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兵制的变化谈起,聊一聊关陇贵族悄声瓦解背后的制度原因

关陇集团,又称关陇六镇集团,在研究北朝隋唐历史时,这一贵族集团可以说是难以避开的话题,西魏、北周、隋唐,四朝统治者皆出身关陇六镇。而出身关陇的其余家族,同样在这四朝极为活跃。

正因如此,学者黄永年在其著作《六至九世纪中国政治史》中,称关陇贵族“入则为相,出则为将,自无文武分途之事”。

从西魏、北周到隋朝,关陇集团始终把持了国家上层利益体系的全部生态。然而,这样一支不可忽视的政治力量,却自隋代便开始走向衰落。

关陇集团,自隋文帝时期便屡遭统治者的打压,而到了唐初高祖及太宗时代,曾经煊赫无比的关陇贵族便已然退出唐朝的政治核心:高祖起事功臣中,仅半数为关陇贵族,而太宗凌烟阁名册中,出身关陇者更是仅有数人。

相比于西魏时期包揽八柱国、十二大将军的盛况,此时的关陇贵族,已经可以称得上是泯灭无闻。

但是,仔细琢磨当时的历史就会发现,此间情势的转变其实颇为诡异:这样一个利益集团的消亡和解体,竟然未在实质上造成太大的影响和动乱,这种情况的出现,虽不能说空前绝后,却也算得上是一个罕见的孤例。而它得以出现的背后,又隐藏着怎样的政治博弈呢?

笔者认为,关陇集团之所以瓦解的如此悄无声息,其实与隋唐乃至北朝军事制度的变迁和演化有着密切的联系,关陇集团对皇权的权力让渡,正是在这种变化下完成的。

一、从魏晋时期的“乡兵”到西魏府兵,胡汉杂糅下关陇集团得以真正确立

关陇贵族的形成过程中,府兵制显然是一剂重要的催化剂。

西魏创立之后,其军事力量较邻国而言其实一直更为羸弱,相比于“国富兵强之山东高氏”以及“江左萧氏”,均远远不如,再加上东西两魏的邙山之战由再次以西魏落败作为结束,因此,西魏的实际掌控者宇文泰,在关中一地进行了史无前例的胡汉融合。

北周文学家庾信称其“取塞外野蛮精悍之血,注入中原文化颓废之躯,旧染既除,新机重启,扩大恢张,遂能别创空前之世局”。

所谓取“野蛮精悍之血”的说法,指的便是西魏开始推行的府兵制度。

值得一提的是,这一时期的府兵制,与唐代推行的寓兵于农的府兵制并不完全相同,大统九年,宇文泰下令“广募关陇豪右,以增军旅”,但是其领兵的首领往往并非国家所排遣的将领,而是“以望族兼领,加帅都督”。

这是因为,此时西魏的军队,不仅“有众不满五万”,而且多数是来自于六镇之中武川镇的胡人,在关陇地区并无根基依靠。这样一来,西魏在此地募兵,必须依靠和笼络当地豪强势力。

这种制度上的妥协,在唐代亦有体现,被宇文泰收拢的当地乡兵,逐渐演变为唐朝的折冲府兵,而其成军的根本之源:不满五万的精锐六镇军卒,则成为唐朝初年负责拱卫内部的内府兵。

而它的影响之深远,还体现在由乡兵到府兵的观念演变上。在西魏之前,所谓乡兵其实是乡人互保的产物,《晋书》中就有不少与乡兵有关的记载:

“张泓等律掠于阳翟,衮乃率其同族及庶姓保于禹山……古人有言千人聚,而不以一人为主,不散则乱矣。将若之何?众曰:善。今日之主非君而谁!”

可见,正是因为张泓等人的叛乱,庾衮才会率领乡人结保于禹山。他被推举为主(即所谓的乡帅),只是因为其出身清贵和身负重望。但是,随着西魏府兵制的推行,陇右豪强却开始将聚拢乡人为军视为晋升之资。

这一时期,以乡人自保为目的的乡兵,开始逐渐为募兵从军的豪右势力所取代,散家财、募勇壮成为不少豪杰搅动风云的重要手段。如北周侯植“……乃散家财,率募勇敢讨贼,以功拜统军”;孝武帝时期魏玄“率募乡曲,立义于关南”,他们起事之初,征募士兵依靠的并非之前那种乡人结保互助的形式,而是利害关系更加清晰的募兵之法。

如果仔细比较两者的不同就会发现,原本在魏晋时代依靠乡间“民望”,得以拥有统摄一部乡兵的豪右,开始逐渐融入国家体系,或者说试图融入国家体系,这自然也是府兵制的创设者宇文泰最主要的目的。

正因如此,原本在魏晋时代独立于政权体系之外的豪强,也得以与西魏统治集团融合。自此,真正意义上由胡汉杂糅而成的关陇集团才真正确立。

二、府兵制的推行,在强化关陇贵族势力的同时,也培植出了“自耕农”这一新兴群体

西魏时期所推行的府兵制,看上去似乎只是军事制度上的变革,但其影响之深远,甚至要远远超过其创立者宇文泰的想象。

在这之前,南北朝时期的地方大族,虽然凭借自身在当地的影响,成为参与朝政的重要势力,然而却依旧有着游离于中央的态势存在。

其所代表的地方势力,虽然对乡里社会有着盘根错节的影响,但却很少能被朝廷所充分调动。然而,随着关陇集团的形成,鲜卑族裔的六镇兵卒与关陇当地势力开始彼此融合,而前者所掌控的乡兵,同样开始成为支撑整个国家戍卫和征战任务的重要军事力量。

但这并不是府兵制带来变化的全部,事实上,随着时间的推移,府兵制的影响,开始由顶端逐渐下沉。

《周书》记载,北周明帝二年,天子下诏,要求“三十六国,九十九姓,自魏氏南徙咸称河南之民。今周室既都关中,宜改称京兆人”。

所谓“三十六国,九十九姓”,名号虽然耀眼,但其实只是魏孝文帝时期仓皇南迁的随行鲜卑族裔,这些族裔由于战乱不得不避祸南迁。在此之前,他们虽然凭借武力优势掌控关陇,却实质上依旧如同飘萍般被称为“河南之民”,而到了北周明帝时期,这些代北贵族却逐渐被当地所同化,因此,虽然仅仅只是名称上的变动,却也反映了西魏到北周时期,整个关陇地区民族融合的趋势。

这种融合趋势,从北周一直持续到隋唐,并尽数体现在土地制度的巨变中。

从西魏到北周再到隋唐,府兵制的推行都绕不开均田制的有效实施。《隋书·食货志》有载,从隋文帝时期开始,隋朝就一直坚持均田制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自诸王已下,至于都督,皆给永业田,各有差。多者至一百顷,少者至四十亩。”

这种优厚的赏赐,并不仅仅只是朝廷对于将领们的笼络,随着均田制的不断推行,原本的代北贵族势力逐渐地方豪族化,从其发展的脉络来看,这一时期的府兵制,其实与起源于汉末、兴盛于南北朝的世兵制在效果上并无太大异同。

宇文泰

北朝将领以土地、部曲为基,逐渐扩大其实力,正是关陇贵族得以兴盛的根基。

但府兵制与世兵制之间,毕竟有着客观的差异性存在,与结构松散的世兵制武装不同,府兵制不断深化的“兵农结合”特点,才使得它得以演化出在此之前从未有过的新的利益集体:自耕农。

三、由“兵农分离”到“寓兵于农”:关陇贵族开始失去对府兵的掌控

上文我们曾经提到,宇文泰在西魏国力衰弱之际,为了进一步增强自身实力,开始竭力对关陇本土豪族进行拉拢,因此,府兵制推行中,由“当州首望”充当乡帅,领导其麾下乡兵是一种极为常见的情形。

在这一阶段,西魏所拉拢和培植的,其实并非某一府府兵,而是特定的豪族势力。也正因此,在这一阶段,由乡帅负责统领的外府兵多由当地富户作为兵源。

《玉海》记载,“初置府兵,皆于六户中等以上家有三丁者选材力一人,免其身租庸调,郡守农隙教试阅。”

这里所说的富户其实与今人我们印象中的富人差别极大,是专指乡间“家有三丁”以上的家庭,这其实也很好理解,在古代社会,男丁承担了大部分生产任务,因此家中男丁数量的多寡可以直接反应一家的兴旺程度。

有至少三丁可供服役,意味着即使有一男需要充当府兵,也不会造成家庭农业生产的停滞。

而除了富户以外,其余户等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军事生产任务,即《玉海》中所谓“兵仗、衣驮、牛驴及糗粮旨蓄六家共备”。

一名府兵的装备补给,需要六户中等以上家庭共同筹备,足以见府兵装备之精良。然而,这种精良并不非没有代价,在这种标准下,西魏可以征募的府兵虽然远多于昔日六镇子弟的不满五万之数,但在战争烈度逐渐加剧的吞并战争中,这种择兵配器的标准,仍然使得它的军队总数捉襟见肘。

于是自北周建德三年起,朝廷颁布诏令,要求“改军士为侍官,募百姓充之,除其县籍,是后夏人半为兵。”

“改军士为侍官”,其实便是将原本的择兵标准一再放宽,而所谓的“夏人”,则特指关陇一地所有在籍的汉民,也是在均田制推行后,逐渐壮大起来的自耕农群体。也只有将这些人口再次调动起来,北周才能适应日渐酷烈的战争局面。

但这样的择兵方式,也意味着,曾经以精兵锐卒为象征的府兵,开始逐渐以数量取胜,而原本不事生产的府兵,在如此庞大的人口基数被定为兵源后,也必然从兵农分离走向寓兵于农。

自此之后,自耕农群体不仅需要应对国家的赋役,也必须开始承担一定数量的兵役。这与之前由富户充兵,乡帅总之的模式全然不同,他们战时为兵,闲时为农。

承担了兵役的府兵,虽然无法像西魏时期一样“免其身租庸调”,但仍会有一定比例的赋役减免,在《隋书》中就记载了这一时期自耕农所需承担的具体赋役,“军人以二十一成丁,减十二番每岁为二十曰役,减调賴一疋为二丈”。

从这种减免程度上来看,隋朝的府兵待遇已经远不及前朝优渥了。

但更加具有标志性的改变源自开皇十年,隋文帝在这一年五月下诏,称“凡是军人,可悉属州县,垦田籍帐,一与民同”。

府兵之所以称之为府兵,正是因为在一开始其往往居住于专门开辟的坊府之内,这种规定一来方便管理,二来也利于士兵们的训练和巡守。然而,随着这条诏令的颁布,自此之后,府兵再次被划归州县管辖,就连户籍账目,也都“一与民同”。

这不仅仅只是形式上的改变,从其管理上来看,原本由将帅统辖的乡兵以及之后的内外府兵,开始成为朝廷户籍制度上可以随需要调配的兵源。

唐人杜牧曾经在其上书唐皇的奏折中写道:“内以十六卫蓄养武臣,外开折冲、果毅府五百七十四,以储兵伍,有事则戎臣提兵居外,无事则放兵居内……缘部之兵被乃檄来,斧俄在前,爵赏在后,飓暴交捽,岂暇异略”。

可见,在唐人眼中,府兵归籍州县之后,曾经被关陇贵族牢牢把控的府兵,已经全然成为大唐可以直接掌控的武装力量。而曾经煊赫一时的关陇贵族势力,也开始失去他们最为根本的政治力量。

四、余论:府兵归籍州县的背后,是北朝一系列配套制度共同合力的结果

当然,若仅仅将府兵兵权的收回,看作是府兵制发展过程中顺其自然的一种态势,其实也有失偏颇。国家之所以可以收回府兵的控制权,其实与自北魏以来整个国家机器一直所推行的户籍制度有着密切的联系。

北魏孝文帝改革之中,有着诸多影响深渊的制度变革,除了我们耳熟能详的租调、均田以外,三长制代替宗主督护制同样不可忽略。

三长制:“五家立一邻长, 五邻立一里长,五里立一党长”(《魏书》)。

与原本以宗法关系为基础的宗主督护制不同,三长制更加着重于国家对于基层人口的统计和调配上。

在此之前,作为地方大族势力,各地豪强依靠土地所有关系,得以掌控乡间基层社会组织,并形成相对严密的人身依附关系。在这些宗主的“督护”之下,大量包荫户不但不被纳入户籍,更是几乎沦落为宗主的私人财产。

这也是为何在南北朝时期,诸多分裂政权必须与地方豪族媾和,尤其是东晋, “五马渡江”后,王导、谢安等人,必须时刻在侨民政权与江南士族势力间维持彼此平衡。

而三长制的推行,正是北魏试图扩大皇权在乡间影响力的一次尝试。

邻长、里长还是党长,其职权无论大小,皆属州郡所直管。他们的职责除了检查户口,监督耕作以外,还有着征收租调、征发徭役和兵役等三项任务。

在三长制推行之后,由于历史惯性的关系,三长职位长期被大族豪强把控,但由于其职能毕竟有别于宗主督护原则,因此,随着制度的缓慢渗透,曾经被宗主视为私产的包荫户,得以重新纳入国家户籍,曾经混乱无比的户籍问题,也开始重新得到梳理。

前人栽树后人乘凉,自北魏孝文帝改革开始推行的三长制,虽然并未真正帮助北朝诸国摆脱豪族对于乡里社会的把控,然而却斩断了新兴的关陇集团再次染指乡间的可能。

正因如此,北周之后,原本依靠府兵制重新成为地方豪强势力的关陇集团,已经无力掌控日渐庞大的府兵组织。

对于此时的关陇贵族而言,他们既不可能依靠乡里社会来维系与中央对抗的态势,也失去了依靠府兵威胁中央的资本。正因如此,随着朝代的更迭,失去了最后凭借的关陇贵族,自隋代开始日渐式微。

五、结语

府兵制作为一项军事制度,所产生的影响并未局限于军事领域,这也是中古时代种种政策推行时的常态。

鲜卑的代北军人集团,与关陇地区的本地豪族,依靠宇文泰推行的府兵制得以崛起,并籍此形成了彼此勾连的利益关系网络。这也是整个关陇集团自西魏开始形成的关键。

然而,府兵制的发展却并未到此停滞,随着战争烈度的加剧,原本以鲜卑军人、陇西豪族为核心构成的精锐府兵模式逐渐显露疲态,兵源不足的现实问题映照下,关陇贵族也不得不进一步扩大府兵的来源。

原本兵锐器利的府兵,逐渐被潜力更大的自耕农群体所取代,自此,被关陇贵族视为依仗的府兵开始脱离他们的掌控。

更为棘手的问题可能源自户籍制度的变革,随着三长制的逐渐成型,地方豪右对于乡里的把控日渐削弱,失去了兵权的关陇贵族,不再以某种军事集团的身份出现在朝堂之上。相反,他们的权利来源,已经由下层转向中央,也正因为如此,尚未等到朝代的更迭,仅仅是数位开国帝王的刻意打压,就足以将之打落尘埃。

参考文献:

1、《玉海》

2、《晋书》

3、《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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