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男执意“离婚娶真爱”,结果输得一败涂地,给所有人提了个醒

我有酒和茶。

你有故事,就来找我。

有个凤凰男认为婚姻不幸是因为娶了错的人,他觉得不该跟一个爱他的女人结婚,因为这样的女人爱的只是他的钱,不是他的人。于是乎,他决定换人,决定跟一个他爱的人结婚,并因此背叛了婚姻,遇到了他认为合适的人选之后,执意要“离婚娶真爱”。

虽然他顺利离婚了,也顺利娶到了他爱的人,但是却输得一败涂地,婚姻还没有之前幸福,而且钱也被他挥霍一空,最终被打回了原形。至此,他陷入了困境,反复思考这样一个问题:跟爱我的人结婚不幸福,跟我爱的人结婚也不幸福,到底怎样才会幸福?

不光是他,很多人在婚姻中感到不幸福的时候,都不是先从自身找原因,而是先从对方身上找原因,觉得自己的不幸都是对方造成的,其实问题没那么简单。

也有很多人思考过他思考的问题:到底是跟“我爱的人”结婚更幸福?还是跟“爱我的人”结婚更幸福?爱和被爱哪个更重要?

周国平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一语中的:“爱和被爱同样重要,二者都是幸福婚姻必不可少的条件。无论是和自己不爱的人结合,还是和不爱自己的人结合,都不可能真正感到幸福。”

或许有人会觉得这种话说了等于没说,就是因为遇不到“自己深爱同时又深爱自己的人”,所以才会纠结哪个更重要。其实,这种纠结的方向是不合理的,因为只注重爱或被爱,都是一种和完美婚姻完全对立的不完美婚姻,我们不该从一个极端跳到另一个极端,而应该学会分析“次完美”的问题。

换言之,如果我们遇不到“情投意合”的理想对象,我们可以降低标准退而求其次,在不甚理想的对象中进行选择,具体需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可以降低标准,但要适可而止。

说到某个人婚姻不顺的时候,我们往往会说这个人“高不成低不就”,这就是一个择偶标准高低的问题。常规的择偶标准通常包括感情和物质两方面,更看重的是物质条件的好与坏,比较常见的高不成低不就是“嫌贫爱富而不得”。

其实感情层面的择偶标准也有高低之分,就拿前面提到的爱和被爱来说,如果一个人只想和同时满足爱与被爱的理想对象结婚,就是一个很高的标准,能满足这种标准的人很少。

当然,如果你非要坚持这个标准,也不是不行,只不过你有可能一辈子也遇不到这种理想的结婚对象,因为可供选择的范围很小。不想拿一辈子去赌,就应该降低自己的标准。这里所讲的降低标准要“适可而止”,不能无限降低,完全不考虑爱和被爱,否则结婚是很容易,但不会幸福。

最合理的标准是打破爱和被爱的平均比例,允许在有限范围内失衡,如此一来,你既有清晰的择偶标准,又有相对大一些的择偶范围,幸福婚姻就来得相对容易,而且你也能认清什么样的人适合结婚。

此时,我们可以参考周国平列举的几种情况:“你爱的人完全不爱你,可以免谈;爱你的人你完全不爱,也可免谈;总之,一方完全无意,就不可勉强,否则注定是悲剧。而如果你很爱一个人,对方却仅仅是比较喜欢你,只要不存在别有所图的因素,都不妨一试。”

结合实际情况考虑“大度和安分”。

现实中的多数婚姻都不是理想婚姻,都属于上面一点提到的“不妨一试”的婚姻,也就是爱和被爱存在失衡的婚姻。这样的婚姻是否会幸福,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

首先,双方都应该认清彼此之间的失衡,并且愿意结婚,愿意去协调或互补,这样才有继续经营婚姻的基础。

其次,要结合具体的失衡情况考虑“大度和安分”的问题,诚如周国平所说:“在选择一个你很爱但不太爱你的人时,你当自问,你是否足够大度,或者对方是否足够安分;同理,在选择一个很爱你但你不太爱的人时,你当自问,你是否足够安分,或者对方足够大度。如果答案是否定的,你当慎行;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则不妨继续。”

这很好理解,当你更爱对方时,如果你不够大度,会计较对方给你的爱太少;如果对方爱你不多还不安分,你更会计较。根据不同的情况把“安分和大度”的比例分配好,双方愿意从不平衡中创造平衡,婚姻才有幸福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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