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胎老板被判10年半,痛哭悔罪!
不久前,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洪泽分局,侦破一起特大盗用国家电力案。
涉案企业法人代表叶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每天损耗七千度
2020年3月26日,国家电网江苏电力公司报警称,他们在工作中查明某企业用电异常,存在盗用电力的重大嫌疑。
“2019年上半年,我们在日常系统检测时,就发现这条线路的线损非常严重,输出电量与收回电费有较大出入。
供电公司技术人员王坤说:“这条供电线路上有几十家企业,很长时间未能查明线损的原因。”
为此,技术人员一直在努力寻找新的突破口。
2020年3月,园区企业开始有序复工复产。
其他企业在复工生产中,线损显示都正常。
叶某的企业复工后,监测系统锁定其线损异常突变,时常由几百度迅速增加到七八千度。
民警和供电公司技术人员进厂检查发现,该企业的电表封印,被人私自拆封,表内非法安装了遥控窃电设备。
随后,民警又在企业负责人叶某的办公室,搜出一个用于控制窃电设备的遥控器。
“电老鼠”私拆封印
2012年,叶某在淮安市洪泽区投资建厂,主营产品是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内胎。
投资项目是高能耗产业,每月的用电量非常大。
据叶某交代:“几年前有人上门联系,说可以帮忙安装一个节能设备,能节约10%左右的电量。”
叶某知道,这其实就是偷电设备。
双方谈好价格后,叶某同意对方在他公司没人时,私自将电能表封印拆开,将电表内的线路进行改造。
随后,对方给了叶某一个有A、B、C、D键的遥控器,告诉他在生产的时候,按一下遥控器的A、B键,就能控制电表数字。
如有人检查或不用了,就按一下C键,用电就恢复到没有改装之前的用电量。
最终,叶某付给对方5000元改装费。
民警和供电公司技术人员,将查获的设备现场封存。
经侦查查明,叶某在2015年6月10日至2020年3月26日期间,共计疯狂窃电903万度。
经核算,窃电总金额为660余万元。
月省十万停不下手
“发现线损严重后,供电所在排查的过程中,因怀疑叶某的企业偷电,曾先后三次上门检查,但都无功而返。”
电工张师傅说,叶某企业的电能表,改造的手段非常高明,表面看就像没有动过任何手脚一样。
叶某在检查人员到厂里检查时,就关掉窃电设备。
等到检查人员离开后,他就打开设备继续偷电。
看到电力人员没有检查出问题,叶某的胆子更大了,偷电偷得更加有恃无恐。
叶某交代,他偷电的时间,一般选择在白天,晚上就关闭窃电设备。
因为别的企业晚上不生产,他继续偷电容易被发现。
自从安装窃电设备后,叶某一般就不出差了,拿着遥控器一直守在厂里盯着。
“开始也担心被查到,但看到每月可以省下近10余万元的电费,内心的贪婪,巨额利润的诱惑,让我一直抱着侥幸的心态。”叶某称。
他原本以为,被发现后大不了退点钱摆平,直至坐上被告席,才知自己犯了大错。
叶某痛哭流涕,对自己的贪婪行为追悔不已,对所犯罪行表示认罪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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