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不小办!公益诉讼为1元钱出大招

编者按

基层检察院办理的大多数案件
都有个共同点
那就是“小”
可正是这些围绕在百姓身边
司空见惯的小纠纷、小案件
却常常困扰着当事人的生活
甚至会影响他们一生
对法律和法治的认知
将心比心办小案
公正司法暖民心
泗阳县检察院
坚持“小案不小办”的原则
于细微处展现检察担当
维护公平正义

1元钱的公益诉讼

“以前这里停车收费,想不交费就得把车停远点,现在看车处没有了,可以直接停在医院门前的公共停车区里,到里面看病也方便多了!”刚从医院出来的吴女士向检察官诉说体会。
近日,泗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对一处非机动车停车收费点治理情况进行回访,看到该处收费标志及告示牌等已全部清理完成,停车收费点已被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取缔。
2020年10月,有市民向检察机关反映泗阳县中医院东门两侧路边存在擅自收取非机动车停车费现象。
承办检察官经实地走访,发现该区域属公共用地,但仍有人在此拉线圈占设立“看车处”,并将有关部门制定的《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制作成公示牌,以“已获得相关部门允许”的名义对停车人收取1元钱的停车费。
检察官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随后走访县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等单位,了解到县内目前无任何机关对非机动车停车收费予以审批或许可。检察机关遂向县公安局、城市管理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3家单位分别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三部门对行政区域内擅自收取非机动车停车费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收到检察建议后,3家单位高度重视,迅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医院周边两处私设的非机动车停车收费点依法予以取缔,并对非法收费人员进行了释法教育。
为鼓励市民绿色出行,在泗阳县检察院建议下,泗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共商泗阳县公安局,泗阳县城市管理局修改了《泗阳县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取消了对非机动车停车收费的规定。
来源:泗阳检察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