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节 | 脚注在法律写作中的N个新角色
我们对于一些司空见惯的东西,常常想当然地认为其卑之无甚高论。但是如果多给一些注意力的时候,会发现原来小细节也有想象不到的能量。
众所周知,说到脚注,即是附在文章页面的最底端的,对某些内容加以说明,印在书页下端的注文。
脚注的传统用法一般是注释文章作者的单位,注释正文援引内容的出处,以及编者或译者做一定的提示,等等。似乎没什么复杂和高级的。对于法律写作来讲,实则不然。脚注如果运用得当,对于在知识积累、知识管理中能事半功倍,对于出版成书的实用性、可读性、美观性都会大有增色。本文将从几个方面以法律图书为例谈一谈脚注的几类较不寻常的用处。
一、对抗时间的流逝——说明时间与事件或内容的关系
法律是随着时间的推进而发展变化的。由于图书本身的特点,一本书在诞生的周期中,有可能一些内容就发生了变化。
比如文中涉及案例,写作的时候是一审结束,未上诉。于是,判决发生了法律效力。但是,在出版付印前,当事人提起了再审,而再审还没有结果,那么可以用脚注说明再审理由,受案以及还没有结果等。那么读者在不同的时间点读到这条脚注时,如有必要就会更多了解一下目前的状态。这种脚注产生一种“敬请关注”的线索作用。
再比如一本书已经出版,经过一段时间后要进行修订重版。由于时过境迁,很多内容有了变化——如法律法规被修订,学术通说有发展等。一段时间经过,根据新的变化整体进行更新也未尝不可,但是,如果文章当时有自身的逻辑结构和情境,也可以采用脚注的形式,将新的发展变化予以体现,这样不用改动正文,既保持了一个痕迹,也理顺了逻辑。
同时,对于读者来讲,形式上来讲,阅读重点更容易发现。因为脚注位于页面低端,这样的布局,很容易发现改动之处,而不必于漫长的篇幅中像“大家来找茬”游戏一样来寻找改动之处。从实质上来讲,看到不同时间的痕迹,对于制度和实践的因循变化也更加能够了然于心。
二、创新体例,实现好用的工具书
法律的实践,就是解释、适用法律的过程。“解释”可谓是一本好的法律工具书的内核。如果做好了法律的解释,法律的适用将会更加准确和有效率。这个过程中,脚注可以排上大用场。
(一)建立关联
利用脚注对法条建立关联,一是将援引性的规定以脚注的形式补充出来;二是对法条中进行具体化、细致化的规定以脚注形式罗列。这两点做到了,会极大地提高法律检索和查询的效率。如下例中,脚注①是第一种;脚注②是第二种。
例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①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②
【脚注】
①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
②《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婚姻家庭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高法民一〔2016〕2号)》
十一、婚后由一方父母部分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能否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答:《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其适用的前提条件是一方父母支付全部款项为子女购买不动产。婚后由一方父母部分出资、其余款项由夫妻共同支付,不动产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一方父母的出资额及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
(二)权威注释:引用权威观点释法
以上的“建立关联”实为一种“以法释法”,并非所有的法条都有具体细致的配套规定,如果没有的时候,采用权威机关或者权威学者的观点也可以脚注备注于下。
(三)效力甄别:对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的冲突之处予以辨析
法律文件浩如烟海,加之不同主体不同时间制定、修订,因此,冲突矛盾之处,在所难免。而根据法的效力级别原则以脚注形式对一些冲突进行辨析、甄别,既便于适用,也一目了然。
例如《刑法全厚细》这本书,作为刑法实务界口碑相传的一本工具书,除了内容上的“全”,形式上的“厚”,就是注释上的“细”。而“细”的实现与脚注的使用息息相关。
三、形式美观,有利于页面的观感
除了提供一些阅读的便利,捋顺时间的逻辑之外,脚注还有让页面美观的功能。因为,可以将一些很重要但是比较繁杂的信息,不在正文中显示,而以脚注的形式体现。
比如,正文提到某案例,其信息为**法院初审,文号**;**法院二审,文号**;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文号**。这样的信息,放在脚注里,会让正文显得通畅和干净。
再比如,有些结集的文章中,有的标题有一些限定信息,如《进步就是更加认清自我:2016年年终总结》这类,如果贸然将副标题删去,就失去了文章的语境,而如果保留,这样类型的文章一多,会显得目录杂乱且有时效性,于是,可以保留主标题,将副标题作为背景以脚注进行说明。这样从页面到文章感觉都会变得美观、利落。
结语
以上仅是从三个方面谈脚注的更多功用,当然脚注的功用不止于此,希望我们能够更好地利用这种貌似不起眼的方式,服务于我们的法律写作和法律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