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买的婚房竟是“凶宅”?

对于结婚用的婚房,大家不仅精挑细选,往往还会花心思装修一番。但蒲女士在东莞常平刚买的婚房却让她几天都睡不好觉了,因为她听说这套房子竟然是“凶宅”!究竟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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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买的婚房竟是“凶宅”?!

2017年9月,蒲女士以61万元的价格,在东莞常平某花园小区内购买了一套房子,这套房子是蒲女士与他先生的婚房。

在付了6万元定金之后,蒲女士却意外地从旁人口中听到一个令她毛骨悚然的消息。

蒲女士说,2017年12月12号,她在房子附近找铺位,想做点小生意,开个宵夜店。没想到邻居跟她说,“有个笨女人买了这个房子,而且是凶杀案的房子”。

于是,蒲女士赶紧问是哪一座,而对方竟说是某花园小区X座。更让蒲女士震惊的是,邻居口中的房子竟是蒲女士刚买的婚房!蒲女士说,听到这个消息后,她真的一连几个晚上都没有睡好觉......

婚房竟然变成“凶宅”?!随后,蒲女士找到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对方却表示并不知道该套房屋是“凶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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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隐瞒?还是真的不知情?

蒲女士心想,难道是原业主放盘时故意隐瞒了真相?于是,蒲女士找到了原业主廖女士。

蒲女士跟廖女士说,自己买房子是为了结婚的,就是图个吉利,但这房子现在的情况确实不太适合,所以想请廖女士退还房子的定金。然而,廖女士却不愿意退还,也不愿意协商解决。

因为协商不成,蒲女士将原业主廖女士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购房合同,并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原告购房款定金共12万元。然而在庭审时,蒲女士意外地发现,原业主廖女士竟是该中介公司的法人。

蒲女士感觉这就是一个欺诈行为。原业主廖女士及中介公司员工都没有告诉自己房子的真实状况,而且廖女士连同两名员工一直让蒲女士购买房子,“拼命让我给钱,但我也不知道是什么状况”,蒲女士说。

根据蒲女士律师从警方调取的资料显示,该房屋在2012年11月7日发生刑事案件,导致一人死亡。

12月24日,记者联系了原屋主廖女士, 其称自己的确是中介公司法人,该套房屋所有权是2015年拍卖所得,并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

廖女士表示,“从警方调出那些东西出来,我才知道房屋有刑事案,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我买了,我倒大霉,但我也是不知情的情况下卖给蒲女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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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败诉,只能继续搜集证据

律师认为,房屋买卖中,销售者有义务将房屋的真实情况告知购房者。如果销售房产的这一方,刻意隐瞒了房屋曾经发生过恶劣的刑事案件这些信息,通过欺诈的手段促成了房屋买卖合同的签署,购入房产这一方可以通过起诉方式撤销合同、归还购房款,并且有过错方赔偿因过错导致的损失。

因为证据调取困难等原因,蒲女士在庭审时未能举证证明原业主廖女士存在隐瞒、欺诈的行为,法院二审判其败诉。目前,蒲女士正继续搜集更加充分的证据,准备申请案件再审。

原本高高兴兴买房子准备结婚,谁知买来的房子竟是“凶宅”,还要跟原业主和中介对簿公堂,想必蒲女士都没心情操办终身大事了...小编再次提醒小伙伴们:买房之前还是要多了解房屋情况,同时要尽量选择正规的中介公司,如果在购房过程中发现不对劲,最好询问清楚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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