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周礼、仪礼、礼记”为中心——浅析周代的“税丧”制度
丧礼就是殡殓死者所举行的一种仪式礼节制度,主要用来祭奠死者,这也是中国古代礼仪制度中极为重要的一种,古人对于“死”的理解,在某种程度上甚至会超过“生” 。丧礼礼仪繁多其中包括常礼和变礼,丧礼虽然比较正规和传统,也会因为外在因素适当的做变更。
病危或邻近生命终结的人要居住在正室,将死之时家属或者关系亲近的朋友都会守在床边,一旦验明已经死亡其兄弟、亲戚都会大声哭泣。古代人在死亡之就要举行各种丧葬仪式,首先要为死者招魂,招魂者要拿着死者的衣服面向北方含死者的名字,让后由亲人来给死者穿上衣服。
《礼记·檀弓下》解释道:“复,尽爱之道也。有祷祠之心焉,望反诸幽,求诸鬼神之道也。”这种招魂仪式也是生者不希望死者魂魄离开而做的最后努力。接着死者就要入殓,用特制的殓衾覆盖尸体,还要将酒肉食物等放在死者东侧,供鬼魂享用。
在正堂上设立帷帐将死者和生者隔开,紧接着生者就到了服丧期,《仪礼·丧服》篇中所制定的五等丧服,由重至轻分别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根据和死者的亲近疏远关系不同,穿的丧服种类不同,丧期的“税丧”礼仪也有不同规定。
丧服礼仪制度
丧服制度作为中国古代重要的社会制度,也是古代丧葬制度中比较重要的一项,周代丧服要根据关系远近不同,衣服的材质和穿说的丧服的时间有很大差别,斩衰是最重的一等丧服,是以最粗的生麻布做成的衣服,衣服的袖口和领口都不缝边儿,既简陋又粗俗。
看起来就像刀割或者斧斩做成的衣服,和死者关系亲近的人在服丧期间应该穿这种衣服,服装的时间大概三年,适用于臣为君,子为父,未嫁之女为父,已嫁复归之女为父,妻为夫,承重孙为祖父。其次,齐衰是次于斩衰一等丧服,齐衰按照长短也分为不同等级,近亲血缘服丧期为三年,也有一年和三个月等不同的时间。
第三个等级就是大功,这种校服主要是以熟麻布做成的衣服,比生麻布稍微细腻,一般穿这种丧服的服装时间大概是9个月,已嫁的姑母或者堂兄弟姐妹一般都会为死者穿丧服大概9个月。第四种就是小功,以嫁的堂姐妹之间或者外祖母祖父去世服丧时间大概5个月,所穿的衣服就是属于小功一等丧服。
最后一种是缌麻,也是古代丧葬礼仪中最轻的一等丧服,服丧三月,适用于为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以及为外姓的舅父、姨母等。古代服丧制度主要根据和死者的关系不同服装的年限有所不同,女子出嫁与未出嫁服丧的等级也有很大差异。
据《仪礼·丧服》斩衰章、齐衰三年章经文记载:“为父服斩衰三年,为母服齐衰三年(父已卒)。”也就是说父亲健在或者不健在,为母亲服丧的时间有所不同,由此可见古代丧葬中服丧的时间也不是一成不变的。
“税丧”礼的内容及施行
古代很重礼仪,礼仪一种是精神原则,另一种属于礼仪的形式,周代丧葬礼也不仅体现了和死者的关系,同时也起着“别贵贱,序尊卑”的标准作用。世间万物都会有生有死,死亡对一个人来说也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丧礼就是一种关于处理死亡问题的一种礼仪,周代比较重视礼仪,所以丧礼也是比较重要的一部分。
在《周礼》和《礼记》中都记载了有关周代丧礼制度的相关内容,周代丧礼制度主要分为入殓、送葬和服丧等几个方面,人死之后其亲属要在一定时间内改变日常所穿的服饰,而且在服丧期间有一些饮食和生活禁忌。
通过简单医疗或者饮食来表达对死者的悼念和失去亲人的悲痛之情,具体的服装时间主要根据和死者的关系有一定的差别,比较亲近的、有血缘关系的服装时间三年,较为疏远关系的亲属服装时间需要三个月。
古代服丧制度等级差别
我们都知道古代是男权社会,所以在服装制度上差别主要是以父系母系不同有着一定的差别,父系为宗族、亲族,母系是外亲,在古代服丧制度中对于父系亲属服丧的范围相当广泛,直系亲属上至高祖父母下至玄孙,也包括高祖父所传下来的所有宗族成员。
如有长辈去世都需要扶桑,但是具体时间有所不同,母系对于外祖父、外祖母和舅父姨母及姨表、舅表兄弟有一定的服丧限期,对于亲属关系较远者服丧期仅为小功。男女之间服丧制度十分不平等,国君本应为其父服斩衰,为其母服齐衰妻为夫服最重之丧斩衰三年,夫为妻则只服齐衰杖期。
古代男子允许多妻,但是正气只能有一个,由于妻妾的尊卑地位不同,所以服丧也会有严格的区别,《丧服》规定妾为妻服齐衰不杖期,妻为妾则无服。妾之子以为父亲正妻子服丧时间为三年。
在服丧期间也会涉及到所谓的“正服”与“义服”的问题。“正服”即为本宗亲属所制定的标准的正规丧服。而“义服”就是所谓的政治关系或者间接亲属关系为死者服丧只有穿的衣服。
税丧礼中所蕴含的文化内涵
对于古代服丧制度而言主要包括丧期和服饰规定两个方面,丧期时间长短不同,所穿的衣服的精致程度是不同的,在给死者送葬的时候根据衣着服饰,能够判断出与逝者的远近亲疏关系。
在周代这也是一种特色的礼仪制度,但是具体内容和形式也会随着地区差异有所不同,王国维先生曾指出的:“ 周人制度之大异于商者,一曰立子立嫡之制,由是而生宗法及丧服之制。”
结 语
古代丧礼制度也是重孝道的一种表现形式,丧礼从点点滴滴上能够表现出与死者之间的关系,孔子曾言:“ 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 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
丧葬礼仪形式不但是一种外在形式也同时蕴含着不同时期的文化特点,能够表达出对死者的敬畏和对死者的无限思念和不舍,由此可见周代丧葬礼也是人们对于礼仪礼器和生命伦理的一种认识形式。
参考文献
1.董政《周代“税丧”礼探析——以“三礼”文本为中心》
2.朱占玲 《周代丧葬礼俗研究》
3.尚媛 《从《三礼》看周代礼乐文化的构成》
4.武光雪《周代昭穆制度新探——以周代丧葬为观察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