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篇】男方带着我们的孩子再婚,孩子的继母强行把孩子送到我家,我跟我的现任丈夫想抚养孩子,我们应该怎么办?

问:男方带着我们的孩子再婚,孩子的继母强行把孩子送到我家,我跟我的现任丈夫想抚养孩子,我们应该怎么办?

答:您的这个情况,需要视男方的态度来作出应对。

如果男方同意女方抚养孩子,那么双方可以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约定抚养费数额、给付方式、给付时间、给付期限,并对男方的探视权进行具体安排。

如果男方不同意女方抚养孩子,那就必须要通过诉讼的方式变更抚养权,法院按照未成年利益最大化原则来判决是否变更。具体来说,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形有:① 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②子女的抚养权判给一方,但子女实际上跟另一方共同生活的;③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④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⑤ 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家理学堂】是一系列由家理律师事务所影视创投部策划制作的普法类短视频。每期视频时长1-2分钟。每期选取一个常见的婚姻家事法律问题,由家理律师从情法角度出发,提供接地气、可操作的实用解答,以期为有需求的观众朋友们提供有益的借鉴。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