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利好?!官宣:法拍房税费禁止要求买家全部承担!
不动产司法拍卖中买受人承担一切交易税费的“约定俗成”将进一步打破?
昨天,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471号建议的答复,就不动产司法拍卖税费承担问题,国家税务总局给出了明确的态度:要求各级法院严格落实司法解释关于税费依法由相应主体承担的规定,严格禁止在拍卖公告中要求买受人概括承担全部税费。
这项答复对于法拍房交易有什么实际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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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税费踩坑的案例
去年上海的法拍房市场有一套这样的房子。位于延吉大楼小区,核心商业圈旁,地铁站附近,面积63平,评估价240万,算下来3.8万每平,而市场价达到5.7万每平。
这样一套房子被变卖。是被变卖!也就是说这套房子的一拍、二拍阶段都流拍了。
变卖界面
难不成这套房子有什么问题吗?
没错,这套房子主要是税费问题!房子产权人是企业,税费比一般的住宅要高很多,而且需要缴纳100多万的土地增值税!
仔细查一查这套房子,就会发现这套房子其实在2018年成交过两次,但短时间内又两次毁拍。
为什么会悔拍?
很明显这两次的买受人都没有做详细的尽调,买了后才发现成本出奇的高。公告内容都没有了解清楚,认为能捡漏就盲目参拍,拍中后才后悔莫及。
因此这两位买受人每人各损失了24万保证金!如果买受人能在拍卖之前了解清楚税费问题,是可以避免这种情况发生的。
法拍房住宅/企业,税费究竟有哪些?
1.法拍房买方:一般需要承担契税、交易手续税、印花税。
2.法拍房卖方: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
上面这套房,为什么土地增值税是买方出呢?土地增值税不应该是法拍房的卖方承担吗?
02
税费谁付?
现在的法拍房公告关于税费有两种表达方式:税费各付和税费全付。
税费各付:买方和出让方各自承担自己的税费。
简单来说就是买受人只需承担自己需要缴纳的契税。即使在买房过程里法院需要你先行垫付出让方需要付的税费,之后你也可以凭发票向法院退款。
税费全付:有些法院会规定由你承担上下家所有税费,包括增值税、土增税、个人所得税、契税等等。
再看一下这套房子的法院公告:
公告中明显指出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所以多出来的税费以及100多万土地增值税也自然是买受人承担。
因为这套房子的出让人是企业,本身就会征收比较高的税费,再加上购房人没有提前做专业的尽调,这一系列的原因就造成了明明低价买到了房子却因为巨额税费不得不放弃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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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之前类似的税费踩坑案例在司法拍卖过程中屡见不鲜,甚至税费也成为司法拍卖一个“大坑”(点击链接:想要捡漏法拍房?请收藏这份避坑指南!),很多人不敢买法拍房也是有此方面原因。
如果按照新的规定,税费各付执行。初看是对大部分买受人比较有利,避免了在购买法拍房当中,因为买受人对税费情况调研不清造成忽视了高额成本。
不过呢,这样大家在出价时也会考虑到税费节省的成本和处理问题的那部分成本,久而久之节省下来的价格还是会体现在最后的成交价中,市场又会恢复一个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