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精神与服务理念
志愿者定义:
志愿者是英文Volunteer的中文解释。国际上称为“义工”。我国称为“志愿者”。具体指: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进步而提供服务的人员。义务工作的四个特征:志愿性、无偿性、公益性、组织性。
志愿服务(Volunteering)是指任何个人基于良知、道义、信念、同情心和责任心,自愿贡献个人的时间、精力及技能,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帮助他人和团体,满足需求,改善现状。
志愿服务精神: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奉献”——原指恭敬地交付、呈献,即不求回报地付出。奉献精神是高尚的,是志愿服务精神的精髓。志愿者在不计报酬、不求名利、不要特权的情况下参与推动人类发展、促进社会的活动,这些都体现着高尚的奉献精神。
“友爱”——志愿服务精神提倡志愿者欣赏他人、与人为善、有爱无碍、平等尊重,这便是友爱精神。志愿者之爱跨越了国界、职业和贫富差距,是没有文化差异,没有民族之分,没有收入高低的平等之爱,它让社会充满阳光般的温暖。如无国界医生,他们不分种族、政治及宗教信仰,为受天灾、人祸及战火影响的受害者提供人道援助,他们奉献的是超国界之爱。
“互助”——志愿服务包含着深刻的互助精神,它提倡“互相帮助、助人自助”。志愿者凭借自己的双手、头脑、知识、爱心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帮助那些处于困难和危机中的人们。志愿服务者以“互助”精神唤醒了许多人内心的仁爱和慈善,使他们付出所余,持之以恒地真心奉献。“助人自助”帮助人们走出困境,自强自立,重返生活舞台。受助者获得生活的能力后,也会投入到关心他人、帮助他人、为社会做贡献的志愿活动中,这些志愿活动都涵盖着深刻的“互助”精神。
“进步”——进步精神是志愿服务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志愿者通过参与志愿服务,使自己的能力得到提高,同时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在志愿活动中无处不体现着“进步”的精神,正是这一精神使人们甘心付出,追求社会和谐之境的实现。
志愿者标志:
志愿服务标识
1994年1月13日,中国青年志愿者标志征集启事在《中国青年报》刊出。经由新闻界、美术界有关专家和团中央有关负责同志组成的评选委员会评审,确定中央工艺美术学院青年教师陈磊的作品为中国青年志愿者(也是目前义工)的标志。
该标志的整体构图为心的造型,又是英文“志愿者”的第一个字母“V”,红色。图案中央是手的造型,也是鸽子的造型,同时是英文“青年”的第一个字母“Y”,白色。 标志寓意为中国青年志愿者向社会上所有需要帮助的人们奉献一片爱心,伸出友爱之手,表达“爱心献社会,真情暖人心”的志愿者主题。
志愿服务的价值意义:
对社会而言:
1)传递爱心,传播文明。志愿者在把关怀带给社会的同时,也传递了爱心,传递了文明,这种“爱心”和“文明”从一个人身上传到另一个人身上,最终会汇聚成一股强大的社会暖流。
2)建立和谐社会。志愿服务,是提供社交和互助帮助的机会,加强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及关怀,减低彼此间的疏远感,促进社会和谐。
3)促进社会进步。社会的进步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志愿服务正是鼓励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服务社会的行列中来,对促进社会进步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对志愿者个人而言:
1)提升个人精神境界。志愿者通过参与志愿服务,有机会为社会出力,尽公民责任和义务,而且人生的价值也在志愿活动当中得到体现,从中学会自觉地奉献精神和参与社会活动的责任感,精神境界得到了升华。
2)丰富生活体验。志愿者利用闲余的时间,参与一些的意义的工作和活动,既可扩大自己的生活圈子,更可亲身体验社会的人和事,加深对社会的认识,这对志愿者自身的成长和提高是十分有益的。
3)提供学习的机会。志愿者在参与志愿服务过程中,除了可以帮助人以外,更可培养自己的组织及领导能力,学习新知识、增强自信心及学会与人相处等。
4)促进自身的发展。在开展志愿者各项活动中,义工(志愿者)可通过学习对比,发现别人的优点和自身的不足,并可以善加利用,取长补短,使自已的综合素质和总体水平得到不断的提高,有助于自身的发展。
对服务对象而言:
1)授受个人化服务。志愿服务提供大量的人力资源的同时,更能发挥志愿服务的人性化、个人化及全面化的功能,从而令服务对象受益。
2)帮助融入社会,增强归属感。通过志愿者服务,能有效地帮助服务对象扩大社交圈子,增强他们对人、对社会的信心,同时,义工(志愿者)亲切的关怀和鼓励,帮助服务对象减轻接受服务时的自卑感和疏远感,从而建立其自尊心和自信心。
有很多朋友问我,什么是志愿者?志愿服务是做什么?我成为志愿者能做什么?今天就在这里给大家补习一下志愿者的相关知识。
什么是志愿者?
答:
志愿者是指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志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什么是志愿服务活动?
答:
志愿服务活动是指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自愿贡献个人的时间、精力、金钱等,去从事社会公益和社会服务事业,为改进社会提推动社会进步而开展的服务活动。
志愿服务的宗旨是什么?
答:
志愿服务的宗旨(即志愿者精神):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什么样的服务才算是志愿服务?
答:
志愿服务的特征是:自愿性、无偿性、公益性、组织性、平等性、自由性、不稳定性、有限性。
什么样的人可以成为志愿者?
答:
凡年满14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未满18周岁的须持有监护人同意的书面材料并签字),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和社会奉献精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市民均可报名参加。
成为志愿者具体能做些什么呢?
答:
参与到各种志愿服务活动中去,比如帮助孤寡老人的日常生活,贫困户的帮扶救助等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帮助,各种公益活动的开展也需要志愿者的参与和帮助。
更新于 2019-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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