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后新基建:加快从半工业半信息社会到智能社会
作者:徐苏涛,谢盼盼,杨洋,张欢,冯凡缨,刘磊鑫。
智能技术的出现及推广应用,不仅提升了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段位,还促进了新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最终将一般信息技术带动的二维世界带向了万物互联、数据驱动、智能使然的三维世界或高维世界。在从二维世界走向高维世界过程中,难免存在产业发展以及生产生活方式等的路径依赖。新冠疫情的出现,进一步把原来的场景假设变成现实,倒逼了智能社会加速来临。
1.1 智能技术引爆新产业技术革命
在所有新技术中,信息技术,准确地说是新一代信息技术,是最能贴近人的生活方式、最能改变人的生产方式、最能反映人的需求诉求、最能实现人的功能诉求、最能替代人的劳动操作、最能拓展人的生存疆域、最能释放人的价值潜能的技术。近年来,信息技术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使得全球经济社会迎来了大变革的时代。简而言之,新一代信息技术之所以与众不同,核心是以人为中心。伴随着计算机技术与通信技术的发展,不仅使得生产生活方式进入到信息时代,还让人与人的距离越来越短、世界越来越小。譬如,互联网技术的崛起,彻底地将人类活动空间从物理空间延伸到虚拟空间,打破了时空的距离;以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更是体现了人人互联、随时随地、数据为王、体验为王特点的社交化属性,通过影响人类生活方式、生活行为模式颠覆以往的生产方式及其制度结构。
1.2 抗疫防疫中到底有何场景变化
在抗疫防疫中,原来的场景假设进一步变成了现实场景:一是从事实说话到数据说话,大数据、平台公司在洞见、预见以及资源调度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数字治理能力成为现代治理的重要能力;二是高触高感到无触无感,打破人的高接触、有感应、有传播,到少接触、无接触、无感(如无感监测等);三是从现场实施到远程操控,诸多行业进一步打破了时空限制,远程、协同办公快速发展,如线下教育培训逐步被在线教育培训所替代;四是从虚拟现实到智能实现,在虚拟空间上实现功能替代、技术实现与智能应用等,智能终端、智能硬件、智能设备、智能服务等加速应用;五是从多人工厂到无人工场,云制造、智能制造、产业互联网将进一步加速推广应用,有的城市对劳工的依赖性加强,也有的城市对劳工的依赖性在下降;六是从官管民理到群民共治,科层组织加速发展为自组织,上中下的关系被左中右的关系所取代;七是从生态掠夺到见朴抱素,从对自然、生态的掠夺性开发,到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伴随这些变化,对未来社会的消费方式、生活方式、生产方式、治理方式以及经济活动形式、社会活动形式等等,发生了较大的冲击及深远影响。
1.3 智慧城市的二维世界已经过时
在抗疫防疫期间,尽管上海等地以智慧城市力求“化危为机”,整体而言姿态是好的,但呈现出明显的路径依赖。某种意义上,很多城市在此次防疫抗疫中的城市管理与治理,恰恰在很大程度上表明了传统智慧城市建设的失败。更进一步说,以上场景的变化主要体现了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的更为实质性的变化:一是从碎片信息到数据驱动,数据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基础设施和驱动力;二是从智慧感知到智能感用,不局限在感觉、认知上,关键是感而有智、应而可用;三是从前台思维到后台思维,前台越来越强调路由器、敏捷供应,后台则是重要的储存器、处理器;四是从物理线下到虚拟线上,通过虚拟空间打破地域空间的距离、通过线上平台打破物理世界的时间距离;五是工业工厂到智能工场,不再是工业化的车间、设备、工人、原材料模式,而是云平台、数字装备、智能制造、智能终端与居家办公、远程办公、线上办公等模式;六是从科层行政到扁平治理,不是以管的方式达到理的目的,而是以理的方式达到管的目的;七是科技求富到科技向善,不仅仅强调科技创造生产力和财富的经济功能,逐步将科技的经济功能与社会功能并重。
伴随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纵向演化,人类社会逐渐从狩猎时代、农耕时代、工业时代、信息时代进入智能时代。伴随万物互联、数据驱动、智能使然的智能社会来袭,呈现出2C(个人)的消费模式场景化、2F(家庭)的生活方式社交化、2B(企业)的生产方式智能化、2G(政府)的治理方式数字化特点。互联网下半场的重要落脚点,就是促进“场景消费+社交生活+智能生产+数字治理”,促进智能社会建设发展,进而放大人的需求和价值。
2.1 智能社会是社会形态高维世界
如果说狩猎社会是通过向自然界索取而生,农耕社会是围绕土地“靠天吃饭”,工业社会是在物理空间、物理硬件上进行生产经营发展,信息社会是在虚拟空间带动下进行生产生活,那么智能社会则是将虚拟空间与物理空间高度融合的社会形态。
2.2 智能社会重构了经济社会形态
在这里并非是重新界定智能社会ABC,更多的是在一个2C(个人)、2F(家庭)、2(企业)、2G(政府)的简要模型中,提出智能社会的基本形态与愿景图景。简而言之,智能社会=场景消费+社交生活+智能生产+数字治理。
一是消费模式场景化。核心是围绕新的场景变化,将产品服务、数字内容、数据算法、敏捷供应有机结合在一起,创造新的消费体验、消费景图与市场空间。二是生活方式社交化。最好的商业模式与工作方式是嵌入到人们生活方式之中,这种生活方式是体现人人互联、万物互联、随时随地且高接触(非物理接触)、高情感的社交化生活方式。三是生产方式智能化。生产部门将打破企业的边界与形态,逐步形成“数据驱动+平台赋能+智能制造+敏捷生产”的生产方式,并与敏捷供应、社交生活有机结合在一起。四是治理方式数字化。伴随治理数字化带动治理现代化,平台企业、社会企业等多元主体将参与社会治理,政府唯有打破边界加大数字设施、数字平台、数字大脑等架构,才能更好地适应未来、迎接未来、引领未来。在智能社会条件下,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将打破以物质基础支撑社会发展的初级阶段,进入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协同一体发展的新阶段,并进一步呈现出产业发展的经济功能与社会功能并重、科技创新的经济功能与社会功能并重等态势。
2.3 互联网下半场落脚在智能社会
“互联网上半场”,更多的是借助以互联网技术为代表的信息技术从物理空间向虚拟空间上走,打破人们生活方式、企业经营发展、产业组织发展的时空局限,产生更大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社会效益以及消费体验。在这个发展过程中,人的生活更加便利和泛在,甚至有些产品和终端成为人的“第六感官”;企业从区域小市场到全国大市场,在一个细分的“长尾市场”就可以做的足够大;产业组织发展从大企业的中心化,到平台企业的去中心化然后再中心化。更进一步而言,在“互联网上半场”更多是借助“互联网+行业”的模式,因此出现了很多B2B、B2C、B2B2C型平台企业,这些平台企业改变了人们的消费方式、生活方式、生产方式。越是那些没有行业经验、产业基础、市场惯性的人或企业,越容易成为互联网上半场的佼佼者。
3.1人为本成为智能社会核心价值
智能社会是新经济不断创新、发展进而带动社会建设的重要结果。新经济的本质是人本经济,是将人的价值转化为创新价值、商业价值和社会价值;在智能社会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也来自人的需求拉动和价值驱动,不仅人的价值得到充分尊重、挖掘、释放、延展和挥发,还在于最大程度上以最便捷的方式优化服务供给、满足需求。
3.2 智能经济将成为智能社会推手
智能经济是以效率、和谐、持续为基本坐标,以物理设备、信息网络、人脑智慧为基本框架,以智能政府、智能经济、智能社会为基本内容的运行结构、增长方式和经济形态。形象地说,智能经济主要涉及人的元素、软(件)的元素、硬(件)的元素,核心是将人的智慧转变为电脑软件系统,再通过电脑网络下达指令物理设备,由物理设备按照指令完成相应动作,而衍生出的新的经济形态。更进一步而言,智能经济是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基础,以人工智能(AI)、虚拟现实(VR)等为代表的智能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深度融合和深入应用为主要内容,以智能产业化和产业智能化为主要形式,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治理方式智能化革新的一种新型经济形态,其核心是借助新一代信息技术将人们在生活、生产过程中非结构化的需求、需要、诉求、价值,通过智能硬件、智能设施、智能服务以及社交网络等去执行、表达、满足、生成的全新生活(产)方式,及其由以产生的经济形态。
智能经济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集成性。智能经济是基于先进制造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技术等多种技术的集成和多种应用方案的集成,形成“传统一二三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技术”三维应用体系,实现技术和应用高效统一。二是融合性。智能经济是在万物互联的条件下,智能技术渗透进国民经济一、二、三产业和社会方方面面,形成计算智能、感知智能、认知智能的装备、产品和服务,突破产业、时间、空间限制。同时,各生产要素的智能化改善又反作用于智能技术的创新发展,进而形成一个良性的融合循环,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互联互通和兼容发展。三是渗透性。智能经济是新经济的典型代表,是信息经济、知识经济和数字经济发展的高级阶段。智能经济发生裂变连锁反应的潜力巨大,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会呈几何级膨胀增长,带动其他生产、服务向更高水平跃升,引领新的生产方式、商业模式和管理模式。四是可持续性。智能经济是在IT时代转入DT时代的背景下产生的,信息、数据成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和基础设施,推动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高,减少了对土地、环境等传统资源的过度依赖,进而实现经济的绿色、高效、可持续发展。
当今世界以智能化为特征的新一轮工业革命正在蓬勃兴起,以智能科技为代表的新技术、新产业正在融合发展、集群兴起、爆发增长,发展前景十分广阔。智能经济具有知识密集爆发的引领性、高新技术集成应用的融合性、科技创新融合发展的泛在性、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的变革性,必将深刻改变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成为全球经济下一轮增长的主引擎。智能经济发展动能将突破虚拟现实、人工智能、超级计算、机器深度学习、区块链等一批核心智能技术,培育智能制造、无人机、智能汽车、工业机器人、可穿戴设备、智能电网、智能交通、远程智能医疗等一批新业态,打造有影响力的新科技产业,实现从微观企业创新延伸至中观的产业创新,最后形成区域的全方位创新。
3.3 数字治理将成为智能社会拉手
数字治理的兴起与数字时代、智能社会的发展密不可分,既来源于数字时代重塑经济社会形态后对社会治理提出新需求,也来源于智能技术对社会治理能力显著提升的新驱力。数字治理绝不等于“数字”与“治理”的简单叠加,而是用数字化思维、理念、战略、资源、工具和规则等治理信息社会空间,实现数据泛在融通共享、平台服务资源集聚开放、技术应用场景持续创新的新型治理模式,强调通过数字治理解决信息碎片化、应用条块化、服务割裂化等问题,确保信息数据在政府、社会、市场及公众之间畅通,以提升治理效率、优化服务供给、增加公众满意度。
伴随数字技术、数字经济与智能社会的发展,数字治理成为新时期提升城市治理能力的重要模式,并呈现出如下发展趋势:一是数字治理顶层不断优化,全国数字治理“阵地大前移”,催动各地加速构建数字治理顶层制度框架,研究制定涵盖建设运营、数据管理、政务服务、监管考核等方面的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包括服务标准化、数据共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标准规范,通过制度框架保障数字治理持续、健康、有序的开展。二是数字治理场景不断拓展,在数字治理探索中重视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信息技术的自身升级和场景应用,强化治理创新与技术创新结合,促进公共服务智慧化、社会治理精细化、安全监管精准化水平不断提升。三是数字治理平台不断涌现,联合政府、互联网企业、第三方平台等多主体、统筹整合各类信息系统打造新型数字平台——无边界治理云平台,将成为数字治理模式下内部管理和对外服务相统一的平台,打破政府机构之间、政府机构与市场主体之间的界限,在数字空间创建各种由多主体组成的“工作组”。四是数字治理走向智能治理,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不断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由宏观至微观、由经验性向科学性发展,数字治理将从数字平台发展至智能生态——不仅仅是治理手段和方式的数字化、智能化,而是整个治理体系和运行机制的智能化,这将成为未来智能社会的必然治理形态。
3.4 智能城市成为智能社会主战场
以人工智能、5G(新一代通讯)、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认知科学、3D打印、自动驾驶等为代表的智能化技术图谱对城市构建、运行和管理模式产生重大影响。传统以政府投入运营为主、数据封闭管理、数据规模不够的智慧化管理设施,已无法承载新一代智能(信息)技术的大规模场景应用。建设智能社会不仅需要城市交通智能化、能源价值链最优化、制造体系全新化等智能应用系统的开发,也需要跨区域的医疗健康系统、食品产业链、生态环境治理等智能价值网络的创造,以及地理信息技术、导航卫星系统、数据综合解析系统、公共基础设施认证等方面的支持。
建设智能城市,需要加大新一代智能(信息)技术在城市管理、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居民生活等领域的全面深入应用,以一批高效运行的智能应用系统提升整个城市的智能化水平。智能城市主要可以分为三大类场景:一是城市智能管理,是指新一代智能(信息)技术在城市管理、生态保护、能源管理、危险品管理、基层社会治理、政务协同等领域的应用,动态监测包括城市人口、城市活动、城市建成环境系统、城市运行系统等在内的各项城市运行体征,促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二是智能民生服务,是指新一代智能(信息)技术在医疗健康、公共交通、社区楼宇、养老服务、文化教育、旅游休闲、消费娱乐等领域的应用,强调以云平台架构智能应用解决方案提高居民生活便捷性和体验感;三是城市智能生产,是指新一代智能(信息)在现代制造、港口航运、商贸物流、金融、农业等领域的深度融合和集成应用,形成智能制造、智能工厂、工业大脑、智能港航、智能物流、电子商务、智能金融、智能农业等智能应用系统和服务平台。
4.1加快用商业手段解决社会问题
一般而言,社会建设或者社会问题的解决是在社会事业、公共事业的范畴,公众性、公用性、公益性和非营利性是其最主要的特征。这其中,有的是纯公共事业——如气象、基础科学研究、农业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大型水利设施、社会科学研究等,基本上依赖政府财政投入;有的是准公共事业——如教育、医疗、卫生、体育、出版、广播、影视、文化等,有一部分已经实现了产业化,但很多领域依然需要政府财力的大力扶持。在以往条件下,很多具有外部性较强、盈利性较低、垄断性较高的领域,在事业单位与公共事业管理体制下,或多或少地由政府掌控和买单,整体上呈现出市场配置资源效率低下、地方财力投入“包袱”沉重等问题。
4.2 加快用数智技术加强基础设施
在以往条件下,基础设施主要包括交通、邮电、供水供电、商业服务、科研与技术服务、园林绿化、环境保护、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等市政公用工程设施和公共生活服务设施,是企事业单位、居民个人生产生活的物质基础,是城市正常运行的物理保证,更是拉动内需、提升服务供给的重要条件。这其中,最具有代表性、最具带动作用的,便是“铁公基”——铁路、公路、机场等。
4.3 加快用平台企业参与城市管理
广义的城市管理往往是指对城市一切活动进行管理,包括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和市政的管理。狭义的城市管理通常就是指市政管理,即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及城市运行相关联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社会公共事务、城市公共安全的管理。我们这里所说的城市管理,主要是指包括具有一定城市治理属性的市政管理。新冠疫情出现后,阿里云、腾讯云、百度研究院等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平台重点企业主动开放AI算力和算法、开放云服务基础设施、App移动开发平台等,促进社会广泛参与共同抵抗疫情;饿了么、滴滴出行、美团买菜、盒马生鲜以及丁香医生等各类互联网平台、移动互联网平台在传统公共服务体系被迫停摆时,发挥其自主化配置社会资源的优势为居民基本生活提供保障。“平台共治”还促进了“数字治理”的进一步发展,有效支撑了各地政府在疫情防控中的统筹调度、科学施策、有序引导及精准服务,为公众提供更精细化的服务成为可能。
4.4 加快用共享经济释放资产泡沫
到目前为止,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为代表的投资驱动依然是带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这些固定资产投资按照国有、集体、个体、联营、股份制、外商、港澳台商等登记注册类型,形成了不同的产权形式;还在基本建设、更新改造、房地产开发和其他固定资产投资等管理渠道下,对经济建设、产业发展、社会建设、城市建设等起到不同的作用。在以往条件下,强调不同固定投资条件下的产权,就是强调现代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只有在产权明晰的条件下,各类市场主体、创新主体才能通过专业化分工与市场化交易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财富的创造与分配。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与商业关系中,不同利益主体、产权主体或者个人因自愿交往、彼此合作达成交易所支付的成本,就会产生“交易成本”或“交易费用”。
5.1 颠覆智慧城市建设的顶层设计
智能社会应是消费模式场景化、生活方式社交化、生产方式智能化、治理方式数字化的有效整合,共同形成一个有机生命体,是可以自演化、自生长、自调节的。因此,智能社会的顶层设计需要突破智慧城市的某些藩篱和认知,需要基于智慧城市的一般范畴又跳出智慧城市的条条框框,从而进行颠覆性、创新性的重构和诠释。主要原则包含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需要从强调技术应用转向重视制度适用。这是智能社会建设思维上的突破。当前几乎所有的智慧城市顶层设计,更多的是在强调技术层面,包括5G、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的应用,以及数据安全、视觉识别、动态感知等技术的实现。但新技术在城市管理中的应用和运转,更多需要依靠与之相适应的体制机制的创新和制度的上的空间,否则智能社会只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二是需要从打造条块工具转向构建生态协作。这是智能社会建设框架上突破。智慧城市的顶层设计更注重政务、生活、财政、安防、交通、口岸、教育、医疗、房产、环保、养老等各细分领域的上下贯通,但在横向打通方面却几乎很少涉及,比如在疫情中,城市的医疗与交通就明显脱节,医护人员只能依赖社会人士自发组织的志愿者车队上下班。因此,智能社会呼唤的是将城市视为一个统一体,需要进行综合统筹与调配。
三是需要从单纯政务系统转向复杂市民生活。这是智能社会服务对象上的突破。从已经发布和建设的智慧城市顶层设计来看,更多的是将智慧化政务服务作为首要和关键,智慧城市的建设目标也主要以服务政府行政为主。但智能城市服务的对象从政府机关转变为市民社会,这就大大增加了整个系统对载荷的需求,以往的顶层设计无法满足纷繁复杂、变化多样的市民生活需求,需要更加开放、多元、多重的顶层设计思路。
四是需要从依靠行政命令转向依托市场运营。这是智能社会建设方式上的突破。在智慧城市的建设过程中,因为需要打通政府各个平行部门的数据壁垒,需要贯通上下级政府部门之间的行政级别,所以更多的是依靠上级主管部门的行政命令来推进,并且在工作任务交付之后,也是由各主管部门来进行运营,建设主体仅提供运维服务,一般不参与实际的业务工作。但要想达成智能社会自演化、自生长、自调节的目标,就更加需要依托于市场化的力量来进行建设和运营,尤其是日常的运营。在正常的商业化社会,一个服务于市民生活的系统如果只依靠财政拨款进行运转,那一定不是一个成熟、成功的体系。
综上,智能社会的顶层设计不单单只是对技术系统的设计,更需要有城市管理制度和管理理论的配合,不仅需要设计先进的智慧工具,更需要设计适应城市运行的智慧机制,此外,一切的制度、工具都需要落实到具体执行的人上,因此一个既懂政治、管理、文化,又能懂市场化运营的群体和机构,也应成为智能社会顶层设计的重要一环。
5.2 智能社会建设发展的技术路线
智能社会的实现,不仅需要“物”的链接,更需要实现“事”的联通,而核心是“人”的社交。因此,建设智能社会需要将代表“物”的数据、代表“事”的信息、代表“人”的情绪进行有机的整合,通过各种技术手段和机制引导,充分实现泛在物联网的高效连接,有效利用信息与通信技术的共享平台,促进跨领域、跨系统、跨条块的服务应用,不断催生新价值和新服务。
一是创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机构。通过技术与文化、法制与社会的碰撞与融合,根植于城市实际需求和应用,核心是市民诉求的有效表达和反馈机制和渠道的简历,最终形成一套能够催生新服务、诞生新业态的开明管理理念、一种能够适应智能化城市产生生活的创新管理制度和一类能够有效顺应社会发展趋势的新型城市管理机构。诸多智慧城市建设之所以失败,在于政府对重点领域的掌控,难以用市场化、企业化、平台化、商业化的方式运作运营。
二是构筑泛在互联的城市感知网络。物联网及其相关技术,包括数字通信网络(神经),嵌入式智能(大脑)、传感器和标记(感觉器官)和软件(知识和认知能力)等在城市中的全面落地和应用,最终将形成一张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城市感知网络,让城市真正“活”起来,而其核心在于城市生产生活的时空关系不仅局限于现实的物理维度,更存在于虚拟的数据维度,而这也正是智能城市的技术基础。
三是组装通(共)用基础信息平台。智能社会的建设离不开诸如城市三维地图、GIS数据、测位数据、气象数据、人口迁徙数据等公共大数据的支撑,而这类数据的获取与收集已经具备了较为完备的信息化手段与工具,需要在原有基础上进行进一步集成与应用;而更重要的是将城市的企业、科研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的生产数据、创新数据如何进行有效集成,此外,还应打造高效便捷的“城市-居民实时交互界面”,来实时获取市民的日程生活所产生的海量数据与信息,成为未来智能社会的有机组成。
四是强化智能社会各项场景应用。智能社会之所以智能,核心应体现在多元化、多维度、多界面的场景应用。与智慧城市中设计的一系列条块化政务服务系统不同,智能社会更加强调以场景为核心,通过在城市数据湖中提炼出能相关的数据与信息资源,面向政务服务、市场运作、居民生活等的不同场景需求,研究开发海量的场景应用,并通过场景应用的交互与反馈,再次形成新的数据资源,形成良性循环,加速社会的智能化运转。
五是培养培育专业运营人才和机构。智能社会的高效运行,最终还需要落实在其背后的建设、管理、运营人员及团队上。因此,除了当前各大技术公司已经锻炼出的智慧城市建设团队之外,还需要在智能社会建设之初,就要考虑同步培养有利于构筑超智能社会服务平台的研究开发人才和机构,以及灵活应用智能社会服务平台创造新价值和新服务的人才和机构。“制度+工具+人才”的有机结合,才能使得智能社会的实现得到保障。
5.3 智能社会建设发展的创新机制
建设发展智能社会是一个将体制机制改革、社会管理创新、现代社会治理、智能经济发展等融为一体的系统工程,需要坚持创新驱动、跨界融合、推拉并举、开放共享的创新机制。
一是创新驱动。智能社会建设不是依靠技术创新及产业化应用发展起来的智能经济,需要以数字治理创新为先导,以智能技术数字技术等融合为突破口,以数字设施布局建设为基础,以智能经济业态创新为着力点,以智能社会建设为核心载体,将供给侧商业模式创新、技术集成创新更重要,与需求侧体制机制创新、市场组织创新有机结合在一起。
6.1 创新智能社会建设的发展思路
围绕消费方式场景化、生活方式社交化、生产方式智能化、治理方式数字化等发展趋势,坚持以人为本核心价值,以智能经济为主攻方向、以智能治理搭建舞台、以智能城市开放赛道、以新基建为突破口,提升数字设施、数字平台、数字政务支撑水平,统筹经济发展模式、社会发展模式、城市发展模式耦合发展,重点强化场景业态变革、数智技术跨界、新兴赛道培育、数智工场升级、平台企业赋能、企业互联融通、敏捷供应强基、数字贸易带动、城市大脑建设、数字治理创新,加快建成以新经济为引领、“个人-家庭-生产-政府”有机结合的智能社会,促进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城市建设有机结合。
——前瞻布局,市场试错。尊重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围绕市场需求建设智能社会,强化需求侧引领;充分发挥政府对智能社会的推动作用,强化政府规划引导和优化环境的服务功能,创新政策支持方式,推动智能社会快速发展。
——创新驱动,生态包容。重点突破一批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开发一批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力的重大集成创新产品,推进商业模式和组织模式创新,抢占智能社会发展的制高点;加快建设开放、多元、活力、共赢的创新生态圈、经济共同体、命运共同体。
——软硬结合,数智兼备。强化数字基础设施与其他基础设施融合,促进线下物理空间与线上虚拟空间有机结合,提升智能社会建设物质基础;加快数字科技、智能科技与数字服务、智能终端等有机结合,加快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城市发展的数字化与智能化。
——重点突破,示范带动。准确把握智能社会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逐步提升发展的客观规律与发展时序,结合当前发展阶段、已有基础和未来产发展趋势,聚焦重点领域,加快突破提升。建立试点示范机制,发挥重点领域试点项目引领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推拉并举,协同推进。围绕供给侧,促进智能装备、智能终端、社交服务、系统集成等强化关键技术攻关、集成及推广应用,支持生产商、制造商、运营商、服务商加快向智能工场、智能服务、数字产品转型;围绕需求侧,强化生产方式意义上的、生活方式意义上以及公共服务意义上的推广应用。
6.2 加快智能社会建设的行动计划
围绕市场需求、技术创新、新兴产业、生产方式、企业主体、产业协作、供应链条、贸易方式、数字基建、治理方式等方面,加快场景业态变革、数智技术跨界、新兴赛道培育、数智工场升级、平台企业赋能、企业互联融通、敏捷供应强基、数字贸易带动、城市大脑建设、数字治理创新。
一是场景业态变革。伴随消费结构升级与市场扩容,尤其是在内需范畴以及城市消费、都市消费等方面,需要加快将需求拉动转化为场景拉动,优化生产服务供给。把握此次疫情加速数字经济发展、智能社会未来场景到来的机遇,梳理不同数字场景对各类解决方案的应用需求,在消费娱乐、时尚创意、文化旅游、城市管理、民生保障等领域,发布城市机会场景清单,支持互联网医疗、机器人智能服务、人工智能识别、自动化物流网络、企业云办公、互联网教育、数字文创等新业态企业发展,重点推广应用一批具有带动消费、提高体验、服务升级、市场扩容的新场景,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和业务转型。
二是数智技术跨界。智能社会立足技术、跳出技术,不仅仅是实现技术的跨界,还在于技术构成与组织方式、运行方式、治理方式、制度安排的有机结合。在建设智能社会过程中,需要围绕前沿技术、高新技术领域交叉融合、颠覆性技术突破催生等未来领域,紧盯全球未来产业发展趋势,形成一批具有领先优势的原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加快支持以智能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为导向,培育发展人工智能产业,加快智能技术与先进制造等产业深度融合。积极支持以数字经济和新制造为发展导向,加快布局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云计算和大数据、区块链、信息安全、5G集成应用等前沿细分领域。
三是新兴赛道培育。用经济手段促进城市管理、社会建设,用新型城市管理、社会建设为新经济、新兴产业搭建平台、开放赛道,培育新模式新业态新产业。赛道是创业者与企业家探索的新领域、是投资商投资的新领域,也是新兴高成长、高科技、高质量企业诞生的地方。不仅需要抢占互联网医疗及AI检测、机器人智能服务、多模态智能识别、企业云办公、“无接触”新零售、互联网教育、智慧城市、数字娱乐生活等防疫抗疫制高点,重点关注人工智能垂直应用、大数据行业新应用等新赛道;还需要在互联网下半场,着力培育流量商务、智能制造、社群服务、企业商务、智能终端、物联生态、垂直应用、场景体验、平台运营等创新最新领域。
四是数智工场升级。面向实体制造业、线下服务业,支持鼓励传统企业应用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开展业务创新、智能制造、无人服务等。加快推进实施生产线和生产关键环节的智能化与数字化改造,提高企业自动化、数字化生产水平,开展智能工厂/数字车间、云制造、个性化定制、服务型制造等智能协同制造,示范建设一批云制造工场、无人工厂,探索“数据驱动+云平台赋能+智能制造+智能终端+敏捷制造+敏捷供应”生产方式。
6.3 创新智能社会建设的政策建议
一是抢抓“新基建”风口。本次疫情暴露出几乎所有城市在社会治理、公共卫生、应急响应、物资储备等领域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对此中央提出要加大公共卫生服务,应急物资保障领域投入,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城市发展中的短板,正是智能社会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新基建囊括的5G基站、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新能源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领域,也是建设智能城市所亟需的新一代基础设施。因此,必须抢抓当前新基建的风口期,不仅能够补齐城市发展的短短,更加能够培育城市的新兴产业,这些建设一方面牵连着巨大的投资与需求,一方面牵连着强大的消费市场,将成为城市升级增长的新引擎。
二是重新定义建设目标。建设智能社会需要达成的宏观目标可以从两方面重新解析,一方面是现代城市的发展方向和公民社会的管理机制之间的相互融合与对立,从中探寻城市未来的形态和公众需求的最新变化;另一方面是城市的发展战略、城市定位、产业定位、文化底色等进行综合考量,基于城市发展在不同的发展阶段的现实需要,提出城市数字化、网络化、智慧化的建设目标。
三是全面审视数据来源。无论什么样的智慧服务或应用,都依赖于基础数据的真实、可靠和及时,但以往智慧城市的数据更多依赖于政府内部上报的数据信息,即使将时下流行的先进的信息技术都加载到系统之中,但基本上都是信息采集、信息处理以及信息服务的套路,没有实现信息技术与城市各功能模块的深度融合。智能社会的数据更多需要来源于平台型互联网公司和通信运营商更加鲜活、实时、动态的数据内容,从而改变当前“似真实死”的基础数据采集和使用现状。
四是开放引入运营主体。当前,几乎所有的智慧城市运营主体都依赖于政府内部的信息化部门进行,往往以通过设立大数据局等机构的方式进行智慧城市的运营,但本质上这都是封闭运营的智慧平台和大数据中心。智能社会的建设需要改变这一现状,通过引入市场化的运营主体,依靠实力显著的互联网公司和大数据公司进行智能社会的运营,调整过度依赖政府自身运营和经营的理念,放弃相对封闭的数据平台体系,转变为更为开放并与市场化企业更为紧密合作的系统。
五是创新颠覆投入机制。建设智慧城市多以财政资金的直接投资为主,市场化机构只是建设方,以完成和交付项目建设任务为目标。与将智能社会的运营权开放相匹配,更需要从投入机制上进行颠覆性的创新和改革,需要将投机制从自主投资建设转变为定期购买服务,让政府从执行者变为监督者,依据城市实际需求和技术水平,更加市场化的选择各类公司提供的最优质服务,避免财政资金反复投入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无底洞。
六是落地实现智能应用。城市是否智慧或智能,不在于技术是否先进,而在于是否恰到好处,解决了什么实际问题。智慧城市的智慧感太平面化,大部分应用都停留在状态的监控以及价值不高的信息服务层面。因此智能城市需要让智慧应用落地,重点实现城市工程性基础设施、社会性基础设施和生态性基础设施的智能应用,让城市居民真正感受到智慧服务,感知到生活的智能变化。
七是大力推动场景下沉。之前智慧城市更多在政府体系内容发挥作用,成为主政领导进行决策和信息汇集的主要手段。但2020年初的疫情再次让全社会达成共识,就是城市的智能化管理更需要下沉,往往在突发公共事件面前,城市最小单元的社区和楼宇管理,以及一线基层人员的使用成为最大的智能化应用场景。因此,智能社会的建设更需要推动场景下沉,在城市网格化、精细化统合的基础上,实现更加智慧的民生服务和更加智能的社区治理。
结语
作者简介
徐苏涛,长城所副总;谢盼盼,长城所合伙人、平台业务总监;杨洋,长城所平台业务副总监;张欢,长城所合伙人、西安研究院执行院长;冯凡缨,淄博研究院执行院长;刘磊鑫,长城所合伙人、宁波研究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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