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机动车发票时,遇到问题这么办!
《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出台后,为帮助纳税人了解新规定,我们陆续推出了几期政策答疑,但后台仍收到不少留言咨询开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答案在这里,赶紧收藏学习吧!
开具机动车类增值税专用发票提示:合格证状态不存、未查询到合格证信息如何处理?
答:如果该合格证撤销重传过,确保重传的合格证交换成功,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处理;如果该合格证未撤销重传过,需确保源头生产企业已上传合格证,上游企业已为本企业开具机动车类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上传。
开具一辆车红字发票后,需要等待多久才能重新开具这辆车的蓝字发票?
答:红字机动车发票上传至税局系统后即可重新开具蓝字发票。
上一环节的机动车专用发票开具后,下一个环节是否可以在当天开具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答:可以开具,一般上环节企业开具机动车专用发票并上传后的半个小时之后下一环节的企业就可以使用该车辆开具机动车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如果上游企业未开具机动车类增值税专用发票,本企业对于购进的车辆可以直接向下游开具机动车发票吗?
答:不可以。凡是本企业购进的车辆,不论本企业是生产企业还是经销企业,必须保证上游企业给本企业开具机动车类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上传后,本企业才可以向下游开票。
经销商既购买了整车,又购买了其他配件,作为生产商能不能开在一张发票上?
答:配件如果不在机动车编码里需要另开一张发票。开具整车时开具类型要选择“机动车开具”,开具不属于机动车分类编码的配件时开具类型要选择“普通开具”。
机动车专用发票中的部分车辆退回销售方名下,现在购买方无法对该蓝字发票下剩余的车辆进行勾选抵扣,该如何处理?
答:此问题是因为购买方尚未认证抵扣的情况下,销售方针对蓝票部分车辆申请了红字信息表并开具了红字专票,此时购买方无法继续认证抵扣原蓝字专票剩余进销增值税税额。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处理:1.继续将原蓝字发票全部红冲,然后重新开具新机动车类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冲蓝字时,选择红冲理由为销售退回的,如果下游已经将部分车辆对外销售的,还需逐级红冲,将车辆信息回退至下游企业,否则红冲时系统提示车辆不属于购方,不能红冲。2.当月的可以作废部分红冲的红字发票,撤销红字通知单,下游企业先抵扣,然后再部分红冲。
撤销合格证后,开票时提示未查询到合格证信息,该如何处理?
答:企业确认新的合格证是否已重新上传,对已重新上传的,主管税务机关先通过增值税发票系统机动车合格证信息管理模块获取机动车合格证信息,然后开票,仍无法开票的,按运维程序提交运维单至省局处理。
生产基地(子公司)生产车辆但不上传合格证(母公司上传合格证),将生产的车辆销售给母公司,应当开具机动车类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开具非机动车类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如何处理?
答:根据《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规定,销售方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二手车)时只能开具机动车发票,机动车发票是指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票软件中机动车发票开具模块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包括纸质发票、电子发票),因此分公司销售机动车应当开具机动车类增值税专票,不能开具非机动车类增值税专用发票,即:必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票软件中机动车发票开具模块开具。
来源:12366纳税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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