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家长混得太惨,要与孩子签赡养协议,这种亲子关系怎么形成的

一家人在厨房做餐用饭

家庭是社会的一面镜子,能够折射出每个社会中思想、文化、经济、政治等重要因素的变迁。中世纪英国的家庭关系曾经历过极大的变化,父慈子孝?一开始是不存在的。欧洲人用几个世纪的时间才走入“和谐家族”的环境中来,这种亲子关系是东方人难以想象的。

一、中世纪早期家庭关系:冷漠淡然

与提倡孝道的中华文明不同,欧洲人的传统中很少提到要如何处理与父母的关系。对待父母之道似乎同对待朋友一样,尊重、互助就足够了。如果让今天的中国父母回到中世纪抚养孩子,那么他们一定是最让人头痛的“唐僧”,逼婚、催促早起、窥视隐私,这些都与西方文化有所抵触。《圣经》曾有过对亲子关系的劝导,“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中国人将对父母之爱翻译为“孝”,但圣经中原本没有“孝”,而只有“敬”这层意义。

然而,亲子关系的疏远在为父子双方带来自由空间的同时,也为彼此引来了不少问题。许多历史学家认定,中世纪早期的儿童似乎处在水深火热的成长环境之中。因为,在孩子尚未成熟时,父母对孩子的态度和用心程度,就部分决定了子女的处境。曾有种说法,日耳曼人在孩子出生后会把他们拿到森林举行仪式。若能在颠簸和寒冷中存活下来,新生儿才有抚养的必要。可想而知,这种不考虑后果的仪式会害死多少身体虚弱的婴儿。

杀婴行为在古代十分普遍

当时父母对孩子生命的重视程度很低,因为“养活”一位孩子的成本太高,而孩子的死亡率又不低。父母若将全部心血投入到养育后代中去,一旦发生意外,父母的付出很容易付诸东流。10世纪时,英国婴儿的死亡率(在1岁以内)为25%,其中另有18%的婴儿死于1至9岁之间。所以,中世纪早期的家长通常采用“多生”而不是“优生优育”的办法对待后代。这样一来,怎么可能会发展出亲密和谐的亲子关系呢?

社会下层家庭还有许多因情感纠纷而“抛家弃子”的人。一些青年男女在外若有情人相伴,很容易对麻烦的婴儿失去感情。封建社会中父母安排子女婚姻的做法,同样为这些失败的结合找到了口实。一些贵族女性为保持身材,甚至不愿意亲自乳养子女,而选择将新生儿交给乳母照顾。这就导致幼儿童年期丧失父母关爱,甚至厌恶父母情绪的出现,对父子之间亲密关系的形成十分不利。

孩子跟随女仆学习采摘

二、基督教传入后家庭关系的改变

上述社会状况曾在世界各地出现,不仅仅是欧洲独有的情况。然而,基督教在欧洲的传播却从各方面打破了传统社会亲子关系淡薄的状态,在中世纪盛期形成了以家族、庄园为核心的生活方式。随着工商业关系的出现,农奴制越来越无法延续。人们的经济活动逐渐由庄园转向城市和自由村镇,离开家族的子女开始面临着赡养亲眷和组合新家等全新的问题,家庭关系所面临的最大挑战由幼年时的“双亲亲子关系”转变为成年后的“子女分家问题”。

基督教对家庭关系的弥合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教会禁止杀婴、弃婴的规定从源头上制止父母随意抛弃生命的自私想法,为创造更加温暖的婚后亲子关系提供了可能。其次,基督教教义严格禁止婚外情现象,将通奸、离婚等破坏家庭幸福的行为视为不可涉足的罪恶。受其影响,欧洲人在信仰规则下开始全新的生活,有力地杜绝了婚后骈居、偷情和离婚等现象。

偷情者

虽然教会为重视婚姻和善待新生命做出了巨大贡献,使得亲子关系能够走向成熟。但是,教会难以改变也无力涉足的是,在真正稳定的家庭关系中为亲子双方提供更加细致的帮助。中世纪所流行的父权制使成年人对子女有着绝对的控制权,从子女成长到成人,父亲常以严厉而粗鲁的态度对待孩童,致使年轻人对双亲及成立家庭产生厌恶。

在孩子很小的时候,他们常常被要求做某种限制性的工作。在一个十分强调分工与合作的社会里,父母的存在更像是一对为童工安排作息的工头,他们并不注重孩子的心灵体验和特长,而常常按自己的喜好分配杂项和事务。在子女成长的过程中,惩罚与鞭打等体罚措施更加伤害了亲子关系。纵使子女的帮助减轻了父母工作的压力,他们也难以在家中得到与其作用相当的地位。随着年龄的增长,脱离父母、脱离庄园自然成为子女们的愿望。

家人们在农田上收割庄稼

三、社会问题的凸显及处理

除了“成长的烦恼”愈演愈烈之外,孩子们的临终继承权及婚嫁也是引爆家庭矛盾的导火索。中世纪英国的财产继承曾数度改变,长子继承、长子长女继承、次子继承、幼子继承等等办法都曾出现在历史舞台,为的就是调试愈发复杂的家庭财产关系。双亲为了延续家族优势,必然无法将财富均匀地分配给所有继承人。“择优”还是“择贫”?这就成了问题。

中世纪的男女适龄婚期普遍要早于现代,大约在平均年龄16岁左右。在孩子尚未取得独立的经济地位时就出嫁或娶妻,会加剧原本就不稳定的家庭的动荡。为了保证利益,父母们倾向于将女儿嫁给优秀又多金的男人,以为女儿换来看似体面的生活。而男孩娶妻多与贵族之家婚配,穷苦人家为男孩讨媳妇一直存在着较大困难。

贵族家庭及其子女

直到15世纪以后,人文主义的出现才冲击了传统的“父母说婚制度”。1475年,出身小资产阶级家庭的伊丽莎白的女儿瑞秋曾收到过平民贝森写来的求爱信。在两人的信件往返中显示,关于“爱意”、“人生幸福”等字词的出现概率更高,信件的文辞显得更加随意质朴而非正式。这个时代的青年人才真正享受到不受父母干预的“谈情说爱”。由此一来,父母同孩子的关系遂逐渐缓和,为今后孩子更加顺心地赡养老人提供了便利。

崇尚自由恋爱的年轻人

商品社会的出现使家庭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在童年时代,多数富裕家庭的孩子们不用再受风吹日晒,而可以尽情享受同父母呆在一起的快乐。积累了丰厚财富的父母也会为子女随时随地带来一些精美的小礼品、用心的小惊喜。越来越多宗教节日和城市庆典的出现,使家庭舞会、篝火聚餐等形式的家庭团契更加普遍。孩子们即便是在成婚以后,也乐于回到家中同双亲欢聚一堂,享受人伦之乐。

文史君说

一些父母在签订遗嘱时(通常也是孩子离开家庭之前),会把孩子叫到身边,要求孩子们尽到对自己的赡养义务,并把自己所具有的权利和孩子需要提供的服务白纸黑字地写在契约上。别以为这样的方式是多此一举,在养老措施不完善的中世纪,聪明的老人们才不相信所谓的“孝道”和“顺从”,他们更相信法律。这种“签约行为”,恰恰将欧洲人可爱的理性体现地淋漓尽致。你别说,还真有不服从协议而被告上公堂的不肖子呢!

参考文献

米特洛尔:《欧洲家庭史》,华夏出版社1991年版。

任玥:《中世纪晚期英国亲子关系的变化》,湘潭大学硕士论文,2019年。

(作者:浩然文史·瓷国垃圾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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