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卫生验收之一:安全验收谁来组织

最近有人要求说一说安全卫生验收的事,作为三同时的一个环节,验收就是最后一道关口了。那就分几个专题讲一讲大的要求,由于每一个地方可能还有具体的要求,这些细节不具有普遍性无法涉及,具体做的时候需要咨询当地的管理部门。

先说一说由谁来组织,以前的时候都是有地方的安监部门来组织或者安监部门委托的单位来组织,大多数是当地的安科院(所)来承担的。中央企业有些依据地方的政策走,有一些依据中央企业自己的政策来走,也就是自己的安环部、安环局或者内部其他名称的机构来组织。

谁来组织很重要,如果是政府部门或者上级有关部门来组织安全设施的验收,上级要求什么就做什么即可,如果是自己来组织验收,反而要格外注意程序的合法性,现在大部分都是自己来组织。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提到,“在实施有关安全许可时,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审查”。

其他的符合该办法第七条的建设项目会进行抽查,不符合第七条的建设项目就备查即可。

也就是说,抽查的项目和安全许可的项目可能会由安监部门进行组织审查,其他的都是自己组织,做好了随时等着被检查即可。

该办法第七条讲的什么项目,“(一)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二)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三)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四)金属冶炼建设项目;(五)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建设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的除外,下同);(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有人问,煤矿的呢?

煤矿执行《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81号令),也是由建设单位来组织安全设施验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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