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VOCs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技术规范(试行)》意见征求会邀请
上海《VOCs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技术规范(试行)》意见征求会邀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编制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技术规范(试行)》,以规范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促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技术进步。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技术规范(试行)》规定了如下技术要求:
VOCs治理设施的运行控制;
VOCs治理设施的故障(不正常运行)处理;
VOCs物治理设施的记录、备案与申报。
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工作安排,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计划于3月22日召开征求意见会,会议安排如下:
邀请各位参会,为上海VOCs治理建言献策!
报名方式:文末留言:姓名+单位+联系方式
报名成功后,会议组织方给予确认回复。
编辑:戴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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