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杀死儿子、父母和妻子六人 律师免死辩护(中)

何雪峰律师

云南八谦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刑事辩护中心主任

昆明市律协刑委会副主任

(接上集)
方弘:面对债主的不断逼债,以及对自己亲人各种威胁的情况下,高丽忍无可忍,她最终选择了做哪两件事?
何雪峰律师:第一次是高丽割腕自杀,被她老公发现了。她告诉赵毅称,她确实受不了了。不过,高丽自杀的这个念头过了一段时间打消了。第二次是高丽吃安眠药,可能她的抗药性比较大,没有死成。在高丽死了几次没死成之后,那种精神和肉体上的共同折磨导致她觉得“我已经受不了了,我死之后家里面人会怎么样?”逼债短信的威胁让她不断思量,“我死之后家人也好不了”。两口子经常在一起想一个问题,就是“我们现在这么活着,能不能到另外一个地方去?佛教说人死了之后是可以转生,转生了我们可不可以团团圆圆、安安全全得在一起共同的生活?”高丽最后给出的答案是“应该是可以的”。
所以,“走”这个念头是高丽提出来的,“一起走”也是高丽提出来的。虽然无从考证,但是从一个行为可以印证,也就是说赵毅一开始并没有交代说他老婆参与了杀家人的事,是警察在别的证据调取过程中,发现他老婆和他共同参与以后,他才如实说出来。因此,这些杀人的动机来自于先脆弱的一方,也就是他老婆高丽。
高丽还做了一件事,高丽的母亲在老家,她专门打电话让她母亲过来带两天小孩。母亲问不是亲家在带着吗?她说亲家有两天要出去,就把母亲骗过来了。动机的第一步,人凑够了,全家团团圆圆的走,这就是高丽的主观意识。
第二步,他们有一天说去逛街,高丽特别买了两样东西,一是饮料,好把安眠药放进去。第二个是特殊气体物质。这些准备工作都是高丽在做。所以,罪行实施的前两个部分都可以证明,谋划和准备主要工具的都是高丽。
方弘:赵毅没有想过如果把自己的亲人、父母、孩子杀了,后果会更严重吗?
何雪峰律师:赵毅的观念就是:“我们是不是有来生?如果有来生,我们现在又不能解决这个问题,是不是把他们带到另外一个世界会更安全,会有更好的来生?”因为,高丽产生了自杀的念头,她觉得这辈子活不好了。后来,在高丽自杀未成的过程当中就产生了要和家人一起去死的想法。“一家人一起过去可以团团圆圆的,还可以一起生活”。
赵毅说他们两口子最后达成了共识。
方弘:他在杀他的父母,包括孩子的时候没有任何的犹豫吗?
何雪峰律师:他们杀人的手段是采用一种不见血的方式。在这个过程当中,他们认为自己是让父母孩子平静得死去,可能念头里面没有想到“杀害”两个字。
方弘:面对高利贷的催债,他没有想过报警或者其他的方式去挽救这种局面吗?
何雪峰律师:他报了警,警察也来过他家里,但认为这是借贷关系,让他们到法院去。在当时还没有软暴力的司法解释。如果有人在家里赖着不走,警察也只会使用劝导的方式。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有一种很深的胁迫感。他们认为通过报警这种手段是不能够维护自己的人身安全的。
赵毅的个性本身有点偏执。抛开他的偏执,还有个重要的因素就是他的老婆,他的老婆的行为恰好应和了他性格当中的逃避或消极抵抗的本质。
最后,夫妻俩在意识上达成了共识:全家一起走吧。
赵毅在学校里面因为举报同学作弊不成就选择退学,这就是他性格当中逃避的一面。他觉得逃避可能是最好的解决方法。赵毅精神上这种压抑的状态,实际上来自于另一个诱导的声音,这个声音常常跟他讲“这样是对的,我们一起走。”他逃避的性格得到了应和,最后产生了共谋。夫妻两人最后达成共识:好吧,我们一起走。
我觉得如果没有高丽的引导和产生共鸣,这个悲剧就不会发生。赵毅精神上的问题是偏执于一种状况,即他认为自己这样做事情是对的,就应该这样做。
赵毅的平静让我很惊讶。我觉得他在犯罪阶段,他思想里面一直觉得自己的父母和小孩不是走了,而是在那边等他,这个信念支撑着他把事情做下去。
方弘:据赵毅供述,他之所以杀人以后没有逃跑,是因为他在等着在网上购买的药,药到了他就会选择自杀。而在等药期间,他将家里的车辆等值钱的东西变卖以后得来的钱还给了相应的债主。
法院一审开庭时,何雪峰律师为赵毅做了免死辩护,即希望法院能够刀下留人,判处赵毅死刑缓期执行。
 
一审法院会采纳何雪峰律师的观点吗?
 
赵毅会被免死吗?欢迎明天继续关注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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