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面3天就结婚,外籍华人申请太太团聚遭拒!为何配偶关系的真实性证明那么重要?
李先生是已经拿到加拿大公民的外籍华人,在经历过两次失败的婚姻后,终于碰到了现在的妻子刘女士。
他觉得,刘女士就是别人口中总说的“Ms. Right”。
他和刘女士是在网上认识的,当时他正面临第二次婚姻破裂的低潮期。
刘女士人在中国,是一名职业教师,就这样通过网络,和当时远在加拿大的李先生维持了长达4年的“网友”关系。
李先生觉得,和刘女士聊天给他带来了很多安慰。
李先生的第一任婚姻长达17年之久。
当时是因为发现俩人的儿子逃学,李先生一气之下暴打儿子,结果把妻子惹怒了,导致了双方离婚。
离婚后过了约3年,李先生再次结婚,却在之后发现第二任妻子婚内出轨,俩人最终还是只能以离婚收场。
就在他最沮丧的时候,终于碰到了小他一岁的刘女士。
他觉得刘女士给他带来了很多温暖,也非常珍惜两个人之间的缘份。
在俩人当了4年“网友”后的某一天,李先生终于鼓起了勇气,回到中国和刘女士见面。
结果这么一见面,俩人立刻擦出了爱的火花。
才见面3天后,李先生就迅速地向刘女士求婚了。
没多久,李先生和刘女士在中国火速完婚。
身为加拿大公民的他,自然想要申请妻子一起到加拿大团聚。
不料,刘女士的申请却被拒绝了,原因是签证官怀疑他们的婚姻真实性。
签证官说,刘女士在面谈过程中,似乎对李先生目前的情况不太了解。
她忘记了李先生儿子的名字,也不知道他为何与第一任妻子离婚…
感觉刘女士回答问题时缺乏逻辑、前后矛盾、磕磕巴巴又模棱两可。这让签证官怀疑他们俩是“假结婚”。
曾经,丽莎律师行也接过一个莎粉的案子。
这位莎粉的太太和孩子都是英国籍,于是这位莎粉就想依靠太太的身份来申请配偶签证。
当时,莎粉觉得他们已经有了结婚证,这就证明了夫妻两个人之间的关系;
而且,他们俩之间又有孩子,孩子的出生证明也都标明了自己和太太就是孩子的生身父母,所以根本就不需要什么其他的证明。
于是,莎粉既没有准备他们之间的同居证明,也没有准备其他能证明他和太太间真实关系的相关证据,就把申请给递出去了。
因为莎粉觉得,要是移民局对他们的关系有疑问,那就让他们来调查好了!反正自己的婚姻关系是真的,也不怕被他们查。
结果不出所料,这位莎粉的配偶签证申请遭到了拒绝。莎粉最后不得不来向我们求助…
*证明两人关系真实性的重要性
其实,不论是什么国家,当事人想要申请配偶签证到该国和自己的另一半团聚的时候,证明俩人之间的真实关系,一般都是非常必要的。
就以英国来说,签证官在审核配偶签证的时候,两个人之间的真实关系证明,绝对是会纳入考虑的重点之一。
拿前面那位莎粉的例子来说,他在观念上陷入了一个误区。
他认为,若是签证官对于他和他太太之间的关系如果有疑虑,会来向他们“调查”或者“求证”。
但事实上,签证申请人需要主动证明自己的情况,而不是自认为是真实的,就等着别人去调查。
签证官是没有义务对于没有足够证明的情况进行调查的。
→ 如何证明两人关系的真实性?
一般来说,需要准备两个人在一起同居的证明,或者其他可以证明两个人关系的相关证据,这些可以是:
1. 住房合同(证明你们一起住在这里)
2. 银行信,水电煤气单、地税单、网路和电话费单据等,上面有你们共同的住址
3. 微信聊天记录,或者其他聊天软件、简讯等的对话记录,来往的邮件等
4. 两个人从认识、交往到现在的照片
5. 两个人的共同银行账户(如果有的话)
6. 结婚证或者民事关系证明(已经结婚或以民事关系结合的伴侣)
这里需要提出的是:
如果你们是未婚或者也不是民事伴侣,依旧可以申请配偶签证;
但是,你们需要提出两个人已经“同居”了至少两年的证明。
另外,就像前面提到过的,不论是结婚证或者是民事关系证明,都只是用来证明两个人真实关系的其中一样证据;但绝对不是“唯一”的一样。
即便你们已经结婚了,还是要尽量地准备相关证据来证明俩人的关系。单单凭一张结婚证一般是不够的。
→ 进一步延伸:在英国结婚?
如果申请人尚未和英籍或者永居的另一半结婚,并且他或她的身份是可以在英国直接转成配偶签证的,
那么许多人便会考虑直接在英国结婚,之后再进一步申请配偶签证。
一般来说,想要在英国境内登记结婚,需要提前至少28天的时间,向当地的地方婚姻登记处(Register Office)提出告知,也就是给Notice。
在给Notice的时候,你还需要告诉婚姻登记处,你们的婚期以及想要结婚的地点。
需要注意的是,在英国并不是每一个婚姻登记处都接受外籍人士的注册。
所以在事前预约要给Notice的时候,需要先确定那里是否承接外籍人士注册,也就是“Designated” Register Office。
如果当地没有Designated Register Office的话,可以就近选择其他地区的Designated Register Office来给Notice。
这里特别要说的是:
在到婚姻登记处给Notice的时候,两位新人会被分开进行简单的面试,内容主要是对方的全名、出生日期、职业等相关信息。
面试完以后,工作人员会告知你,在接下来的28天里,移民局会决定是否要介入调查,调查两个人的关系真实性。
地方婚姻登记处在获得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的Notice之后,必须立刻把当事人双方的具体情况上报给移民局,要求他们对双方的婚姻真实性进行审查。
移民局如果认为双方的婚姻真实性存在可疑的地方,需要更多的时间进行调查;
他们会写信通知当事人延长Notice的时间。移民局最多可以把Notice的时间延长至70天。
一般来说,任何涉及到非英国公民或者非欧盟公民的婚姻登记,都有可能面临移民局的调查。
移民局在调查的过程中,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双方关系的证据(地址证明和相片之类);
或者要求当事人到移民局参加面谈;
甚至是在深更半夜直接闯进当事人的家中,查看双方是否居住在一起。
如果移民局认为双方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婚姻的真实性,他们可以拒绝批准当事人的婚姻注册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
假若有申请婚姻注册的当事人是没有身份的,移民局要是怀疑当事人的关系真实性,也可以拘留当事人并遣送出境。
有好多人都是在婚姻登记的过程中被移民局遣送出去的。
因此,如果你没有有效签证或者身份,而且没有足够的证据可以证明你们的婚姻的话;
在决定是否提出婚姻登记时一定要特别谨慎,以防止出现你不想看到的结局。
→ 面试:你足够了解你的他或她吗?
通常来说,两个人在一起,既然决定走到一起了,那么多花点时间去了解关于另一半的一切,实在不是太过份的事情。
前面我们讲过,双方到婚姻登记处给Notice的时候,会把两个人隔开进行面试,看看你对即将要结婚的人是否有着基本的了解。
通常婚姻登记处会问出的问题不会很困难,只要两个人的关系是真实的,一般都可以过关。
但是这边还是需要特别提醒申请人们,对于对方的相关个人信息还是要记熟,像是他或她的全名(比如说,英国伴侣有着不常用的中间名),
还有对方的职业、生日等等。
为了避免之后遭到移民局的面试,对于对方的家庭背景这些也还是要有所了解和准备。
毕竟都是决定要共度一生的人了,多花点时间了解自己另一半的过去背景或者家庭、朋友等,实在不是太困难的事情。
就像是今天文章开头讲到的那个例子,要是当初刘女士多花一点时间去了解李先生的家人,以及他过去的背景,或许就能得到完全不一样的结果了。
→ 申请未婚妻(夫)签证和结婚访问签证?
对于有些人来说,可能会考虑先申请未婚妻(夫)签证来到英国,再和另一半在英国结婚,之后再在境内申请配偶签证。
又或者是说,有些人是想要来英国结婚,或者是他或她的伴侣在英国,例如读书,所以想来这里结婚,那么就可以选择申请结婚访问签证。
简单来说,这两种签证最根本上的不同:
一个是可以在英国境内转成配偶签证:未婚妻(夫)签证;
一个则是只能像一般访问签证那样,在英国最多待6个月的时间,并且结婚以后必须回国,不能在英国转成配偶签证:结婚访问签证。
需要强调的是,要想要申请未婚妻(夫)签证,它的要求基本是和申请配偶签证一致的。
也就是同样需要满足:赞助人收入要求,申请人英语要求,两个人关系真实性的证明,住房要求等等。
此外,申请人还需要附上相关证明,证明自己:
1. 已经没有任何其他的婚姻关系或者民事伴侣关系存在
2. 会在进入英国的6个月内结婚
未婚妻(夫)签证的有效期是6个月,申请人必须在签证到期前申请配偶签证,才能继续留在英国。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
持有未婚妻(夫)签证的当事人,在这6个月内是没有工作权的,不能在英国境内合法工作。
而结婚访问签证,所需要的申请资料就跟普通访问签证很像,只不过结婚访问签证赋予了当事人在英国结婚的权利,而普通访问签证则不能在英国注册结婚。
就像申请访问签证一样,申请结婚访问签证的当事人,也需要证明自己:
-没有移民倾向,比如说在国内有着强有力的家庭纽带和经济纽带,因此真的只是要来结婚的,没有打算要居住下来。
-你的回程机票,简单说就是显示自己会如期回国的相关证据。
-资金证明,显示自己有足够的钱来英国结婚,这些资金包括你所有在英国的花费,以及能够支持你回去自己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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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主要讲一下和访问签证不同的地方。
申请结婚访问签证,你还需要证明:
1. 详细的结婚计划,例如你已经订了婚宴场所,提供相关的预定证据,像是来往邮件、预订确认函、收据等等;
2. 也可以提供已经支出的婚礼花费的相关单据,比如说购买结婚和订婚戒指的发票;
3. 两人真实关系的相关证明;
4. 证明自己已经没有任何其他的婚姻关系或者民事伴侣关系存在
需要注意的是:
所有的文件都必须是英文的;如果不是的话,必须要事先翻译好。
今天说的内容大概就这些,如果莎粉们还有任何相关问题想要咨询,都可以直接在《丽莎知道》留言询问,或者联系丽莎律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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