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联周边游”被约谈且屡教不改!8地消协曾联合发函警告 :整改内容避重就轻

导读:

4月26日,据《中国消费网》报道,环太湖8地消协组织联合发函劝喻“联联周边游”有了新的进展。4月23日,环太湖毗邻城市消费维权联盟针对“联联周边游”平台存在的公示信息不全、退款规则及流程不准确,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问题开展约谈。

据网经社(100EC.CN)获悉,今年3月,针对“联联周边游”平台公示信息不全、退款规则及流程不准确,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的行为,上海青浦、苏州、无锡、常州、镇江、湖州、嘉兴、宣城8个环太湖毗邻城市消协组织就曾联合向联联周边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函,公开劝喻并建议其按照《电子商务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立即整改,加强自律,履行法定义务,并在3月30日前反馈整改举措和落实情况。
根据《中国消费网》报道,环太湖毗邻城市消费维权联盟“智慧315”消费维权平台此前接到大量消费者有关“联联周边游”平台的投诉,集中反映在平台购买消费券后维权遇到困难。消费者在该平台购买的消费券,无法使用或不能消费时,想要退款,不是被直接拒绝,就是需要支付20%的“手续费”,而且该平台上的消费套餐,几乎每个都有预约要求,一旦预约不成功,便无法消费。
无独有偶,近期,国内知名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电诉宝”也频频接到用户投诉“联联周边游”平台购买消费券后维权遇到困难的问题。并且根据“电诉宝”受理用户维权案例显示,“联联周边游”的退款问题占六成以上。
四川省的许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自己于2021年4月10日购买成都联联周边游平台一张“重庆孔亮火锅3-4人餐”的用餐券,消费99元,从商品宣传页面到订单支付页面均没有明显标注退款将收取手续费的提示,现因店内预约已满无法使用退款时要求扣除百分之二十手续费。许女士认为对方此举侵犯消费知情权,并且不予退款,要求转让朋友,涉嫌侵犯公平交易权、自主选择权。许女士表示自己的诉求是要求平台全额退还款项。希望强制要求平台整改,明确并显著提示消费者手续费收取条例,让消费者在知情的情况下自主选择下单。
从网经社企业库(COP.100EC.CN)了解,联联周边游是一个本地周边消费优惠提供商,主要为用户提供本地周边消费优惠产品,包括优惠券等,涉及吃喝玩乐等方面,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地理位置,抢购需要的优惠产品。
针对不同地区的消费者集中反映同一平台涉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八地消协组织立即关注并展开调查。调查发现,“联联周边游”平台存在公示信息不全的问题,部分经营者信息未在显著位置公示;退款规则及退款流程等重要事项的公示不明显,内容不准确,涉嫌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同时,在对该平台协议的格式条款内容进行梳理审查发现,存在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涉嫌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环太湖毗邻城市消费维权联盟的轮值秘书长、镇江市消协秘书长锁勇表示,这是联盟成立以来对企业发出的第一封劝喻函,对其他商家也是一个警醒,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每个企业应尽的义务,发生消费纠纷时,要敢于承担责任。“联联周边游”平台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涉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且在遇到消费者投诉后并没有主动纠正,如果不及时告诫或者提醒,不但会让更多的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也不利于企业的经营规范管理和这一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约谈会上,8地消协组织组成的环太湖毗邻城市消联认为,“联联周边游”回复的整改说明避重就轻、避难就易,对指出的有关“退款规则合理性”“公示证照”“公示交易规则”“区分'自营’和'他营’”“消费者评价体系”等问题存在推诿现象,且发劝喻函至今依旧投诉不断。会上,镇江市消协维权律师针对整改说明一一对应列举,详细阐述了其仍然存在的问题和违反相关法律条例的地方。
(网经社注:图片为约谈会现场)
约谈会上,锁勇作为环太湖毗邻城市消联的轮值秘书长对“联联周边游”提出3点提醒:
一是对法律要有敬畏之心,正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举一反三对照整改;
二是对消费者要有尊重之情,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个人信息权、公平交易权;
三是要有担当,要着眼长远、兼顾当前,要敢于正视存在的不足,敢于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建议企业要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妥善处理消费者诉求,完善权益保护制度,从根本上、源头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次约谈,环太湖消费维权联盟对平台划出红线,严肃提出整改要求,正是为了更好地规范和发展平台经济。” 镇江市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锁勇表示,约谈的目的,是引导经营者规范行为,及时预防、有效处理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和潜在的消费纠纷,防止和避免消费纠纷升级,督促企业有效化解消费争议。
“联联周边游”平台的相关负责人现场表示会认真对待积极整改,并承诺在5月将相关问题整改到位,切实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落到实处。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