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拒上交传家宝,转手卖出1280万
大家都知道,在中国私自贩卖收购文物是犯法的,发现的文物也都得上交国家的,不过今天要说的这位大爷,并没有选择把文物上交国家,而是拿去拍卖行卖出了1280万港币的高价,还啥事没有,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这件文物并不是挖出来的,而是大爷家的传家宝!
事情是这样的,2010年,河北刘福生大爷因为家里闹分家,决定把祖传的田黄玉章拿出去拍卖,印章经过专家鉴定为真品,是乾隆皇帝把玩过的稀罕物件“王龟年章”,这可是国宝啊!
最后连国家文物保护局也惊动了,并派人跟大爷接触,表示愿意出5万块,作为保存补偿费用,希望大爷把“王龟年章”捐给国家。
可刘大爷不乐意了,这枚印章一没偷二没抢的,是当年宣统皇帝赏赐给他家的宝物,是真正意义上的传家宝。而且已经有专家给玉章估价:最低500万!5万块钱换500万的印章,这根本不可能嘛!
文物局一听,也是傻眼了,但也没有办法,人家卖自己家的宝贝又不违法,你也没有理由阻止。2011年,这枚玉章公开拍卖,最后被故宫博物馆以1280万港元高价买回去了。
刘大爷如果捐献印章能够得到5万块的奖励,这个奖励额度算低吗?下面给大家举几个真实例子,大家不妨对比一下!
2015年1月30日,一位牧民在新疆阿勒泰地区发现一块重7.85公斤的狗头金,据说这是迄今为止在新疆发现的最大一块狗头金,上交后获600块现金奖励和一张证书。这狗头金随便几克都不止600块吧!
2015年厦门的一位老翁捕鱼时捞出一块大型翡翠原石,价值过十亿,上交后还是只得到500块现金奖励和一本证书。
2007年4月,江苏省刘庄镇村民在村里鱼塘里发现金块,陆陆续续找到了21块金子,经考证是战国时期金饼,上交后每位村民获奖一份证书。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不少人都觉得这点奖励金实在是太少了,这样显得对文物及文物上交者的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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