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自己而学

为自己而学
李广生
我曾提出一个颇有争议的观点:教师,为自己而教。在我看来,这是真实的课堂的写照。无论是新任教师还是经验丰富的老教师,他们在处理:1.教什么,2.如何教,这两个影响教学的关键问题时,总会注入个人因素,几乎无法摆脱个人对教育教学理解的左右。他们在课堂上所展现的其实就是他们自己。课即是人。
今天我要再提出一个也许不存在争议但在实践中一直没有得到落实的观点:学生,为自己而学。
我们经常听到教师这样告诫学生:你是在为自己学习,包括我自己也曾这样说。事实上当我们这样说的时候更多的是为了激励他们更加努力的学习,却并未深究如何才能让他们更好的为自己而学。相反,我们会采取更多的干预措施,施加更多的控制,让他们的“为自己而学”完全处于我们的掌控之中,结果变成了“为我们而学”。
教育的复杂性告诉我们,对任何一种教育现象,都不能做简单的归因,更不能做唯一的归因。孩子们表现不积极、不主动这个看似很简单的现象,其背后的原因也许是一部教育专著都无法说清的。而扭转这种局面,也许教师稍微改变一下教学设计,就可以实现。教育的奇妙正在于此,教师的高明也在于此。
正是教育的复杂性成就了教师的不可替代性。从这个意义上,教师一方面要感激教育的不可捉摸,另一方面要真正的潜心研究教育的基本规律。把握教育的基本规律,机智灵活的处理教育现场的各种问题,教书才会教出滋味。
孩子们愿不愿意参与学习,展示自己的学习成果呢?无论从经验上判断还是从学理上分析,得到的都是肯定答案。但必须加上——“自己的”——这个对“成果”的界定和限制。何谓“自己的”?即学生通过自己的劳动所获得的,区别于他人的见解、认识、结论。简而言之,“自己的”一是“区别于他人”,二是“得之于自我”。
就人之常情而言,哪怕是小孩子也不喜欢拾人牙慧,也不喜欢简单的重复。因此,教师在为学生创造学习机会、布置学习任务的时候,都要注意这一点,即:有利于形成孩子们“自己的”学习。
学生是学习的主体,这一理念在教育界早已经达成共识,但在操作层面却很难突破。为学生创造属于“自己的”学习,帮助学生得出属于“自己的”结论,在我认为是实现主体地位的一个基本路径。如果学习过程不是学生“自己的”、学习结果还不是学生“自己的”,说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则是一句谎言。既然如此,用“为自己而学”激励他们,也就很难看到效果。
教师为自己而教,这是一种勇气。学生为自己而学,这是他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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