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伊登》读后感-伟大的永恒
杰克.伦敦年轻时的照片
在经历数次中断,数次拾起,历时约两个月的漫长阅读后,于上周日下午终于再次把杰克.伦敦的著作《马丁.伊登》细致地读完了。这应该是我第四次或第五次完完全全通透地读完《马丁.伊登》,它给我带来的感动、冲动、激动、泪水和思考与前几次相比并无任何减少。《马丁.伊登》是杰克.伦敦半自传体性质的伟大长篇小说,也是杰克.伦敦的代表作之一,书中描写了野蛮水手马丁因为爱情,付出无限努力最终成为当时最受欢迎的作家,赚足了名声和财富,但他此时却感到生活的压抑和绝望,选择自杀终止生命。
故事开始于亚瑟带领马丁进入庄园般的豪宅,马丁因救了亚瑟.摩斯而被引荐进入摩斯一家所代表的社会上层阶级,在那充满文学书籍、美丽雕塑和精美艺术画作的宽敞客厅里,马丁见到了令他身心震颤的露丝。只一面,马丁便着了魔似的爱上了露丝。露丝代表了马丁眼见的所有美和爱,他随后义无反顾投身学习和写作中,就是为了露丝,以及露丝所代表的那个阶层的高尚的品德,那真实存在的爱与美。马丁认为,他们这个阶层的人全都拥有真知灼见,他们的高贵的品德正是最能令人进步和成长的东西。
他马丁伊登为了寻求进步,更确切的说他的目的一开始就只有追求美和高尚的艺术。但马丁被露丝蒙蔽了双眼,他认为自己最优先的目标是爱情。和所有狂热的恋人一样,他甚至愿意为她而死。丝毫没有任何夸张的成分在里面,马丁的的确确愿意为了露丝而死。但爱情,热恋会蒙蔽所有人的双眼。男人和女人都会因爱情而盲目,马丁为了追求露丝的爱情而下定决心奋发努力,希望自己能成为作家,成为配得上露丝的爱情的社会上流人。
但在这个过程中,他接触了太多的思想学说和各种激烈的、互相矛盾又都有道理的观点、主义。他在不断写作的过程中也形成了一套自己的思想和对世界的独特看法。那么多哲学思辨在影响着他,这些思想就像腐烂的土壤般富含营养,让他真正的思想获得觉醒。那思想茁壮成长,就如他马丁伊登自身的强壮肉体一般,到最后就连他都不能停下它生长的势头。而包裹着热恋外衣的爱情也在马丁和露丝两人之间出现了裂痕,马丁渐渐意识到,露丝爱她自己狭隘的阶层理念更甚爱马丁。她的爱更多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和满足她的家庭她的父母对她的期望。
而马丁不一样,马丁货真价实的爱着露丝。他爱露丝,爱的是她本身,只是爱她露丝这个人。他不爱她所在的阶层,他不爱她的出身。哪怕有一天,露丝一无所有,变成赤贫的工人阶级,他马丁依旧深爱着她。对马丁来说,露丝是一个苍白而敏感的女人,一个纯洁到令人惊讶的女人;她是马丁的真理,她是马丁的缪斯,她是无法取代的那个人。
马丁伊登在生活的边缘苦苦挣扎,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赤贫日子,他把所有时间都用在学习和写作上,把几乎所有钱都用在投稿和邮寄上。他的所有寄出去的稿件都如石沉大海,在大西洋和太平洋的海面上漂洋过海,三四个月后随杂志社的退稿函一起又回到马丁身边。他下定决心要在文学的道路上干出点名堂来,像饿极了的人见到面包或即将溺死的人见到救命稻草那样一心一意扑了上去。饥饿、困顿、一天工作十九小时、每天只睡五个钟头对他来说都没什么,为了得到露丝的爱情,他什么都能忍受。
但在他真正被社会大众认同前,露丝却和他分手了。露丝对他的爱和他对露丝的爱并非同等重量,两人之间的裂痕因为价值观和努力方向的不同,也因为阶层和思维的巨大差异而愈发难以愈合。在露丝看来,马丁着了魔,他一头扎进愚蠢的写作梦想中无法自拔。想靠写作为生,甚至靠写作成为出类拔萃的人,本身就是一个不切实际的梦。露丝曾三番两次给马丁建议过去找个正经的工作,但马丁从来都没真正听进去。在马丁心中,只有成为伟大的作家才能真正配得上露丝,这个苍白而敏感可爱的女人。露丝认为,真能靠写作为生且以自己的作品塑造人类灵魂的伟大作家真是少之又少,想要成为这样的人更不知要比当水手或者速记员难上多少倍,而这恰巧是马丁想要成为的人。她始终在等待马丁回心转意,但最后,在家人和父母们的重重规劝、阻挠和干扰下,露丝不堪重负。她最终选择放弃马丁,通过一封长长地,冷漠的且再无回信的分手信。这重重伤了马丁的心。他开始适应没有露丝的生活,他觉得一切对他都无所谓了。他把租来的打字机还了回去,下定决心从此再也不写一个字。他用卖笑话和打油诗挣来的稿费为自己在饭馆里买了午饭,慰劳了自己长期缺乏营养和油水的胃袋,同时也恢复了每天7、8小时的睡眠,他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睡到自然醒,不再依靠闹钟把自己闹醒。
但生活的变化总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转机发生在他的第一部书稿刊印成书后。书中所透露的思想和曲折离奇的情节让马丁成了倍受欢迎的作家,他就像一颗放出璀璨光芒的超新星那样登陆了美国文学界。他过于耀眼,就连那些文学名宿都无法忽视他夺目的光华。文学界吹起了一股名为“马丁.伊登”的风潮,评论界和社会大众的一味吹捧和口口相传又带着他攀上了令人难以置信地,前所未有地高峰上。
马丁伊登靠着一颗追求爱和美的高尚之心,用不负决心的顽强毅力和货真价实的努力战胜了身边所有人的偏见,战胜了社会的偏见,获得了社会大众最广泛的认同。哪怕这些最广泛的认同仅仅只是人云亦云的跟风潮流。在他心中艺术之美和渊博真实的知识只是真爱的奴仆和婢女,他最看重的果然还是义无反顾的爱。狂热的爱会让人死去,他原来狂热爱着的人现在却早已离他而去。爱情的幻灭让马丁的灵魂从此一蹶不振。他不想再爱了,他不能再爱了。
后来有一回,露丝主动来找马丁,想要和他重归于好。但马丁知道,她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现在有了名声、影响力和大量的财富。她已经不是原来他所爱的那个她了,她和她所在的阶级被现在的马丁一眼洞穿——虚伪、高傲,人云亦云没有一点独特的有用的见解。他心里十分明白,他原来所爱的露丝其实只是一个幻影,一个只存在于他心中的集美丽、高尚、善良、纯洁为一身的泡沫幻影。当他拒绝了露丝的主动献身时,他被绝望和对爱情的失望当头棒喝,开始习惯于戴上面具来隐匿自己那激烈、好斗、追求公平公正的天性。对露丝和其他所有同伴、朋友都只以最基本的礼貌相对。他的激烈,他的好斗以及他追求公平公正的天性的感情在某种意义上已经死亡。而这种死亡也象征着充斥他灵魂本质的活力正在逐步消失瓦解。
马丁已经在文学、思想和认知的道路上走得太远,远到完全超越了自己曾经所向往的社会上流阶层群体,也远到完全脱离了自己原来所生活的穷苦大众群体。独行最速,他走得太远太远,以至于几乎没有人能跟上他的脚步。他满怀孤独的走着,走着,身边没有任何同伴。没人承认他,没人鼓励他。他的孤独正慢慢发酵变质,以至于最后,他开始敌视和厌恶这一切。
他不仅对生活感到失望,对友谊和爱情也感到失望。他对文学感到失望,对思想和认知也感到失望。他最后的日子,生活在一种腻烦一切的厌倦中,他腻烦一切,包括生活、睡眠、饮食和呼吸,就连腻烦本身都被他所腻烦。正是这种腻烦透顶的厌倦,最后将他推入深渊般的大海,在方圆千里没有陆地的大海中央心甘情愿的溺水身亡。
他马丁伊登走到这一步或许有很多诱因,但最后令他把自我了断的想法变为行为的导火索还是文学。
那是斯温伯恩的一首诗,那诗句中透露出的对生活的绝望和对死亡的向往正切中马丁的心。
讽刺的是,他因文学所点亮的世界,最终竟又被文学给熄灭了。
马丁极富传奇色彩的经历恰恰就是杰克.伦敦自己艰苦奋斗,最终功成名就、著作等身的伟大崛起史。到最后,这部作品就像一个预言,它用马丁的自杀预言了杰克.伦敦的自杀。杰克.伦敦创造了马丁,把自己的人生经历、所得所失以及自己对生活的,对文学的,对社会的,对思想的,对美的看法统统通过马丁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想表现出来,最后大笔一挥,马丁纵身一跃跳入深海,从此终结了自己的生命。
而杰克.伦敦本人也在40岁时对人生、对生活感到绝望而自尽身亡。以自己作品中主人公的境遇来昭示自己未来的作家,我只认识他杰克.伦敦仅此一个。平心而论,《马丁.伊登》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佳作,热情和绝望此消彼长,写出了生活的真谛和生命的意义。写出如此令人振奋的作品的作家最后竟选择了自杀一途,这不禁让人唏嘘,同时又徒叹奈何。
伟大的作家身上往往蕴含着伟大的思想,无论这思想是循循善诱的正念,还是因势利导的恶念,它都极富创造性,同时也有相应程度的巨大破坏性。创造和破坏分属两个极端,照理来说彼此之间应该水火不容,但万事万物之间都存有联系。创造往往跟随着破坏而来,而破坏也可以说是另一次创造的开始。终与始,始与终,两者彼此相生,像光与影那样达到了集冲突与融合为一体的状态。这是即矛盾又和谐的状态,或许也是最自然的状态。所以无论创造还是破坏,或许都只是同一种事物的两种不同表达面。
在这种截然相反的观念冲撞下,潜伏在这两种认知的深处,在每个生命个体最隐秘的意识中,永恒藏在那片漆黑中。伟大的永恒存在于所有伟大的艺术作品中,伟大的永恒存在于所有值得令人铭记的生存与死亡中,伟大的永恒存在于所有以爱为名的感情中,人类千百年来所寻求的终极目的就是永恒。
伟大的永恒,令人脊背阵阵发凉的永恒,令人皮肤表面不断生出鸡皮疙瘩的永恒。噢!那披着亲情、爱情、友情外衣的永恒!
永恒!永恒扼住了命运的喉咙,也令扼住命运喉咙的人由内而外焕然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