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岚观察】经济金融与绿色发展的跨越式融合
【经岚观察】16032
经济金融与绿色发展的融合
——“环境经济政策分析(2015)”系列之二
文/李志青
绿色金融的首要含义在于,绿色作为5大发展理念之一,已经深入到宏微观经济的血脉和骨髓中,在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绿色环保不再是单独的一项工作内容,而是与各项经济金融工作紧密结合,除了绿色金融之外,还有绿色制造、绿色建筑、绿色农业、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以及绿色发展等等,这意味着,在未来中长期发展中,绿色的发展理念将对整个社会经济实现全覆盖,这也是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下决心走出一条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双赢之路”的言下之意。
具体到金融领域,发展绿色金融的直接意义在于,包括信贷、保险、税收、债券和证券等金融工具可以为绿色发展过程提供各种有效的环境规制,这对于基于标准、法律、行政管制等为主的传统环境规制政策,这既是一种很有价值的补充,也是一种制度意义上的创新性“供给”。
尤其是,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市场将逐步发挥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就更有必要通过市场的手段,而不是政府干预的方式来推进绿色发展工作,这其实也与金融本身所具备的“融资”、“避险”、“对冲”等等方面的特有功能不无相关,环境保护正需要通过与金融的结合来更加有效地克服各种微观障碍,及早走出“卡夫丁峡谷”。
间接意义上,发展绿色金融还有一个重要的价值,那就是在宏观上发挥调节经济,进而调节发展模式,从根源上解决环境问题的作用。
一方面,绿色金融的价值在于调整各种要素间的比价关系,究其实质,是在于恢复资源环境在市场价格与内在价值之间的平衡关系,这有助于我们实现资源环境在生产消费过程中的优化配置,并最终有利于提高整体经济发展的效率;
另一方面,绿色金融更为开阔的一个天地在于,发挥其对宏观经济金融政策的积极影响,使得宏观经济朝着有利于绿色环保的方向前进。理论研究表明,宏观经济的各种不利周期性波动都会影响到各种环境政策的有效性,就此而言,通过实施科学合理的财政和货币政策来更好地维持宏观经济的稳定性,为绿色环保工作创造确定的政策环境,这是绿色金融的最重要意义所在。
就此而言,在未来,我们不妨在继续发展绿色信贷、保险、财税等等方面,进一步扩大绿色金融的外延式发展,将绿色发展的理念贯彻到国家宏观经济的各项政策中,使其上升为重要的顶层设计和国家战略。比如,在制定和执行内外货币政策时,是否可能将绿色发展也作为一个约束条件和考量,以信贷为例,每年的总融资或信贷增幅都有一个大致的目标,在制定这个目标的过程中,是否有必要对新增融资或信贷的绿色发展效应及影响进行科学的评估和评价,而不仅仅只是照顾到经济发展这一侧。毕竟,保护环境也就是保护了经济,而发展经济实则也是为了保护环境。
(李志青 复旦大学环境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