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网上很火的一首流行歌曲《酒醉的蝴蝶》,我看了《出圈》记者许研敏对诗人余秀华的访谈,尤其是看到醉眼迷离的余秀华,我突然无厘头地想起这首歌。如果说一个美貌的女人是只蝴蝶,余秀华大概只能算是一只蛾子。如果说,生在花丛中的蝴蝶,是花的灵魂,那么,伏在阴暗潮湿的角落的蛾子,则是暗夜的幽灵。她不是飞不出花花的世界,相反,她永远也飞不进花花的世界。我家房子当年还用木格子纸窗户时,为防止刮风下雨淋湿窗纸,就用芨芨草编了帘子。平时帘子是圈起来的。每到下雨时放下来护住窗纸。每当我打开帘子,里面全是大蛾子。余秀华这只蛾子或许只是比蝴蝶更有思想,更会憧憬。然而,身体的残疾和容貌的丑陋,使她与一切高尚的抑或是世俗的爱无缘。
余秀华最大的痛苦在于因为自身的残疾和容貌的丑陋,这使她无法像一个正常人去爱。余秀华诗中常有关于爱与欲的惊人之语,如“穿过大半个中国睡你”,“走吧,我们去后山大干一场,把一个春天的花朵都羞掉”“来,封我为荡妇吧,不然对不起这春风浩荡里的遇见。”等等。为什么这么写?因为现实中做不到。在我看来,余秀华的许多诗歌实际上是现实生活压抑的挣扎与反弹。男女是有别的,霍金那个样子可以有婚姻爱情,但余秀华这个样子就困难了。世界或许有男人因为一个女人的灵魂美丽而忽略了她形骸的不堪而爱上她,但是,余秀华没有这么幸运。她成名后用十五万打发了那个她从骨子里就鄙视的男人 。离婚后的余秀华会有美好的遇见么?显然没有。董卿在《朗读者》中问她:“你的诗歌里,为什么有那么多篇章都在写爱情?”她说:“缺什么补什么…这可能是上天从我的生命里拿走的,不会归还的一部分。”诚哉斯言。余秀华曾写诗高调的示爱歌手李健,这是不掺杂任何功利的单纯的喜欢、欣赏与热爱,绝不是浮躁世界的喧嚣与盲从。作为一个脑瘫诗人,她在诗歌作品里强烈地渴望爱与被爱,但她从来没有真正得到过。她在别人的嘲笑质疑中,机智诙谐勇敢地表达着我,活出自我,成就自我。如果简单地把余秀华的诗是视为对李健的表白,可能末免失之简单。实际情况应该是“多情人别有怀抱”。当然,李健只是一个符号,她借李健表达自己对一个男人的爱,那个和她交往了六年的男人不爱她,在她看是有喜欢的成分。虽然我们也不排除余秀华一厢情愿的误判。但是,那个名字她不能提起。正如戴望舒那首诗里写的“说是辽远海的相思,说是寂寞秋的清愁,如果有人问我,我不能说出你的名字”。余秀华常借酒消愁,甚至偶尔想到自杀。在她眼里,生命的最大意义在于爱与被爱,而不是什么才华与浮名。所以,这个人活得很痛苦很纠结,她为什么醉生梦死,或等待下一个生命回轮?因为活着苦,活着苟且。她期望来世自己拥有健康和美丽,不,还有今世的智慧与才华。上天对一个人的惠赐是不公的,有的人得到美貌与才华、爱情和幸福,而有的人只能得到痛苦与煎熬。余秀华的样子看得人很揪心,就连说话都那么吃力,更别说别的了。当然,凡事应该退一步想,对一个不幸的生命来说,能走到今天已经是极大的幸运了。对一个脑瘫患者,在某种程度上,你比健全人活得还精彩。已经不容易了。你什么都想要,可能不大现实。余秀华最遭人诟病的是好爆粗口,我觉得,对这样一个人承载着太多痛苦与不幸的女人来说,不要刺激她,相反要包容,要善待。余秀华的出名对她的生活与事无补,不要以名人的光环道德绑架余秀华。我一直鄙视那些骂余秀华的人,什么荡妇、泼妇,一个脑瘫患者,就她那个身体条件,做哪一个她都没资格。在自己摇摇摆摆的世界里,她没有给社会和他人添麻烦,不用和村里人争低保,而且把自己的生命演绎得如此精彩,我们还苛求她什么?在不违背社会良心和公共道德的前提下,她爱咋写咋写,爱怎么表达怎么表达,碍谁什么事了?如果诗歌能安顿这个在人世间已经伤痕累累的灵魂,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了。一个人活得诗意与否,与是否写诗没有一毛钱的关系。余秀华的诗时常妙笔生花,但她写的是痛苦与挣扎。她应该是在为内心写作。余秀华为能什么写出这样的好诗?有一个原因你没法比,她有病。你为什么你写不出这样的好诗呢?因为你没病,所以,对痛苦你便没有这种铭心刻骨的极端体验。没有病当然是好事,但就怕你在写诗的时候无病呻吟。闵生裕(本平台特聘名作家)宁夏盐池人。专栏作家。擅长杂文时评,足球评论,艺术评论等。中国评论家协会会员,宁夏作协理事,宁夏杂文学会副会长;中国硬笔书协组联部委员,宁夏硬笔书法家协会副主席、秘书长。出版杂文随笔集《拒绝庄严》《都市牧羊》《一个人的批判》《闵庄烟火》《操练自己》等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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