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完安置补偿协议后,约定的八套房子不给怎么办?
导语
拆迁安置过程中被安置人一般涉及三类文件,在进行房屋测量时您需要仔细核对房屋的实际面积与测量的面积是否相符,是否有缺项漏项。
本文作者丨李萌萌律师
2010年7月2日,G先生和某镇政府签署了“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明确约定了某镇政府给G先生补偿八套安置房,并且房屋已经具备了过户的条件,但是某镇政府就是迟迟不交付也不过户。
无奈之下,G先生只能通过诉讼的途径来维权。
判决书
本案当中,双方的法律关系是拆迁安置补偿合同关系,此合同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属于合法有效的合同,双方理应按照合同来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且8套房屋都已经具备了交付的条件,也可以办理过户,被告应当协助原告办理过户。
金诉律师提醒您:
拆迁安置过程中被安置人一般涉及三类文件,在进行房屋测量时您需要仔细核对房屋的实际面积与测量的面积是否相符,是否有缺项漏项。
注意签字一定要用碳素笔,尽量不要使用铅笔,此外不要签署空白页。
若对于评估报告有异议,一定要尽快提起相关的复核程序。
此外,签补偿协议时要注意拆迁方承诺的事项是否都写在了协议里面,自己要保存一份,对相关的过程做好取证工作。
若遇到签署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但是对方不履行的情形,切莫采取过激行为,此时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权,诉讼是一个比较高效且效果较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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