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生活,就是在记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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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l 齐帆齐      校对:将进酒     编辑 l 小六六

温馨提示:全文共 3160 字,预计阅读时长 8 分钟

01

很多人想写一部宏篇巨著反映时代的发展和进步,但这样大的梦想很容易禁锢了自己,反而不敢轻易下笔。

我昨天在学员群里说,其实我们记录自己的生活,就是在记录这个时代呀!后人就会从中看到我们现在的生活状况。

02

最近我在看作家丁燕所写的《工厂女孩》,另外她还写了本《工厂男孩》,那么她所记录的不也是这个时代的故事吗?有写电子厂,注塑厂、焊接厂、音箱盒厂,啤工等。

这本书是作者丁燕2010年在东莞电子厂,音响盒厂前后待过三个厂历经200天,她每天在厕所里飞快地记录,晚上下班或周末拖着疲惫的身躯写文章。

我也曾是工厂的一员,看这样的文章特别亲切,只是她的笔下生活工作环境似乎比我以前更残酷,工作时间虽然只有11个小时,比我们那时要短好几个小时,但是他们有主管盯着,精神必须高度集中。

我们那时候是多劳多得,没有人管束,都自觉地特勤奋,想玩的时候偶尔会在走廊上休息下,喝喝水,聊聊天,相对自由。

我在厂里的第二年,已有六层的新楼做宿舍,干净宽敞。我们那时没有单休,也不会接触到厂外人,只是和老乡相处,除了吃饭就是干活,枯燥乏味,也可以说环境单纯安全。

03

她这本书里有的女孩做焊工,双手粗糙,指甲甚至脱落,不忍细看,骨节粗大合不拢,与脸蛋极不相符,而做服装工作者是非常养手的工作,如果说手是女人的第二张脸,我觉得我的第二张脸比第一张脸要好看。

很多年前小姨曾戏说我是生了一双“艺术家”的手,弹钢琴好看,可惜投错了胎。

或许是因为我离开厂里已经有些年,过去的劳累困苦都已淡忘,在看《工厂女孩》这本书时,总觉得我比里面的打工妹要幸运太多,我童年少年的自卑是从工厂逐渐好转。

我以前在微博上曾看过这本书名和介绍,在没有看这本书之前。我浅薄地认为,一位诗人作家,一位名校毕业者,再怎么深入一线,也是旁观者,在工厂待了前后200天所写的书。那我还亲身一线干了2000天呢!

但是我打开这本书一看,顿时没了那份底气,佩服作者的文笔深度,我虽然在工厂待长太多时间,却写不出她这种细腻深刻的文字。

她写了打工一代,打工二代,还有打工妹选择香港台湾人做二奶,还有广东本地偏远山区的打工妹,她比外省人有点优势,但总是被外来打工仔骗财骗色。

04

作者以不同的打工妹代表故事串联成整本书,有的姑娘身体不好做不下工厂活,有的是想走捷径,但这些姑娘享了一时福,最后却把自己余生的全部幸福连本带利的还给了命运,有的甚至更惨。

还有注塑厂工人断脚趾残废的真实故事,家里有三个孩子要抚养,他整天想用啤酒瓶和老板干一架,在别人的劝说下,他最终还得和命运妥协,只是获得了少量的赔偿金,靠力气为生的人,双脚却不行了。

作者的语言表达得极为克制。那家厂里没有一位工人不曾受过伤。

还有的工厂容易得肺病,每隔三四个月就重新换一批工人。还有地下黑工厂,拖欠克扣工资等等。

一个个活生生的故事触目惊心,而他们却真实的存在着。通常去沿海工厂的工人都是初中学历,小学学历,有的三四年级文化。以四川 、湖南、湖北,贵州等地为主。

有一个四川女孩子叫清荷,她是高中毕业,属于打工二代,高挑漂亮,她独自应聘了两千多人的日资电子厂,暑假曾在母亲厂干过暑期工,她看不上父母工作的小厂。

她的父母也在东莞打工多年,最大的梦想就是存钱回老家盖栋三层楼房。清荷从小是留守儿童,情感缺失,与父母有隔阂。

她在电子厂每个周末可以和父母聚餐,比其他打工族稍微有一点优越感。

清荷在电子厂做电子元件后三个月转到文员工作,这是厂里自成立20年来首个现象,但她面临着组长经理的不怀好意,聪明的她很有自己的主见,最后选择继续去读书精修日语,当时周边电子厂会日语的人择业很有优势。

无疑清荷这个姑娘是在打工妹中最幸运的人,她的父母那年在家里盖了三层楼,借了7万债,准备继续来东莞打工还债,听说女儿要辞职学习,依然再为女儿筹借3万日语学费。

05

作家丁燕记录的是最底层最平凡人的故事,难道不是这个时代的故事?《工厂女孩》出版于2013年,《工厂男孩》出版于2016年,离我们并不遥远。

这些工厂女孩,工厂男孩,他们是生产线上的一颗颗螺丝钉。他们也是中国工业化现代化进程中的无数颗螺丝钉,他们更是中国乡镇经济发展史上的中流砥柱。

这本书也裹挟了无数人对现代化工业洪流的追问,全国数百万乡村女孩奔赴那里,他们的青春,他们的血汗,他们的梦想,他们的爱情……

06

我喜欢张爱玲说过的一句话,凡人比英雄更能代表这个时代的总量。

曾经有人讽刺张爱玲的小说只会写一些小情小爱,不关心政治,不关心战争,没有家国情怀。

张爱玲的笔下写尽了旧上海的浮华掠影,市井百态,痴男怨女,升斗小民,她用文字记录了一代人的悲欢离合,爱恨情仇,她擅于刻画人性,而人性和爱情都是永恒的主题,永不过时。

台湾的亦舒,香港的张小娴,难道她们的小情小爱小说就不是时代的故事吗?还有写边缘情感的安妮宝贝,她主观独特却能洞见灵魂的文字照样受无数人的欢迎。

任何一个创作者,他的创作载体或多或少都会有反映时代的故事,因为他无法脱离自己生活的时代。

一名写作者首先是从小我写起,先从个人主观感受写起,不可能一开始就能驾驭宏大叙事结构,再说文学是百花齐放的,难不成所有作者都写同一个类型?

随着科技的日新月异,再过20年,人工智能普及,后人再看到《工厂女孩》这本书,他们不是在看历史故事吗?或会感叹唏嘘,或会不可思议吧?

07

我曾写小时候稻田里搞双抢,陪母亲交公粮,父亲在稻田里用泥巴做土坯,用来盖猪圈,我和发小用泥巴做灶具玩,写当年春运为了赶火车的艰辛,为了买票排队两天,为家里寄钱得去邮电局汇款,用过插卡的打电话机,提前写好稿子,长话短说,为了减少电话费……

那些真实而遥远的故事,难道我们写在文章中,这不也是一个时代的缩影吗?

虽然我们只是小小的写作者,只是这个时代的沧海一粟,但是我们也是在记录属于自己的“历史”。我们的后代从文字中能窥见曾经的生活。

我认识多年的文友甘肃姑娘王托弟,她的文章喜欢写她家乡的黄土高原,甘肃的秦腔,浆水面,掐麦桔,一些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对于我来说都非常新鲜好奇,让我充满着向往。

她只是在记录自己和身边人的故事,但这也是在传播家乡文化啊!我曾经在文章中写道,有生之年如果有机会去甘肃,我一定要看看托弟笔下的天水秦安。

她在书写她家乡的故事,也是整个甘肃黄土高原的故事。她以出生于黄土高原而骄傲,如同我以出生于安徽“文都”桐城而骄傲。

去年有微信好友路过我的家乡,她停留游玩了一天,还给我发来照片。她说,齐老师,我来到了你的家乡。

这是作为一名写作者的最大意义所在吧!

08

2014年,87岁的马尔克斯去世,哥伦比亚总统桑托斯在致悼词中说:“对于我们哥伦比亚人来说,马尔克斯是这个国家最好的讲述者……哥伦比亚很感激马尔克斯。”

马尔克斯自己也说,他活着就是为了讲述。他还有句名言,“生活不是我们活过的日子,而是我们记录的日子。”

马尔克斯因为作品伟大,传播面够广,所以他的讲述和记录能被全世界人知晓。

我们写作者去记录,去传播,去写正能量的文字,我们的文字也都是有意义的字符。

茅盾文学奖获得者莫言,他当初走上写作之路是听说作家每天可以吃上饺子,在那贫瘠的岁月,能吃上饺子于莫言是最大的诱惑和动力。他不可能一开始是冲着诺贝尔文学奖去写作的呀!

我们记录生活,我们也在记录自己的“历史”,那亦是这个时代的故事。不用想太多,想写就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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