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权益 不能被“稀释”
今年以来,多地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然而,有部分企业却利用延长工时、剔除福利待遇等变相稀释劳动者最低工资。这一显然违反劳动法及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规定的行为,为何存在?记者调查发现,企业违法成本低、劳动者维权成本高,或许是问题关键。(3月25日《工人日报》)
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取得合理劳动报酬,而一些企业利用延长工时、剔除福利待遇等手段“稀释”最低工资,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些企业连最低工资都要“稀释”,吃相太难看。
一些无良企业突破最低工资的“下限”,最低工资保障制度遭到了践踏,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益受到了侵害。对于这一劳动侵权现象,相关部门不能听之任之、袖手旁观,而要重视起来,保障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增加侵犯劳动者权益的无良企业的违法成本。
一方面,要能降低劳动者的维权成本,畅通劳动者的维权渠道,如为劳动报酬权益受到侵害的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还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劳动者的维权意识、法律意识,让劳动者能够积极维权。另一方面,对于“稀释”最低工资的无良企业,则要加大惩治力度,需要劳动监察等相关部门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与监督,督促用人单位尊重劳动者权益。
最低工资不能被企业肆意“稀释”,劳动者权益要得到充分保障,不能被无良企业操弄“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伎俩“稀释”掉。要识破无良企业的把戏,需要从相关部门到劳动者形成合力,倒逼企业合法用工,尊重与善待劳动者。用人单位也要自觉尊重劳动者权益,这样才有利于激活劳动者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增强企业凝聚力,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戴先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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