私募缘何如此受到青睐?
仅仅十余年时间,中国私募基金行业已然发展成春色满园的景象。
截至2018年4月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3559家,较上月增长0.68%;已备案私募基金72500只,较上月增长2.06%;管理基金规模12.48万亿元,较上月增长3.72%。私募基金管理人员工总人数24.34万人,较上月增加748人。
私募基金的快速扩张,让上市公司看到了双方合作共赢的潜力,开始寻求深度合作机会。
上市公司纷纷走近私募机构,要么共同合作设立私募基金,要么认购私募产品份额,总之,大家一起受益。
上市公司之所以积极投资私募基金,是因为其有机会投资很多“独角兽”和新经济项目。通过购买私募基金产品,上市公司可在发展主营业务基础上不断拓展新兴产业,以较低成本参与某些优质项目。这些项目发展成熟后,最终可能被其他上市公司收购,实现产业整合,增强公司实力,为未来转型铺路。
从私募机构的角度来看,与上市公司合作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快速提高品牌影响力,对私募自身发展有利。同时,在公司成立之初如果能够获得上市公司投入的资金,可以减轻公司运营压力。
上市公司与私募“联姻”是一件水到渠成的好事,而这种模式也将在未来成为推动私募行业发展的又一重要力量。
| 上市公司参与私募基金注意事项
参与发起私募基金给上市公司带来的益处显而易见,但是各种风险也不能忽视。去年个别上市公司也因私募基金相关问题而被出具“非标”意见。
根据中注协发布的上市公司2017年年报审计情况快报,截至2018年4月底,共有36家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被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17家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共有29家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而在这其中,有3家上市公司因投资私募基金而招致“非标”意见。
其中,舜喆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其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之一即为其进行的私募基金投资。会计师事务所表示,广东舜喆公司对深圳市未来产业发展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账面价值为1.2亿元。由于2017年度该被投资合伙企业与广东舜喆公司关联方发生股权交易,报告期内未见广东舜喆公司相关公告信息,且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会计师事务所方面无法就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该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金额进行调整。
有鉴于以上出现的实际情况,私募业内人士纷纷表示,上市公司应特别注意判断参与私募基金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上市公司在发起设立、参与私募基金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准确判断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上市公司应关注私募基金对公司本身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包括投资领域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是否存在协调关系、投资失败或亏损的风险、内部管理风险等。
2.私募基金的管理模式
在洽谈设立或参与基金时,上市公司和基金管理人应就基金的管理模式,如管理和决策机制、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及权利义务、收益分配机制,上市公司对基金拟投资标的是否有一票否决权等达成一致。
3.尽职调査私募基金管理人
在确定参与基金前,上市公司应对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尽职调査,看其投资团队、历史业绩、投资风格、投资行为是否匹配自身的需求及规划。还应当关注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是否依法登记备案等。
4.关联方关系
上市公司应当识别与交易对手各方是否存在关联方,是否有其他利益关系。包括专业投资机构是否与上市公司以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是否与其他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投资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等。如果存在这些关系,要做好披露准备。
5.与公司相关利益体是否参与
上市公司应落实与公司有相关利益的控股股东、实控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是否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是否在投资基金中任职。
6.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参与基金后,要注意到基金的投资标的企业和本公司是否形成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影响到上市公司自身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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