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来了?! 税局调查悄然回归, 已讨回千亿欠税
不少人听到“税局调查”可能都会有些惊慌和不知所措。
我们想说的是,如果当事人自己知道,确实存在一些不合规的地方,建议当事人在税局实地调查前“主动披露”,并且积极配合税局的调查,展现良好的合作态度,那么一般可以争取最大程度的减免罚款。
这样的话,房东可能避免税局之后的”更高罚款“。
→ 那么,面对税局调查,如何才能尽快止血,将伤害减到最低?
如果说,当事人已经有不小心出现错误的情况,比如说因为“不小心”的疏忽而造成漏报税务。
这种情况下,当事人面对税局的调查,一定要诚实并积极配合,并且向税局解释清楚并附上详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说法。
因为税局最终认定当事人是“故意”还是“疏忽”,将对结果造成非常大的影响。
同时,如果税局认定当事人是“疏忽”而非“故意”为之,并且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税局调查的话,那么税局一般对于当事人的罚款也会相对减低。
→ 税局通知要过来检查,怎么准备比较好?
重要提醒:在接到税局的信件后,一定要第一时间联系您的会计或者税务顾问,千万不能往后拖。
因为越往后拖,就代表向税局表明合作态度和寻找合理理由澄清事实的可能性越小,税局就越有可能会对当事人形成负面评价。
另外,如果税局前来调查的话,“提前通知”的情况下一般都是会表明需要当事人提供哪些材料的。
建议当事人积极配合税局的调查,提供他们所要求的资料。
→ 关于税局检查的一些专有名词?
需要指出的是,税局检查可能分成几个层级。
比如说,常见的是税局会联络当事人,要求当事人提供一些特定的信息或文件,让他们进行相关的税务检查。
如果当事人并没有照着税局所说的把相关资料给上交出来,那么税局一般就会进一步发给当事人一封Information Notice(索要信息通知),依法来要求当事人必须将税局索要的相关信息给交出来,以便协助税局进行调查。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即便税局事先并没有先联络当事人,要求当事人交出特定信息或文件,税局也可以“直接”核发Information Notice(索要信息通知)给当事人。
另外,在必要的情况下,税局也会征求法庭的许可来核发Information Notice,如此一来就等同于是“强制”当事人必须把税局索要的资料给交出来;否则的话,税局可以请法庭来裁定,基于当事人所欠缴的税金来处以罚款,并且当事人无法针对法庭已准许核发的Information Notice来提出上诉。
→ 一般来说,Information Notice会告知当事人:
哪些文件或信息是需要提供给税局的;
如何以及何时需要提供给税局;
当事人的上诉权利。
如果当事人并不同意税局所核发的Information Notice,认为税局所要求上交的资料是不合理的,或者根本是与检查无关的,可以告诉负责的税局官员。
而如果沟通过后,负责的官员仍然认为有必要跟当事人索取这些文件或信息,他们也会告诉当事人原因。
要是当事人仍不同意负责官员的要求,一般可以进一步向法庭上诉,在这方面税局届时会告知当事人如何来提出上诉。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就如同上面说过的,如果当事人收到的Information Notice是由法庭所准许核发的,那么当事人是不能够提出上诉的。
另外,如果税局索要的属于“法定纪录”(Statutory Records),当事人同样不能提出上诉:
货品或服务的供应纪录;
从另一个欧盟成员国所购入的货品;
和生意有关的从欧盟以外地区所进口的货品。
→ 如果不遵从Information Notice的要求会怎样?
当事人要是不照着Information Notice上的指示来做,税局是可以向当事人处以罚款的。
并且,从他们向当事人处以罚款的那天起,如果当事人仍旧不愿意遵守Information Notice的要求,税局每天还可以多开罚额外的罚款,直到当事人遵从要求而把相关资料给交出来为止。
同时,税局也可以寻求法庭途径,要求法庭根据当事人所欠缴的税金来处以罚款;通过这些方式来逼迫当事人就范。
→ Notice of Inspection(检查通知书)?
除了向当事人索要相关的信息或文件,税局也会考虑采取“实地检查”,也就是实际拜访当事人的营业场所来进行检查。
一般来说,税局会以电话或信件的形式来与当事人联络,安排好一个到访检查的时间。
通常税局最晚会在到访的7天前告知,如果当事人认为时间上不方便的话,需要尽早联络税局来修改日期。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即便税局无法取得当事人的同意,税局还是可能会前来检查,并且一般还会给当事人额外的通知,告知当事人自己要来检查了。
这个时候,税局通常会给当事人发一封Notice of Inspection(检查通知书)↓
税局一般会在来信中,告诉当事人税局官员过来检查的具体日期和时间,同时给予一定的时间来准备。
比如说,税局在7月15日的来信中提到,他们把检查的时间安排在了8月29日的上午10点。
但当然,税局也有可能不告知当事人检查的具体时间,比如说只告知当事人,税局官员会在8月15日至8月30日之间的某一天进行检查;或者说,税局也有可能把检查的时间给提前。
如果当事人觉得税局安排的时间实在不合适的话,可以打电话给税局要求更改。
此外,税局一般会在来信中说明他们想要检查的资料,通常这些资料他们在现场检查的时候就会看了。
如果需要的话,他们还会要求把一些资料给带回税局继续检查。
如果要这么做的话,他们一般会告诉当事人原因是什么,并且给当事人一份收据。
在检查的时候,如果当事人自己不负责记账和保存相关纪录的话,税局一般会和公司或店内负责记账/登记商业纪录等的相关人员来交谈。
税局一般会问这些纪录是怎么记的,都包含哪些内容等等。
或者说,税局也会问一些关于当事人生意上的问题,以便对该生意有所了解,比如说:
当事人生意的简单背景,运作方式;
当事人的商业纪录和票据都是怎么保存的、平时如何记账的;
如果税局认为有必要的话,还会对当事人的个人财务情况做个了解。
税局到访检查可能进行几个小时,但也可能需要几天的时间,必须根据该企业的规模和事件的复杂性来判断。
一般来说,税局会让当事人知道检查预计需要花费多久的时间。
如果当事人有税务顾问/代表的话,也可以让顾问/代表来和税局打交道,或者直接来到现场;但是当事人需要提前告知税局。
税局检查完之后,一般会在2至4周左右回信,告知检查的结果。
如果税局对检查过程中的某一点有所怀疑,他们也会进一步和当事人说明。
比如说:当事人是做外卖店的,税局在检查的过程中对来店里的顾客的实际人数有所怀疑,他们便会问当事人一系列的相关问题。
→ Unannounced Visits(突击检查)
还要指出的一点是,除了上面提到的情况,必要的时候税局还会做出“突击检查”。
在进行检查前,税局官员一般会提供下列文件以示证明:
负责检查的税局官员的身份证明文件;
一份Notice of Inspection(检查通知书);
关于税局“合规检查”(Compliance Checks)的法定信息说明文件,用以告知当事人的权利等,以便当事人了解流程、做出判断。
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对于税局所核发的Notice of Inspection(检查通知书),是有拒绝他们检查的权利的。
不过如果当事人这么做的话,税局通常会进一步采取行动,要求法庭来核准他们的Notice of Inspection。
而届时如果税局拿着已经由法院核准的Notice of Inspection前来的话,当事人若还是拒绝让税局检查,那么税局可以向当事人处以罚款的;并且,从他们处以罚款的那天起,如果当事人仍拒绝检查,税局每过一天还能多罚当事人额外的罚款,直到当事人配合检查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