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明哲保身的不作为

第二节:各为所应为

——《胜市正言》再续四

公众微信号《商坛论衡》

前面我们提到亲正原则,强调的是自我校正。然而,那不是与执行者轮番过招,也不是仅仅靠补齐“短板”就能奏效的。而无为管理的理想境界则是无需校正即“不正”,这其实是不正而正,强调的是身教胜于言教,标志着健康企业文化的形成。如果说前期的“野蛮”成长颇似“始以武功壹海内”,那么此后的稳健可持续发展的确应当有“终以文德怀远人”的特征。

杜绝明哲保身的不作为

企业家的以身作则,不仅是洁身自好,还需要将其提升到“以身相许”的境界,具有敢作敢为的魄力。网上流传有一个段子,当有人问马云“老板和职业经理人有什么区别”时,马云的回答是:有一个人上山打野猪,一枪打出去,野猪没死,冲了过来。那人把枪一扔,往山上跑的,就是职业经理人。那人一枪没把野猪打死,他把枪一扔,从腰上拔出柴刀和野猪拚命的,他准是老板。老板逃无可逃,只能血拼。从这种比较极端的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出以身作则与“以身相许”的关系。作为合格的职业经理人也应当一样,所谓无伪、无妄、无诡、无诈、无违,不是明哲保身;即使有风险、有争议,为了忠实地履行职责,也要迎头而上。在别人看不上、看不透、看不懂的地方前行,问心无愧、无所畏惧。

由此可以看出,无为管理除了无伪、无妄、无诡、无诈、无违,还应当做到无愧、无畏,后者更具有积极进取的意义。道家的无为原本建立在“为”的基础之上,“有为”是不言而喻的前提,只不过老子在论述道家的思想时使用的是排除法,即排除无道之为;除此之外则是要敢作敢为的。企业管理行为也是一样,剔除了管理手段的不正当因素后,那就是正当管理。管理者只要问心无愧,又经得起历史的拷问,当然可以无不为,直至做出必要的牺牲,否则就是不作为,就是失职。而无愧、无畏又是建立在无私基础之上的,当形势需要管理者采取恰当行为的时候,管理者的不作为看起来不会以权谋私,那其实是“私志不得入公道,嗜欲不得在正术”的一种软对抗,即在“私志”、“嗜欲”得不到满足时,逃避或者拒不承担应尽的责任。

民企虽然属私有性质,但老板的上述“以身相许”,当属“私到深处必为公”,这从华为到阿里巴巴再到哈佛所具有的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中都可以看出这一点。反而在国企中,倒有一些高管在取消天价年薪或者限薪之后,有为“官”不为的倾向存在。需要指出的是,在混合经济或者两种体制并存的情况下,必须兼顾两方面都没有不作为的现象。无论对于哪一种体制,享有一份权力,就要承担起一份责任,否则就成了钻政策的空子。在温州“山寨”国企的发迹中,应国权等人在运作中让真正的国企参股20%,名义上是为国有资产保值升值,而实际目的是遇到困难时打着“国企”、“民生”的旗号套利,早已是在渎职,是对无伪、无妄、无诡、无诈、无违精神的悖离,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难有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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