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案: 英税局修改VAT迟报迟缴的处罚规则!
英国税局在稍早之前发布了一份新的政策文件,内容主要是针对VAT的迟报迟缴情况,改变相关的处罚办法。目前,英国税局对于VAT的迟报迟缴情况,采用的是default surcharge(违规附加费制度);而根据这份政策文件,未来税局将改为采用征收利息和罚款的方式来作为延迟交付VAT的处罚。也就是说,default surcharge制度在未来将会遭到废除。此外,文件中也指出,这项变化预计将会从2020年4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该日起需要申报的VAT。
1. 新的变化是什么?1) 利息:如果当事人在需要支付VAT的到期日(due date)之前,没有准时支付VAT的话,那么从到期的那天开始算起,直到税局收到了当事人所需要支付的VAT,这段“逾期”缴交的时间,当事人就需要支付每日的利息。目前,税局针对late payment(迟缴税)的利息利率是3.25%。文件指出,税局这次针对VAT的迟缴税利息和罚款的修改,主要是想让VAT的迟报缴税的处罚规则能够跟Corporation Tax(公司税)和Income Tax Self-Assessment(个人申报所得税)的处罚机制相似,简化税务制度。因此,在VAT的利息征收方面,除了针对迟缴税的情况以外,也同时适用在迟报税的情况;也就是需要在期限内申报但没有申报VAT的话,同样也是会需要支付附加利息的。
2) 罚款:罚款方面则是针对当事人在期限内没有缴交VAT,或者是没有和税局商讨出一个缴付的计划的情况,并且没有合理的理由来解释为何延迟了。罚款方面会分成两个阶段(两笔):A. 过了需要缴交VAT的到期日(due date)后的30天内:a. 到期后的第0-15天→ 如果当事人在这段期间内缴清VAT:那么不需要支付任何罚款→ 如果当事人在这段期间内和税局达成了还款协议:那么罚款会被暂停(需要看之后当事人是否有照着还款协议来支付完毕VAT,再看看需不需要支付相应罚款)b. 第16-30天→ 如果当事人在这段期间内缴清VAT:罚款将可以被打折(但还是需要支付罚款)→ 如果当事人在这段期间内和税局达成了还款协议:罚款同样可以获得打折(但会先暂停,因为还要看当事人之后的还款情况)c. 第30天:当事人将会收到第一笔全额罚款(没有打折)B. 过了需要缴交VAT的到期日(due date)后的第31天起:如果这个时候当事人还没有缴交VAT,或者还没有和税局达成还款协议的话,那么税局将会根据当事人延迟的时间再多给出另一笔罚款。目前,税局尚未确定未来相应罚款的比率为何;但有消息指出,税局目前考虑的是征收5%的罚款比率(针对第一阶段的30天机制来说)。在这方面如果有收到最新消息,丽莎会计行也会尽快通过《丽莎知道》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来告诉大家。
2. 那么目前的规则又是什么?根据目前的default surcharge(违规附加费制度),当事人若是涉及到以下的迟报迟缴VAT的行为,就会被税局记录为“default”(未履行税务责任):1) 当事人没有在期限内申报VAT(更正确的说是税局没有在期限前收到当事人的VAT return)2) 税局没有在期限前收到当事人的VAT税金而如果当事人被记为“default”的话,根据不同的情况将可能会需要支付“surcharge”(附加费);这个附加费有点类似于罚款的性质,但它不被称作罚款。被记了default的当事人,一般就会进入一个为期12个月的“surcharge period”(附加费周期);如果当事人在这个周期内又被记了一个default,那么当事人的“surcharge period”又会再被延长另一个12个月的时间;并且,当事人根据下面各自相应的情况,还可能需要支付额外的附加费(也就是除了支付VAT欠款之外的另一笔附加费用):在12个月的周期内,被记default的次数当事人年营业额少于150,000镑时所需支付的附加费年营业额大于或等于150,000镑时所需支付的附加费第2次不需支付附加费欠税的2%(如果金额小于400镑则不需要支付)第3次欠税的2%(如果金额小于400镑则不需要支付)欠税的5%(如果金额小于400镑则不需要支付)第4次欠税的5%(如果金额小于400镑则不需要支付)欠税的10%或30镑(较高者计)第5次欠税的10%或30镑(较高者计)欠税的15%或30镑(较高者计)第6次或以上欠税的15%或30镑(较高者计)欠税的15%或30镑(较高者计)→ 此外,如果当事人迟申报VAT的话,在以下情况下则“不需要”支付附加费:1) 在期限前缴清所需缴交的VAT2) 没有需要支付的税务3) 适逢税局还款(VAT repayment)→ 还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除了以上的附加费之外,税局还可以视情况对当事人罚款(penalty):1) 故意少报或者多要回VAT(不论是不小心或者故意的):罚款100%2) 在当事人没有准时申报或者交付VAT的情况下,税局一般会寄给当事人一份“VAT notice of assessment of tax”来告知当事人,税局评估后认为当事人应该支付给税局多少的VAT;如果税局所评估的金额,事实上是过低的(也就是当事人其实是应该要支付更高金额的),那么当事人应该要在30天内告诉税局;否则的话,税局可以罚款30%。3) 当事人如果没有在税局的同意下就自行递交纸质VAT Return,将会被罚款400镑(因为税局规定当事人必须“线上”申报V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