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将针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机动车检验机构开展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和国家药监局近日发出通知,决定于2021年6月至10月在全国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
此次监督抽查行动有两大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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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针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将根据有关要求,联合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实施重点监管,提高抽查比例,严厉打击未经检验检测出具监测数据和结果、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和报告、未按规定采样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承担的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等委托性检验检测活动,重点抽查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等监测报告。
对出具虚假环境监测报告的行为按照《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严格实施处罚,加强信用信息公示,实施停止采信监测数据结果等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涉嫌构成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等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针对机动车检验机构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联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施重点监管,提高抽查比例,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查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问题。此外,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将按照有关要求,联合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实施重点监管,提高抽查比例,严厉打击擅自减少检验项目或者降低检验标准、尾气排放检测弄虚作假、屏蔽和修改车辆环保监控参数、用其他车辆替代受检车辆进行检验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对伪造、虚假排放检验行为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处罚,取消检验资格。
据了解,针对2021年度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共计检查300家机构(含80家国家质检中心)。
重点监管领域和抽查数量分别为:机动车检验领域5家、生态环境监测领域30家、国土资源检验检测领域10家、水利水质监测领域10家、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检验检测领域10家、食品检验领域60家,重点领域平均抽查比例为17.8%。其他领域抽取175家。
主管:大连市生态环境局
主办:大连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