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忠赞:刑辩律师如何处理好与当亊人的关系
文 | 汤忠赞 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
刑辩律师处理好与当事人(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关系是搞好刑事辩护的关键。下面就这个问题,说些个人体会:
一、了解掌握当事人的个人基本信息是刑辩律师的开场戏。为当亊人依法提供法律服务必须通过合法途径了解当亊人在案件材料记录之外的一些情况,主要是当事人的性格、受教育程度、从业经历、品行记录、社会交往状态、直系亲属的基本状况、婚姻状况等。了解这些基本信息的目的在于掌握当事人是如何走向犯罪的,犯罪的主客观原因有哪些?把这些情况弄清楚了,才能为当事人提供高品质的法律服务,才会是有个性化的法律服务。同时,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要注意保密。
二、要用智慧与当事人进行有效沟通。刑辩律师接触到的当事人,其素质有明显差异,有的久居官位,社会阅历丰富,思维敏感复杂;有的就是一个普通百姓。所以,刑辩律师与当事人沟通,要因人而异,不要一般地走诉讼程序。我的体会是初见当事人话不要太多,不要更多地介绍自己,切忌自夸。要让当事人多说话,从中了解他的意图,了解他要达到的目的,这样有利于律师寻找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方略。
三、刑辩律师要经得起当事人对自己的“考问”。大多数当事人在第一次会见他时,会向律师提出许多问题,主要是:“你认识承办法官和检察官吗?”“你对我这个案子有几成把握?”“如果这个官司打不赢能退回一些律师费吗?”“你辩护过的案件成功率高不高?”“你能为我提出取保候审吗?”等等。应该说,这些问题既好回答又不好回答,我的做法是有把握的问题,爽快回答;不好当时回答的问题,真诚地告诉当事人让我下次回答你,而有些问题我需要想一想和了解情况后再回答你。实践证明,这样能满足当事人的基本要求。
四、律师要正确行使独立辩护权。律师与当亊人是法律上的关系,也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因此,律师为当事人提出什么样的辩护意见只能根据案件事实依法独立行使辩护权。这种辩护权,虽然是基于当事人的委托而派生的,但律师对当事人的忠诚度只能在国家法律的框架下,不能有任何私情,这是律师的法律人性质决定的。
五、要有预案,防止当事人突然发难。律师与当事人是法律上的委托关系,没有任何亲情可言,更不能成为朋友。我阅读过这样的案例,本人也有类似经历,即当事人在法庭突然提出终止委托了关系,有的还诬说律师让他翻供。因此,律师对当亊人要有防范措施,防止他做出不利于律师的举动。
六、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是律师职业不变主题。律师在刑事辩护中,会遇到许多复杂的场面,会遇到来自于当事人方面的无理、无知的纠缠,遇到这些情况,律师除有法定理由提出拒绝辩护外,不要受现场气氛干扰而影响论辩强度。在任何情况下,律师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都是不变的主题,这也是律师的品质和敢于担当。
2021年4月11日于南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