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可免费索要税局记录,您知道多有用吗?

在英国长期生活的人,可能都免不了要跟税局打交道,无论是报税、缴税,或者是说要申请福利,税局都成为必不可少的一环。

税局的业务涉及到了人们日常生活中许多极为重要的方面,像是国民保险(National Insurance)、Income Tax(个人所得税)、VAT(增值税)和Tax credits(税收减免)等等,可以说其管辖范围涵盖到了纳税人的个人生活和工作事业的双重层面。

既然税局所管的事情那么多,那么很自然地,税局方面肯定也握有不少纳税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档案记录;并且根据法律,这些被税局所握有的纳税人资料,当事人事实上是有权利向税局申请来查看、索要所有档案的。

而这种“索要自己的税局档案”的动作,就被称之为“Subject access request”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的法律保障纳税人向税局索要这些个人资料,完全是“免费”的;除非是当事人的要求完全是没有事实根据的,或者是太过分的,那么税局才有可能会视情况收取合理的费用,或者最开始就直接拒绝当事人的要求。

但是总的来说,税局是不能无故或者不合理地拒绝而不让当事人来查看自己的税局档案的;也就是一般情况而言,只要当事人去申请了,税局就应该要提供。

其实,当事人可以向税局索要自己的个人档案,并不是这一两天或者最近才允许的事。只不过这在过去可能常常被许多人给忽略。

因为在实际生活中,假如税局认为当事人少缴或多缴了哪些税款,通常都会直接写信通知当事人,然后当事人再照着税局的指示去做;

又或者对于领福利的当事人来说,税局也是依照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来发放相应数额的补贴,当事人通常也就是去定期查收,或者如果个人情况发生了变化,再去跟税局报告,一般情况下也不会想到要向税局来索要自己的个人档案。

但是呢,其实了解如何来操作并且行使这项权利还是很有用的!

比如说,有些当事人不太了解自己过去以来缴纳National Insurance的记录,便可以向税局要求来查询这些记录;

莎粉们或许会问,那我要查National Insurance的记录干嘛呢?很简单,因为NI是和英国的国家养老金挂钩的,当事人缴交NI的年限,一般可以决定当事人之后是否可以领取养老金(一般情况下,累积缴满10年NI,当事人才符合领取国家养老金的资格)。

也就是说,当事人查看了自己的NI记录之后,可能会发现自己得补交多少NI来让自己能够符合领取国家养老金,然后赶紧补交。从这个层面来说,向税局来索要这些信息自然是非常有用处的!

→ 那么,当事人该如何向税局申请查看个人记录呢?

1) 线上申请

当事人可以在线上申请查看以下记录:Tax credits(税收减免),Income Tax(个人所得税),VAT,Child Benefit(儿童福利),1975/1976税年开始以后的NI记录,customs(关税)或者其他方面的记录。

如果当事人是要通过律师或税务代理(Tax agent)等第三方来为自己申请的话,那么还需要附上一份完整的HMR Cconsent form(授权同意函):https://public-online.hmrc.gov.uk/lc/content/xfaforms/profiles/forms.html?contentRoot=repository:///Applications/PersonalTax_iForms/1.0/SAR&template=SAR.xdp;这份授权同意函就是表明当事人同意英国税局将当事人的资料,直接给予委托的第三方。

2) 纸本申请

所谓的纸本申请也就是写信给税局,信中需要表明清楚当事人想要索要哪些时间段(年份)的相关信息,并且附上当事人想要索要这些信息的理由。

同时,当事人还必须清楚地表明自己的身份,这包括需要提供以下全部信息:

-当事人的全名

-NI号 

-生日 

-过去5年以来的地址 

-本人的签名

最后,如果当事人是要索取NI记录,就把信寄到以下地址:

SARS/DPU

HM Revenue and Customs

National Insurance Contributions Office

BX9 1AN

而如果当事人是要索取Tax credits(税收减免),Income Tax(个人所得税),VAT,Child Benefit(儿童福利),customs(关税)或者其他方面的记录,则需要将信寄到自己所属的税局办公室,并且署名寄给该办公室的“Data Protection Officer”。

另外,如果在当事人已经过世的情况下,那么其法定代理人,也就是可以代替死者来处置他或她资产的当事人,可以向税局申请查看死者的NI或个人所得税信息。

1) 如果死者留有遗嘱,指定由谁来代为处理他或她的遗产,那么指定代理人需要申请一份“grant of probate”(一种检验遗嘱的认证)来确认当事人具有代理资格;

2) 而如果死者没有留有遗嘱,那么这时候一般是死者的近亲(next of kin),也就是死者的配偶、民事伴侣或孩子,可以申请“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来确认自己具有代理资格。

最后,今天的文章就说明到这边。如果对于文章内容还有不清晰的部份,或者对于英国税务财会方面还有更多疑问的莎粉,照常可以直接与丽莎会计行(www.lisastax.com)联系,进一步向专业会计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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