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向房产公司贷款住房首贷利息能否专项附加扣除

粉丝来信

亲爱的房老师:我在福建购买了一处首套住房,未通过商业银行而是直接向房地产公司贷款,请问能否享受个人所得税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专项附加扣除?

 

房老师答疑

亲爱的《投融资总监》微信公众号粉丝:中国是一个严格金融管理的国家,非金融机构发放任何贷款都是非法的,应当被没收违法所得,严格来说乡里乡亲之间的借款都是违法行为,所以你首贷购买的住房直接向房地产公司贷款而不是通过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专项附加扣除。

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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