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之为苗”之七:明朝打击“生苗”,湖广填贵州改变苗民生活

苗族是中国古老而优秀的民族,但在历史不断迁徙,由优良平原地区迁到边远山谷地区,始终处于被统治、被压迫地位。当苗族不堪忍受残酷统治时,多次发生苗民起义,冲击国家的统治秩序。因此,历朝历代都以“防苗、治苗”为统治政策,除了所谓“教化”之类的软手段,更有军事镇压的硬手段。

历史上,未进入国家管理体系的苗人被称为“生苗”,这些人主要生活在两个区域:今湖南、重庆、贵州三省(市)交界的“红苗”区,贵州都匀以东(今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为主)的“黑苗”区。

选自清代《苗蕃图》

腊尔山在今凤凰县西北,距县治42.5公里,主峰海拔1117米,疆域广阔,且地势险要。这里是苗人腹地,历史上几乎每一次苗民起义都从这里开始。今湖南省怀化市境内重要的沅水支流有巫水(雄溪)、渠水(满溪)、酉水(酉溪)、㵲水(潕溪)、辰水(辰溪)等,古称“武陵五溪”,是被武陵、雪峰两大山系阻隔而形成的相对独立的自然带。这里居住有31个少数民族,历史上是中国南方重要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武陵五溪和今湖南、贵州、重庆三省(市)交界的“红苗”地区自唐宋以后逐步形成。这里“红苗”以腊尔山脉为中心居住,故又称“腊尔山苗”。

武陵山区

史志载“红苗”自明初开始即被称为“生苗”。明末清初腊尔山地区“生苗”大概有15万人。腊尔山西通黔贵,北连川鄂,三省苗民常聚此举事,明清两朝开辟苗疆,经常在此打仗。腊尔山周围布满了哨卡碉楼及关墙等,朝廷对这一地区重点封锁。

宣德六年(1431年),“镇筸(湖南凤凰县南)苗(当地苗民被省中人叫作“镇筸苗子”,自明朝始以骁勇善战闻名,清朝曾参与镇压太平天国运动)龙三、白大虫、黄志虎等纠结贵苗为叛。都督肖绶,直捣池河(今凤凰县境)扎营,掩杀围困,苗种几绝”。肖绶率汉兵十二万,“直捣苗巢,掩杀过半”。这是明朝对造反的苗民赤裸裸地军事镇压。之后,肖绶围绕湘西“苗疆”,筑湾溪(今乾州镇地)等二十四堡,并留官兵七千八百有余常年驻防。自此,明朝对“腊尔山苗”形成包围之势,实行军事封锁和碉堡战术。

腊尔山风光

嘉靖中,龙许保领导湘、黔苗民以腊尔山为中心造反。明朝总督万镗、张岳先后调集川、黔、楚三省十余万兵力“进剿”。明朝历时十五年镇压了起义。之后,明朝废湾溪等堡,设立五寨、永安、清溪等哨及镇溪千户所(今凤凰、吉首、麻阳三县市地),“各哨以土兵仡蛮数百人,复招募打手数十人戍守”,进一步强化了对湘西“苗疆”的军事“钳制”。

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明朝从凤凰西南部的王会营,经五寨司、覃子坪司和镇溪所沿边到乾州东北的喜鹊营一带大修“边墙”。这道“边墙”将以腊尔山为中心的“生苗”与“熟苗”、汉人隔离开来。

除了镇压之外,明朝还大搞土司制度,以“熟苗”制“生苗”。“明代土司最重,盖借以防苗也”。所谓土司,是中国古代一类官职的统称,通常是西北、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部族头目任职,采取以夷制夷的策略。土司“世有其地、世管其民、世统其兵、世袭其职、世治其所、世入其流、世受其封”。

明朝在“生苗”的周边地带设置大小土司钳制“生苗”。腊尔山地区周边设有保靖宣慰司、永顺宣慰司、铜仁长官司等。这些土司对“生苗”区的具体职责有:

一是“担承”,即朝廷责成有关土司负责绥靖“生苗”,一旦这一地区出事,则由负有“担承”责任的土司处置。史载“土司有担承苗疆之责。辰州西南一带,苗有镇、筸之分,恃强负固,已非一日,朝廷兵威在所不惧,惟畏永、保土兵。故令永顺司担承镇苗,保靖司担承筸苗。如镇苗大肆焚劫,责成永顺司赎取,筸苗则责成保靖司逮问。”

二是“贴防”。永顺、保靖二宣慰司均下设“抚苗”舍把、土目,带领一定数量的土兵,长期驻扎“生苗”区沿边的险要营哨,就地弹压邻近苗寨。永顺司“贴防”永安哨(今凤凰县西),又置舍把等“贴防”强虎哨(今凤凰县东)。保靖司的舍把、土目则分守洞口、覃子二哨(今凤凰县东北)。

三是“助剿”。当发生大规模苗民起义时,朝廷派官军镇压,各土司听从征调率土兵“助剿”。

一些土司倚仗权势对当地苗民进行剥削,引起苗民强烈不满。有些土司甚至“以窝苗为利薮”,““窝苗诱叛”,与苗民里应外合趁机渔利。明朝为此在“生苗”地区周边广置卫所,开屯戍守,利用卫所来控制土司,并加强对苗民的弹压。

洪武十一年(1378年),明朝军队进入“生苗”区腹地,置崇山卫(今花垣县地),以杨仲名为指挥佥事,“督将士屯田”。后又置镇溪千户所,并一直沿袭至康熙五年(1666年)才废除。清朝最初延续了明朝的土司制度,后为加强国家统一,大力推行了“改土归流”,这是后话。

明朝还大力搞移民戍边,让很多汉族人进入“生苗”之地生活。明朝在滇黔交界处共设有二卫、一御、七所,十六千户所,驻军约17920户,凡89600丁口。洪武二十二年(1387年),沐英一次“携江南、江西人民二百五十余万人入滇”,主要安排在今姚安、鹤庆等地。值得一提的是,明朝驻军和移民的初衷不完全是为防御“生苗”,更重要的是防范蒙古各部卷土重来。有明一代,蒙古军队多次袭击滇西北地区。《滇系》“事略”载,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西鞑虏寇临西”。“鞑虏”是当时汉人对蒙古人的称呼。汉人屯边是十分重要的抗击蒙古人的举措,影响深远。

明朝湖广地图

明朝初年,云贵大部分地方仍为元朝残余势力控制,待扫清中原与北元势力后,明朝着手经营西南边疆地区。朱元璋意识到贵州“襟川带粤,枕楚距滇”的重要战略地位,确定了“先安贵州,后取云南”的战略方针。明朝政府通过大规模移民使得大量中原汉族人迁徙贵州。

洪武四年(1371年),明朝在贵州设立贵州卫(治今贵阳)和永宁卫(治今四川叙永),均隶四川都司,与成都卫和武昌卫形成犄角之势。

洪武十四年(1381年)九月,朱元璋任命傅友德为征南将军,蓝玉、沐英分别为左、右副将军,率兵三十万,兵分两路往征云南。仅半年时间,即平定云南及贵州境内的元朝残余势力。

洪武十五年(1382年),明朝设立贵州都指挥使司,建立了贵州历史上第一个省级军事机构。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定天下都司卫所,在今贵州设二十四卫、二直隶千户所,分属贵州都司和湖广都司。

贵州都司领十八卫、二千户所,即贵州卫、永甯卫、普定卫、平越卫、乌撒卫、普安卫、层台卫、赤水卫、威清卫、兴隆卫、新添卫、清平卫、平坝卫、安庄卫、龙里卫、安南卫、都匀卫、毕节卫、黄平和普市千户所。湖广都司领六卫,即镇远卫、平溪卫、清浪卫、偏桥卫、铜鼓卫、五开卫。

以贵阳为中心,贵阳以西的为“上六卫”,即威清卫、平坝卫、普定卫、安庄卫、安南卫、普安卫;贵阳以东的为“下六卫”,即龙里卫、新添卫、平越卫、清平卫、兴隆卫、都匀卫;贵阳西北一线的为“西四卫”,即乌撒卫、毕节卫、赤水卫、永宁卫;湖广都司所属六卫,因地处贵州东部边缘,所以称为“边六卫”。

选自清代《苗蕃图》

洪武后,历代政府又对贵州的卫所有所调整,将千户所增至24个。据嘉靖《贵州通志·兵防》卷四和嘉靖《贵州通志·户口》卷三,明初驻扎在贵州各卫的军人编制为159928人,实际丁口为261851人。按明制,一人在军,必须全家同往,若无妻室,予以婚配,估计驻防贵州的军户约有百余万人。明代规定,本籍军户一般不在本地卫所从军,所以这百余万人都是从外地迁入贵州的,大多来自江西、湖广、安徽、江苏、四川等省。

为解决军人及家属的军饷和温饱问题,朱元璋仿照唐代府兵制,“立民兵万户府,寓兵于农”,下令奖励屯田垦荒,要求“天下卫所州县军民皆事垦辟”,在卫所实行军屯制度,兵士“三分守城,七分屯种”。据嘉靖《贵州通志》载:“贵州布政司官民屯田通共四十二万八千六百五十九亩七分五厘三分五坏,五万一千三百五十六栳,陆地通共五十一万六千五百七十七亩四分六厘一毫。”屯戍的兵士及其家属基本上都分布在驿道干线周边。

明正德以后政治腐败,屯田多为内监、军官占夺,卫所制度逐渐废驰,军户大量逃散。据万历《贵州通志》载,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查存贵州都司,比原额减少了12933户、77268丁口。明代对军户管理非常严格,凡列入军籍,父子相承,不得脱籍,如有脱籍的逃户,必须抓捕回卫,予以重惩,“凡军、匠、灶户,役皆永充。军户死若逃者,于原籍勾补”。这些逃军只好潜入深山老林的少数民族地区,有些与当地少数民族结婚成家,成为“汉父夷母”或者“夷父汉母”。未逃散者仍世代屯种,久而久之,遂成土著,如今安顺、平坝、镇宁、长顺一带尚居住有二十余万当时屯戍此地军士的后裔,他们自称“屯堡人”,仍保留明代语言、服饰、婚嫁、丧葬等习俗,与后来迁入贵州的汉族及当地民族不同。

洪武六年(1373年),太仆丞梁埜仙帖木尔上疏:“宁夏境内及四川西南至船城,东北至塔滩,相去八百里,土膏沃,宜招集流亡屯田。”朱元璋采纳了这一建议,开始了明代边疆民屯,就是“移民就宽乡”,由国家组织稠密地区(狭乡)农民向地广人稀的边疆地区(宽乡)流动,解决江南、川湖等地区人多地少的矛盾,增加开发边疆地区劳动人口数量,最终达到“以夏变夷”,巩固西南边疆。这就是“调北填南”、“调湖广填贵州”。

明朝贵州地图

此外各级官府组织“招徕游民”或“以罪徙实之”,给移民发耕牛、种子、农具,给予政治优待,耕种三年后才开始纳税。民屯导致大量外地移民迁入贵州,据嘉靖《贵州通志》统计,嘉靖时,贵州布政司所属各府、州、县,民户已达56684户,250420丁口,数量仅次于军屯。

由于贵州卫所驻军人数太多,军屯和民屯解决不了粮食问题。明初,采取招募各地商人运送粮食来贵州换取盐引,或者由商人招募农民于贵州开荒,将所产粮食交给各卫所作为军粮,各卫所按所收粮食的数量向粮商发放相应盐引,商人凭借盐引在产盐地区换取食盐销售获利。政府利用“盐引开中”的政策吸引了大量四川、湖广、云南以及江淮地区的商人来到贵州经商,由是商屯大兴。

贵州丰富的矿产资源也吸引大量商人前来开采,嘉靖《思南府志》载:“婺川有砂坑之利,商贾辐辏,人多殷富。”铜仁、锦屏的金银矿非常富足,当地有乌江便利的水上交通,故黔东北地区成为各地客商汇集之地,商业发达。这些商人中的一部分在贵州定居下来。

贵州设省之后,在改土归流的基础上不断扩大流官统治的范围,朝廷每年都要派遣大量官吏前往任职。按明代职官制度,明代实行异地任官,“洪武间,定南北更调之制,南人官北,北人官南。其后官制渐定,自学官外,不得官本省,亦不限南北也”。这些流官主要来自四川、浙江、江西、湖广、江苏、福建六省,这批人也构成了一个流动的移民群体。在这些流官中,有些人因忤逆当朝权贵或得罪上官而被贬谪到贵州,或随父贬谪贵州而后占籍本地。这个群体中不乏著名人物,如王阳明、邹元标、张翀等。这些贬官中,有些终身没有机会离开贵州,有些官员退休后定居贵州,这些人和其后代均成为移民。

如乾隆《贵州通志》载:“孔文,圣裔,洪武初以知府戍贵州。卒,子孙遂家焉。”“金镇贵,江南人。以木商采办木料至贵州,会水西苗叛,镇贵尽输商钱助军需有功,历升至总兵。致仕,遂家于开州。”“张伯裕,诸城人。洪武间举贤良方正,知潼关县。以鲠直不阿谪安顺州吏目,遂家焉。”

随着移民不断增多,外来人口比重日益增大,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汉多夷少”的情况,思南府知府洪价说:“入我皇明永乐以来,始革去宣慰氏而设郡立学,于是土著之民无几而四方流寓者多矣。”《思南府志后序》嘉靖《思南府志》载:“府旧为苗夷所居,自祐恭克服以来,芟荑殆尽。至今居民皆流寓者,而陕西、江西为多。陕西皆宣慰氏之羽翼,各司正副官与里之长是也,多巨族,负地望,颇以富足夸诈相高。江西皆商贾宦游之裔,多读书,乐仕进,亦渐超于浮薄。”各地移民进入贵州,仍保留了中原主流文化。

明朝对待“生苗”的政策基调就是“防苗、治苗”。所谓“防苗”就是军事镇压和封锁,使“生苗”局限于部分地区生活,同时采用土司制度以夷制夷。所谓“治苗”就是大力推进移民屯田,改变当地人民结构,传入中原文化教化当地少数民族,将一批批“生苗”转化为“熟苗”,接受国家管理。

相较于世界各地殖民主义者大量屠杀乃至屠尽殖民地土著人民,然后移民占据土著人民土地的做法来,明朝和后世的清朝都可以称为文明开拓。在这种开拓中,明清统治者都允许苗族等少数民族保留了大量本民族的文化,没有使少数民族产生文化压迫感,大多数少数民族自觉自愿接受汉化,所以至今中国的民族矛盾远不如西方突出,民族问题也比较容易解决。正是在与中原移民共同生活和劳动的基础上,苗族社会才不断进步,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

明朝汉族移民改变了贵州的人口构成成分。在明朝以前,进入贵州的汉族人很少,有些汉族移民进入贵州以后被逐渐“夷化”,成为新的少数民族,汉族文化对当地人民影响较少。明代中后期以来,贵州的汉族人口逐渐增多,汉族移民对贵州的影响日益增加,甚至左右当地政治力量。《明实录·穆宗实录》载:“其贵竹长官司所辖,皆流寓子孙。”郭子章《万历黔记·舆图》载:贵州宣慰司“本司隶籍人民,多来自中州”,新添卫“附郭旧人,迁自中州”。大量中原与江南的汉族移民纷纷涌入贵州,汉族移民沿着交通主干道逐渐渗透到边远山区,有些地方汉族人口甚至占据主导地位,出现了汉多夷少的情况。

明代前期,贵州地广人稀,耕作技术落后,除相对平坦的坝子被开垦为农田以外,广大山区仍处于“刀耕火种”的原始状态。正德年间,王阳明贬谪贵州时,写《谪居粮绝请学于农将田南山咏言寄怀》:“山荒聊可田,钱镈还易办。夷俗多火耕,仿习亦颇便。”据史书载,贵州虽然很早已经养牛,但并不用于耕田,而是把它作为财富象征,或作为婚姻聘礼,或用作祭祀牺牲。《嘉靖贵州通志·风俗》载,苗人“耕不挽犁,以钱镈发土,耨而不耘”。自汉族移民将先进的牛耕技术传入以后,牛耕技术在贵州渐次推广,这是巨大的生产力进步。明末徐宏祖来到贵州时,在《徐霞客游记·西南游日记七·贵州》中记道:从贵阳青崖西北行“两山夹中,夹底平洼,犁而为田”;普安老鸦关西南,“坠壑下盘,丘垤纵横,皆犁为田”。说明至明末时,贵州所属的中洼之地、平旷之区均已“犁而为田”,水田的开垦已由平坝向坡地扩展,凡有水源之地,尽量开成水田。在缺乏水源、坡度较大的山地,便开垦为土田,种植玉米、小麦、豆类等经济作物。贵州粮食产量大增,能够养活的人口越来越多。

汉族移民大多来自江南、两湖、四川、陕西等文化发达地区,这些地区的人们自古就有读书习礼习惯。明朝政府为满足他们及子孙后代的文化教育和科举入仕需求,又想通过他们带动少数民族学习儒家文化,达到用夏变夷的目的,于是不遗余力地在贵州推行儒学教育。同时以学校为中心,包括诗词、医药、历算、蚕桑、农书等在内的汉文化随之兴起,人们纷纷按照中原模式进一步开发贵州。土司子弟接受汉文化洗礼后,政治上不断向流官靠拢,为后来大面积的改土归流奠定了思想基础。

少数民族地区长期处于土司统治之下,经济文化水平非常原始落后。如都匀府都匀司:“其地近于烂土,春阳多瘴。夷性狡猾,不通汉语,率皆草衣木食。出入负刀弩,好斗杀,重财轻命。男女无别。死则杀牛祭鬼,集其种类,击鼓唱歌而乐。”独山州丰宁司仲家:“不通汉语,借贷结绳为记。科头跣足,笼鸡贸易,架楼而居。饮食多不洁,器用与犬豕同。婚姻用牛马,有丧击铜鼓举哀。”镇宁州的少数民族甚至过着“茹毛饮血”的生活。随着汉族移民大量迁入和儒学教育的兴起,当地风俗习惯为之一变。据《嘉靖贵州通志》载:“阳明王守仁寓贵时,村村兴社学,处处有书声”;贵州布政司宣慰司“文教丕振,风气和平,礼乐文物与中州诸大藩等,王化大行”;宣慰司“洪边宋家其始亦中州裔,久居边徼,衣冠俗尚少同华人,男女有别,授受不亲,其于亲长亦知孝友”;贵竹司“风俗淳厚,率多尚礼,以耕为乐,不喜华靡,尤重于婚丧,有中州遗风”;青山司花仡佬“衣服语言颇有易其习,亦风教之所渐也”;思州府“夷民丕变,颇精儒业”;思南府“渐被华风,饮食言语,素所服习。椎髻之俗,悍劲之性,靡然变易矣”;婺川县“渐知读书”;朗溪司峒人“近来服饰亦颇近于汉矣”;黎平府“衣冠习尚,一同华风”;新添卫“皆读书尚礼,亦知慈孝友恭之善焉”。兴隆卫“成化间,经历李文祥左迁于此,革去淫祀,遏绝浮屠。后郡人布政周瑛崇用朱氏家礼,冠婚丧祭,悉举行之,观感之余,多仿效”。平坝卫杨义司“其民皆苗、佬、仲家,性凶狠,好斗轻死,不知礼义。迩来渐知服役官府,衣服、言语稍如华人矣”。

选自清代《苗蕃图》

中原移民的到来和儒学的传播,大量改变了贵州少数民族原始的风俗习惯。到明末时,汉文化已经在贵州大部分地区占据主导地位,这就是苗族能够不断接受先进汉文化的历史背景。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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