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伪军在郓城的罪行(纪实)
日伪军在郓城的罪行
1939 年1 月 25 日,日伪军侵占郓城后,设立据点,修筑岗楼,挖封锁沟,设立伪政权,不断'清乡'、'扫荡',对游击区和抗日根据地实行封锁、蚕食和烧光、抢光政策,成立了 '新民会'、'宪兵队'等特务组织,惨杀抗日军民,欠下郓城人民累累血债。
八年间,日军对郓城人民的残杀、掠夺,骇人听闻。全县干部群众被其抓捕后,无辜惨遭杀害者 2666 人,被敌特暗杀139 人,因日军侵扰致病饿而死 13595 人,流亡失踪 2469 人,被抓壮丁 7058 人,遭毒打致残者 5480 人,流离失所者11798 人。日军在董店村杀害无辜村民 83 人,有 4 户被杀绝,农民王运显全家9 口人被杀7 口。在八里河村抢走财物十几大车,残杀村民 75 口。日军'扫荡'程屯时,先抢掠,后纵火焚烧,全村 280余户被烧毁房屋 800 余间。
1943 年 9 月,日伪军窜进季刘庄,半小时内残杀群众 19 人。1945 年 3 月,日伪奔袭倪楼、王垓村,烧房 100 多间,杀害村民30余人。日伪军杀人手段极为残忍,其方式有集体屠杀,即用机枪扫射或活埋,还有单个屠杀,或扒皮、剖腹、肢解、棒砸、刀砍、枪刺或用烈火焚烧等。
日伪军所到之处,除烧杀抢劫外,还到处奸淫妇女。不论年龄大小,只要逃不脱,都难幸免。特别是青年妇女,奸污后又被枪杀、遭受残害的难以数计。
汉好刘本功充当日军帮凶,认贼作父,死心塌地效忠日军,欺压百姓,作恶多端,被他活埋、枪杀的郓城抗日志士达 2000 多人。每抓到抗日军民即施以酷刑,再加以残杀。毒刑有座老虎凳、钢筋别筋骨、竹签钉手指、灌盐水、灌辣椒面汤等,手段极其残忍。
日军还在郓城县抓走 2000 余农民,押送日本、东北等地,充当劳工,1943 年一次就抓走 437 人,绝大多数劳工未得生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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