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监督的本质是派出纪委的监督

  厘清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及派出纪委的关系,对于维护派驻机构权威、更好履行监督职责至关重要。然而,一些地方派驻机构却混淆了这两对关系,俨然成了驻在单位的内设机构,并错把驻在单位当成“娘家”。近期,记者深入部分省市县采访,力求探寻这些现象背后的原因及解决之道。

  沦为内设机构的原因何在?

  前不久,南方某省纪委驻省民政厅纪检组组长在对该厅一家下属单位领导进行约谈时,了解到该厅在资金管理上存在一些漏洞,于是便立即向厅党组作了汇报,希望能推动党组完善制度,堵住漏洞。然而,满心的期待,换来的却是单位党组负责同志的一句“你去弄吧”,让这位纪检组组长尴尬不已。

  “作为党组成员,我不得不执行党组的决定。”这位纪检组组长无奈地说,“但这本来是单位党组或业务部门该抓的事情,却被我们纪检组‘越俎代庖’了。”

  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记者了解到,一些地方的派驻机构还承担了驻在单位的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效能建设、廉政宣传教育等本该由单位党组负责的工作。

  事实上,在长期的思维惯性中,一些驻在部门俨然把派驻机构当成部门的内设机构,把本该由部门党组负责的任务都推给派驻机构,自己却“只挂帅不出征”。可见,驻在部门主体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力,就容易使派驻机构成为其内设机构。

  一个巴掌拍不响。出现这样的问题,派驻机构自身也存在认识误区。

  去年9月,河北省廊坊市纪委在启动县级派驻机构改革工作时要求,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不再担任驻在部门党组(党委)成员。

  谈起这样做的初衷,该市纪委有关同志表示,纪检组组长担任班子成员,本来是为了更好地开展监督,但出于对自身地位、权力的考量,纪检组组长往往站在驻在单位立场上考虑问题,对参与驻在单位的业务工作乐此不疲,所以,让他们退出驻在单位领导班子,有利于保持派驻监督的相对独立性,更好地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这位负责人的话,点出了一些派驻机构存在问题的症结——恋权。他们热衷于参与驻在部门的业务工作,看似地位提升了,权力变大了,实际上等于给驻在单位打工,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家的地。

  派驻机构为何会认错“娘家”?

  派驻机构与派出纪委是什么关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履行监督职责。换句话说,派驻监督的本质是派出纪委的监督,派驻机构工作实质上是派出纪委工作的延伸,派出纪委才是派驻机构的“娘家”。

  要求如此明确,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地方的派驻机构却把驻在单位当成“娘家”,原因何在?

  “对纪委的归属感不强。”一位派驻纪检干部在接受采访时直言不讳,“有时到纪委机关办事,有些机关的干部都会用陌生的眼光打量你。”

  东部某省的一位派驻纪检干部以前曾在驻在单位工作,眼看着当初工作过的单位上升机会多,于是便动了调回驻在单位解决晋升问题的念头。

  缺乏归属感,背后反映的是派出纪委对派驻机构的领导、管理和服务不到位。

  在西部某省,该省省直派驻机构的工作管理是由省纪委各纪检监察室分别负责,但每个室人员编制仅有8名左右,人少事多,平时很少有精力去管理、指导派驻机构的工作,一旦遇有纪律审查的任务,更是无暇顾及。

  在一些地方,派驻纪检组组长的人事任免、考核权虽已收归纪委,但普通派驻干部的考核却仍由驻在单位负责,使得他们更“倾心”于驻在单位。

  派出纪委的领导、管理和服务不到位,加之驻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效果就很容易打折扣。

  理顺两对关系还需三方共同努力

  让派驻机构真正履职尽责,就要理顺派出纪委与派驻机构之间领导与被领导、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之间监督与被监督这两对关系,而这离不开派出纪委、派驻机构和驻在单位三方的共同努力。

  “对纪委来说,关键还是要在‘领导’二字上做文章。”黑龙江省绥化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领导”二字不能仅仅停留在听取汇报、上报材料、召集开会等方式,必须借助纪检体制改革,将“领导”二字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他们针对派驻机构制定了由纪委主导的“3+x”考评体系,将派驻机构工作任务细化分解、量化考核。在该市纪委看来,这不仅激发了派驻纪检干部的工作热情,更重要的是,真正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

  “为防止派驻机构变成驻在单位‘内设部门’,我们通过区域联动,把分散的派驻资源整合起来,统一调配。”广西崇左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钟山表示,他们在保留原先纪检组的基础上,推行市级纪检组织“协作区”模式,按照职能相近、业务相关、便于工作的原则,将59个市直、区直单位纪检组(纪委、纪工委)划分为7个“协作区”,每个协作区由市纪委指定1名组长、2名副组长,并由1名市纪委常委负责联系。“协作区”主要负责受理信访举报、监督检查、纪律审查等工作。

  理顺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的关系,需要驻在单位党组织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此,很多派驻纪检干部认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履行不力的行为,作出了明确的纪律处分规定。应以此为契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用问责倒逼驻在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

  “派驻机构要加大‘三转’力度,明确职责定位,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广西南宁市纪委派出市直机关纪工委书记李玲表示,他们分别与党工委书记、委员、工作部门人员召开会议,明确党工委主体责任和纪工委监督责任,理顺原市直机关纪工委与当前市纪委派出纪工委的关系,促进市直机关纪工委和党工委监督与被监督职能的双向转换。南宁市纪委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组坚决将不该管的事交给主责部门,并督促驻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得到了市民政局党组的积极回应。在他们看来,理顺两对关系,派驻机构不能等闲视之,必须通过“三转”明责任、强自身、敢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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