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伙5年后散伙了,7旬老人直言:我可以养她,但不能养她全家

每个人都曾经年轻过,每个人都会慢慢变老,如果说意气风发是人生的开始,那么晚年生活就是人生的果实。

人到老年,如果结发妻子不在了,很多人都希望再找个知心的伴侣共度余生,觉得两人成行,日子才有盼头。现如今,无论是名正言顺地领证,还是只搭伙不领证都已经很普遍了,只要老人们自己认可,只要不造成财产的损失,子女还是乐意父母再找个伴的。

不过既然生活在一起,图的就是有个依靠,如果一方只想着占便宜,从不愿意付出,那就意味着另一方处于吃亏的状态,长此以往,必不能长久,就像网友“唐大伯”有房有退休金,跟后找的老伴搭伙5年后散伙了,他觉得两个人搭伙,不等于养对方全家,到底发生了什么,来看看今天的故事。

我今年72岁,和老伴在一起生活了42年,感情甚笃,忙忙碌碌大半辈子,转眼都退休了,两个女儿也相继成家,本打算趁时光未老,人还走得动,多去看看外面的风景,可计划没有变化快,大女儿生了娃,夫妻俩又在事业的上升阶段,我们老两口不得不大老远地赶过去搭把手。

接下来的三年,虽然没得消停,却也享受到了含饴弄孙的快乐,可还没来得及重启搁置的旅行计划,老伴就一病不起,扔下我一个人先走了。

老伴的离世给我带来了不小的打击,好像走着走着突然发现前面没路了,不知道该怎么办,那段时间整个人被伤感的情绪占据,经常对着老伴的照片发呆,生活也因此被打乱了。

两个女儿还算孝顺,轮流请假陪了我一阵子,但毕竟不在同一个城市,她们又有自己的家庭,作为老人,不能让儿女犯难,可她们又放心不下,张罗着要给我请个保姆,被我推辞了。

我好强了一辈子,老伴刚走,不至于请外人照顾,自己一过就是四年,本以为该经历的都经历了,余生不会再有纠结的事,却不想被一段黄昏恋弄得叫苦不迭。

老伴走了以后,为了分散注意力,我经常参加社区的各种活动,由于我年轻时就写得一手好字,得空就去练两笔,再顺便下几盘棋,小半天的时间就打发了,没想到这个年纪了,还会有女人对我有意思。

她叫英子,比我小八岁,才搬过来不久,一开始我们只局限于老年活动的交流,熟悉了以后才慢慢交心,平时还会做些好吃的陪我小酌一杯,没事一起溜溜弯。

她欣赏我舞文弄墨,我喜欢她的知冷知热,嘴甜,但我明白,一把岁数了,顶多当朋友交往,可她偏偏直截了当地跟我表白了:一个人是过,两个人也是过,为什么不能搭伙过呢?

英子跟老伴离婚四年,儿子还没结婚,自己有房有退休金,不牵扯谁拖累谁的问题,还能相互照应,于是我答应先试试看,还要找个机会征求儿女的意见。

过了两个多月,英子跟他儿子说了我们的事,我也跟两个女儿说了我的想法,两家孩子都同意我们在一起,不过希望我们只搭伙不领证,万一有什么变故,可以规避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说白了,不领证是两个人的事,合适就在一起过,不痛快随时能散伙,如果领了证,就变成了两家人的事,涉及财产,子女就不淡定了,只会让生活一团糟。

黄土快埋到脖子了,这点事总能看得开,两个人一合计,事情很快就定下来了。我出钱,她出力,她的房子可以租出去,她的退休金可以自己存着,我每个月给她3000块生活费,像买衣服,过节之类产生的额外开销另算,她只管照顾我的生活起居,家务共同承担。

一开始我们过得舒心又惬意,走到哪都是出双入对,让街坊四邻都为之羡慕,然而好景不长,自从老伴的儿子结婚,紧接着儿媳有了身孕,生活节奏就变了样。

小两口每天跑过来蹭吃蹭喝,虽然我还是按月给钱,但明显感觉到饮食的口味偏向于小年轻了,英子跟我坦白:儿子刚结婚,条件不太乐观,儿媳又不会做饭,如果我不反感,就先将就一阵子。

将就到她的孙子出生,我的家反倒更像她们的家,我却成了外人,英子说我这里是三居室,住得宽敞,心情舒畅,让儿子和儿媳带着襁褓中的孙子一起搬过来了。

心里虽然不情愿,但老伴开口了,台阶总是要给的,何况看她跑来跑去地带孩子实在辛苦。转眼孙子都3岁了,到了上幼儿园的年龄,她们也没有从我家搬出去的迹象,还跟我打感情牌,说现在买啥都贵,3000块已经不够花了。

“现在家里五口人,用钱的地方多,你将近七千的退休金,要不再拿些出来吧。”

两个人搭伙是为了成全老年生活的快乐,我迁就了这么长时间,她拖家带口地不说,还想让我养她们全家,而且有了孙子后,她眼里就没我了,似乎只拿我当个存钱罐,所以当时我就不乐意了,跟她直言,“我可以养你,但不能养你一家子。”

话已经说得很明白了,但老伴并不打算罢休,“老头子,我看你是越活越糊涂了,我的孙子不就是你的孙子,要对得起孩子叫你一声爷爷,不是吗?

我不想和老伴继续讨论没谱的事,只想让她的儿子儿媳带着孩子从哪来回哪去,还我们一个消停的环境,不然家里整天闹闹哄哄的,我觉得根本不是享受,而是煎熬。

好话说了一箩筐,见我不为所动,老伴指着鼻子说我自私,见不得她三世同堂,连个孩子都不能接受,上辈子造了孽,这辈子瞎了眼,才跟我这样的人过。

两人越闹越僵,英子全家搬走了,临了还不忘告诫我,“你可别后悔,过了这村可没这店了,除非你接受我的人家,不然别想让我回来。”

虽然又回到了一个人生活,但总好过被他们全家拿捏,搭伙是为了陪伴,又不是添麻烦,帮扶子女可以理解,但用我的钱长期帮扶自己的儿子,就说不过去了,何况我还有两个女儿。大家说说,是我自私吗?

人到老年,学会独处是一种智慧,再找老伴也没什么不好,一来有人知冷知热,生活上相互照应,二来让在外打拼的子女更放心,称得上两全其美。

老人搭伙虽说不用像年轻人那样注重仪式感,但也不能太凑合,先看双方的经济条件是否对等,再看对方的子女有没有成为负担的可能,其次才是合不合得来,一旦本末倒置,矛盾就会发生,到头来让老人之间伤了感情。

英子在这件事上起码做错了两点:其一,不该让儿子一家掺和到自己和老伴的家庭中,而且还是长期的,其二,两个人只是搭伙,全家人的吃喝全由唐大伯一人买单,也有失偏颇,不能拿共度余生解决自家的问题。

除此之外,老年人找伴也不能只听信片面之词,而忽略了实际行动。有可能刚开始的百依百顺都是伪装,过日子还是要看对方付出了什么,而不是听漂亮话,如果不以双方的感受为前提,那么及时退出才是对自己的保护,晚年生活才不至于太无助。

有人说,老年人搭伙多半藏着私心,男方想找个免费保姆,女方想找个经济靠山,你认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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