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陪葬的玉器明明很值钱,为什么有的古代盗墓者却不敢碰
一
中国古代墓葬文化有一种说法,说是人死之后,蕴藏在身体里面的“气”会逐渐散失,最后成为蚊虫鼠蚁的食物,不好转生。在一些帝王级的墓葬中,人们还倾向于认为,死去的人将来还可能复活,享受墓葬里面的贡品,所以,“气”就更不能散了。于是,就用玉,将人体的七窍给堵了起来,很多玉,特别是比较好的那一种,是放在人体内部,比如嘴里和肛门里面的。时间一长,成了细菌病毒的温床,可以说是十分之危险——特别是,很多细菌是“历史性”的,对于古人没啥问题,对于今人极为致命!
古代的消毒手段又很差,好好刷洗本身又害怕破坏了玉石的“古旧感”,甚至破坏了玉石的成色,于是乎,这种玉的卫生问题,很难解决,自然显得非常危险。
想一想,如果你是盗墓贼,荒郊野外的,因为一块玉中了毒,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你基本上就是死路一条了。而墓中放在外面的贡品,金器银器,一方面,本身因为是放在通风处,风险不大;另一方面,金属本身会因为其属性,就具有防止细菌增长的功能,相比之下,才是好东西!久而久之,就形成了盗墓的文化——玉石很危险,不要乱动;甚至延伸到外面,认为有过主人的玉石,都很危险。
二
谁说不敢碰的,给大家讲个真事儿,大学里某位导师业余是搞古文物鉴赏的,据他所说曾经有位富商拿着一块古玉前来请他掌眼,那玉与金扣翠络相连,挂在富商脖子上,看起来十分扎眼。导师接过看了看然后就用纸巾擦了擦手,说要不你还是拿下来吧,玉是真的古玉,就是出身不太好——那块玉的形制是古人用来塞尸体九窍之一的“下穴”的,就是俗称的“屁塞”。上文只是个笑谈,用意在于告诉大家盗墓贼其实没有什么道德底线可言,所谓贼不走空,真到缺钱急眼的份上管你墓里有什么,基本上是能找到的都会拿走。那么为什么相对于现代盗墓贼的穷凶极恶,古代的同行们似乎看起来并没有那么过分呢?答案很简单,因为各个朝代的刑罚不一样。
中国古代将身后之事看的很重,甚至有“事死如事生”的说法,因此自古以来,盗墓都是一项判罚极为严酷的重罪。汉简《二年律令》中的《盗律》规定,“盗发冢”与伤人致残、讹诈、杀人及拐卖人口等同罪,都应处以磔刑(裂体而死); 在《旧唐书》之中,盗墓也与故意杀人、官典犯赃、合造毒药、放火持仗等罪名并称为“十恶”,不在历代帝王特赦范围之内……这些例子都能看出,在古代,若是被人举发有发冢盗墓之罪,后果都是相当严重的。
因为盗墓所造成的刑罚后果相当严重,所以历朝历代的律法中,都对盗墓贼发冢造成的实际破坏进行了相应的分级:最轻的是误发冢墓,但没有破坏墓室,也没有损伤到尸体和殉葬品,这种一般都是免死的,最多只判处杖刑或处以罚款;再严重一些就是故意盗发,但只进入墓道,未开启墓室碰触尸体,这种一般判罚的时候也有转寰余地;然而一旦开棺触尸,除了特殊时期(比如乱世或者有朝廷组织的盗冢)以外,基本上就是死罪难逃了。
为什么古代的盗墓贼不敢碰古墓中的玉器?因为古人相信,玉器是可以保佑死者肉身不腐作用的,因此历代的玉器冥器,基本都会让死者贴身佩戴,包括填塞九窍,覆盖肌体甚至做成金缕玉衣,总之就是不发棺触尸就拿不到死者身上的玉器。古代盗墓贼也只是求财,不是搏命,倘若墓葬之中有别的殉葬品,他们是不会轻易选择发棺拿走玉器的。
当然,除了刑罚之外,历代志怪小说和野史记录中,也有许多所谓拿走了墓葬中死者贴身玉器后,遭到各种惊悚报应的内容。不过这就属于道德规劝和心理威慑的另一层面,这里就不再累述了。
三
墓葬里的玉蝉之所以没人拿,那是因为遇上懂行的了,这东西再好,但是它不吉利,所以没人愿意拿。为啥现在有很多人还有佩戴玉蝉吊坠的,取名什么“一鸣惊人”、“蝉联冠军”之类的名号,听上去挺美。那为什么古人,尤其是盗墓的人在古墓里发现玉蝉不带走呢?难道是他们不想“一鸣惊人”、“蝉联冠军”?当然不是,还是因为他们懂行。
古墓里出现的玉蝉,大多数被称之为“含蝉”,这是一种随葬品,是专门放在死者嘴巴里的,含住了,所以叫含蝉。蝉呢在司马迁的史记里有所记载:“蝉蜕于浊秽,以浮游尘埃之外”,意思就是蝉在小的时候是生活在地底下,污泥当中,到了秋天长大了以后,从土里爬出来,蜕壳后飞上树顶开始“知了、知了”的嗨叫。古人把它看作是一种比较崇高的象征,比较高洁。
作为随葬品还有一点就是,蝉它是幼虫在地底下,成虫破土而出,飞上枝头。象征着破土而生,有转世轮回的说法。所以有些东西,不能不懂的时候真不能随便戴,还是要讲究一下的。
四
说到玉器这种东西,那就不得不说翡翠了,翡翠大家都知道,玉中之王,中国最后一个王权社会清朝的时候,其皇上的母亲,也就是慈禧太后热爱翡翠,简直像中了毒,发了狂,收藏了大量国宝级的翡翠,叫重兵24小时驻扎看守,只有自己有空方才去把玩,寿命将至的时候,陪葬,把自己生前收藏的翡翠统统陪葬,以至于有了后面的孙殿英盗墓事件。
孙殿英盗陵活动正式动手在7月8日,持续到7月10日。根据事前的部署,果断结束盗陵行动,将所有盗出的宝物装箱封藏。孙殿英于夜间派了两辆汽车,运到设在马伸桥的“盗墓临时指挥部”。7月11日凌晨,孙的部属谭温江负责将宝物装上了从司令部调来的20辆大车(一说30辆大车),大车都是事前以军需为名征用的,车夫根本就不知道所运的是宝物。
当时,孙殿英召集了参与盗陵的高级军官开会,商议分赃事宜。孙殿英自然得大头,一多半宝物都是他的。据其当年身边人回忆,孙殿英一人所得宝物装了11大箱。事发后,有媒体估算,孙殿英从定东陵、裕陵内盗得的宝物,价值2亿5千万两白银。根据对两座陵墓陵上、陵下的宝物统计,实际上价值远远不止此数。现在,孙殿英盗清东陵的经过已不再是悬念,而是所盗出宝物的下落。据笔者能查找到的资料,孙殿英所盗宝物除了分给属下、私留以外,主要有五大去向:售卖、上缴、罚没、贿赂、秘藏。
为什么他只拿走了墓碑金银财宝,却不敢拿里面的玉器?大家都知道慈禧太后最爱的就是翡翠了,其中不少翡翠都是价值连城的。
翡翠西瓜
翡翠白菜
为什么放着慈禧太后生前重金收购的翡翠饰品不要,去要一些廉价的金银珠宝呢,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盗墓笔记,都应该知道盗墓的人,往往都活不长,为什么呢?别人死后的坟你都去挖,怎么可能不厄运缠身呢。话是这么说,但是仍然还是有非常多的人进入这个盗墓这个人群,甚至很多人发明了盗墓的新型工具,盗墓的人往往都是贪财的,但是他们无一例外都会有一个原则,尤其是盗墓多年的人,墓的金银珠宝可以随便拿,唯独玉不能拿,为什么?
各行有各行的规矩,只是盗墓这个行业不光彩所以很少有人知道这个规矩。一般来说盗墓贼是不拿玉的,自东周以来,玉器就不是寻常之物,而是一种身份等级的象征,传达出君臣贵贱、尊卑等级、地位高下等信息。并不是说,你有钱有权有闲,就可以随意佩戴。因此有三个原因让盗墓贼不敢拿玉,第一,很难变卖,黄金白银可以融掉,神不知鬼不觉地销赃,可是玉器就麻烦了,第二,玉是皇族采用的,很容易惹来杀身之祸,第三盗墓行业的人是最重忌讳的,毕竟干的是和发死人财的行当,而玉是通灵的,聚阴气,拿上会粘上死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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